“滇王与汉使者曰:汉孰与我大?及夜郎侯亦然。以道不同,各故以为一州主,不知汉广大”
汉朝的时候,在西南方有个名叫夜郎的小国家,它虽然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可是国土很小,百姓也少,物产更是少得可怜。但是由于邻近地区以夜郎这个国家最大,从没离开过国家的夜郎国国王就以为自己统治的国家是全天下最大的国家。
有一天,夜郎国国王与部下巡视国境的时候,他指着前方问说:“这里哪个国家最大呀?”部下们为了迎合国王的心意,于是就说:“当然是夜郎国最大啰!”
走着走着,国王又抬起头来、望着前方的高山问说:“天底下还有比这座山更高的山吗?”部下们回答说:“天底下没有比这座山更高的山了。”
后来,他们来到河边,国王又问:“我认为这可是世界上最长的河川了。”部下们仍然异口同声回答说:“大王说得一点都没错。”
从此以后,无知的国王就更相信夜郎是天底下最大的国家。
有一次,汉朝派使者来到夜郎,途中先经过夜郎的邻国滇国,滇王问使者:“汉朝和我的国家比起来哪个大?“使者一听吓了一跳,他没想到这个小国家,竟然无知的自以为能与汉朝相比。
却没想到后来使者到了夜郎国,骄傲又无知的国王因为不知道自己统治的国家只和汉朝的一个县差不多大,竟然不知天高地厚也问使者:“汉朝和我的国家哪个大?”
本以为此事指挥出现在历史上,没想到现在的汉朝没有了,但是这样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再大秦的生产建设兵团和玄武军团的共同努力下,本该由赵佗率兵攻打的南越地区现在却换了个人,年纪三十的赵佗现在还只是白虎军团一个都尉。
“陛下,国师来了。”商英在一旁轻声的说道。
“臣,拜见陛下,大秦万年!”
突然被传来皇宫的杨子墨,手里提着食盒,对着始皇帝行礼,看上去心情还不错。
“汝等都下去吧!”嬴政挥手呵退了随侍的众人,只有商英没有退下,守在旁边。
“岳父大人,小婿今日可是给你带了好东西。”
自从成了始皇帝嬴政的女婿后,杨子墨私下都称始皇帝为岳父,没想到始皇帝没有一丝的不满,反而当杨子墨叫他岳父的时候,嬴政的心情反而更加的高兴。
有一次喝醉酒后,杨子墨也曾大着胆子问了为什么。始皇帝只说了一句:
“朕不仅是天下的主宰,也是一个儿子,一个父亲,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也会有七情六欲!”
从那次过后,私下的时候。杨子墨都会称岳父。这也是为什么泾阳公主赢芊月很受始皇帝宠爱的原因,她是嬴政所有的子女中唯一能带给嬴政有家的感觉,其他的公子、公主每次看见嬴政的时候,颤颤巍巍的不敢说话,很是让嬴政不喜。
“什么好东西,拿出来给朕瞧瞧!”
从进门的时候,始皇帝就注意到了自家女婿手上提着的东西,每次进宫杨子墨都会带上不少的奇特的吃食,非常合乎始皇帝的口味。
“嘿,岳父,这可是好东西,整个侯府都没有多少。”
“家里几位夫人,自从有了身孕之后,嘴巴就比较馋了,很想吃些有味道的东西,臣就做了一些小食。刚刚做好,小婿就给岳父带了些。”
杨子墨晃了晃手中的食盒,把里面的东西一份一份的摆在了亭子里的桌子上。
“噢,朕最近也是食欲不佳,可得好好尝尝。”嬴政挪了挪身子,看了商英一眼。
“岳父,尝尝这个泡椒凤爪。”杨子墨示意始皇帝动手。
“凤爪?”
始皇帝顿时来了兴趣,凤的爪子,他还真没有吃过。赶紧伸手去拿。
“咦!凤爪竟如此小巧,难道是雏鸟的爪子。”
嬴政用商英拿来的筷子,夹住凤爪不停的打量,脸面充满了思考的神色。
“岳父,别看了,就是鸡爪子,凤爪只是个名字。”
杨子墨抓起一个鸡爪啃着,再看看夹住鸡爪细细的思量的老丈人,他顿时出声提醒道。
“鸡爪?”
虽然不是凤爪,嬴政有些失落,但还是夹住鸡爪吃了起来,毕竟自家女婿做吃食的手艺还是非常厉害的。
“岳父,用手吃,才有感觉。”
听到杨子墨的话,再看看他的吃相,如此着迷。再看看自己筷子上的鸡爪,一直不好下口。
嬴政看了看四周,最后深深的看了商英一眼。秒懂的商英立马转过身去,背对着两人。
“此物,果真爽口解馋,肉质弹性十足,咀嚼起来酸酸辣辣的别有一番风味。”
拿着鸡爪啃的嬴政,吃的满头大汗,不过却感觉非常的痛快,嘶!嘶!嘶!的吸气声,不停的两人口中响起。
“岳父,尝尝这个,冰镇葡萄酒。”
两人被辣的不行,早就喜爱上吃辣的始皇帝更是连吃了好几个鸡爪,此刻来一杯冰镇葡萄酒简直是爽到了极致。
“可惜,没有辣椒、花椒等调料、香料,做不出正宗的,味道也会差上不少。”
虽然现在天气还是有些冷,但是吃辣的时候,来点冰的再好不过了,可惜没有做出啤酒,不然生活还将更加的精彩。
“岳父,还有这些也尝尝。”杨子墨放下手中的酒樽,继续给嬴政推荐。
“这个是五香鸭脖、卤猪蹄、炸鸡排、铁板豆腐、钵钵鸡、手撕鸡......”
杨子墨爆出一个,始皇帝的眼睛就亮了一份,然后拿起一点尝尝了味道。
“不错!甚是好食!”
“商英,等会派人去侯府学习学习,御膳房的人一点长进都没有。”
始皇帝吃一口小吃,饮一口温好的醉仙酒,还不忘让商英派人去学习,同时也敲打了一下皇宫的御厨。
两人吃的不亦乐乎,一脸的满足。
“岳父,我大秦虽说吃食丰富,但是还是缺少了不少的调料品,而且上次跟你提过的蒸汽机,没有橡胶之物制成的密封圈,也是很难制作成功的。
还有百越以南的地方盛产宝石,大宛国的战马,西方的香料,美洲的黄金,都是大秦需要的。我们应该早作打算才行。”
杨子墨可是立志于把大秦打造成世界的主宰的,说不定以后的地球改名秦球呢。
“此事朕已有思量,不过朕最近收到一份国书,甚是好笑!”
嬴政饮了一小口酒,让商英拿出昨日才送到咸阳的战报。
“彼秦之国,无故犯境,伤吾子民,占吾城池,有违道义。吾夜郎之国,城邑数十,民百万,带甲之士二十万,告之秦,十日内,归吾城池,放吾子民,奉金十万,银百万,奴十万,城池十座。反之,吾之夜郎,将攻入秦地,大开杀戒,毫不留情!琇書蛧
-----夜郎王。”
“啊这!”
“哈哈哈!”
看完国书的杨子墨顿时大小不已,夜郎国是来搞笑的的吗。
自从大秦一统六国之后,还没有敢让大秦割让城池,赔金奉银的人出现。
夜郎王这是自己飘了,还是以为大秦拿不起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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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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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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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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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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