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黄莺一直想按捺下去自己脸上的红晕,感觉自己两世为人,经验老道,不像是那种害羞的性格。怎得今日这样反常,“流年不利,流年不利啊”,黄莺心想。
不过她心里还是开心的,毕竟以后,可以经常和宋恩泽打交道了。自己在这世上相熟的人就这么几个,有个秀才也还是好的,她一面这样安慰着自己一面转眼就到了沈府。
黄莺把篓子里的东西都卸下,和郑大力,六子打了招呼自己先回去记账。
回去轻车熟路去了阿申娘那边,见娘果然也在这边做针线,也没叩门,进去就问:“娘,姨,你们累不累?”
春秀知道每天这个时候黄莺都要回来记账的,只是奇怪怎么今天晚一些,头也没抬,答道:“你来找我?可是有事?”
黄莺坐在他们旁边,对阿申娘说:“真是有点事,今儿早晨玉壶姐姐说小姐想吃咱们前几日吃的烤肉,我的手实在是笨得很,总烤不好,所以我就向玉壶姐姐推荐了您去小姐院里帮忙。烤肉就在今日暮食。”
阿申娘原本就是个温柔贤淑的人,听了这话放下手里的针线,略有些吃惊,说:“啊?这怎么好,我去小姐院里会不会照顾的不妥当?”言语间似是要推辞。
黄莺忙道:“不妨事的,只是烤肉而以,况且那天您在咱院子里烤的已经很好了呀。”说着又给春秀抛了个眼神,也没再说别的,只说:“那娘你们先忙着,我回去记账,还得赶紧去厨房帮忙呢啊。”
阿申娘见黄莺坚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和她道了别黄莺就出去了。
春秀借故出来和黄莺说悄悄话,问道:“怎么能想到推荐阿申娘去烤肉?那日,你不是也会烤吗?”
黄莺见母亲看破了自己的小心思,对母亲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娘,我如今成了厨房的小管事,虽说没有什么实在的好处。但是,咱这个院子里却有我一个管事。咱本就来得晚,若因此和大家生了嫌隙,恐怕是不好。能去伺候小姐对咱这种后院的人来说,本就是殊荣了。今日我若去了,烤得不好,也就算了,顶多被批评两句。烤的好的话,小姐给上些赏赐,那不是让大家心里更不平衡吗?”
春秀一想果然是这个道理,俗话说:枪打出头鸟。自己和姑娘被卖进沈府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更不要提当上管事这样的好事,以前是想也不敢想,万事还是谨慎得好。
所以此时黄莺选择低调行事春秀还是十二分支持的。
她摸摸黄莺的头说:“莺莺果然长大了,做事都有了许多盘算起来。”
又说:“既如此,娘就放心了,我回去,好好再劝劝阿申娘。”
回到厨房,郑大力和六子都已经驾轻就熟的把菜洗干净,就差收拾了。
黄莺连忙撸了撸袖子说:“我来吧,我来吧。”
郑大力见黄莺又买了许多口蘑,试探性的问了一句:“这是单给小姐吃的,还是咱也要做一些?你怎么买了这么多。”
想到口蘑这件事,黄莺就不由得想起烤肉那日,郑大力看春秀的眼神。
想起来春秀说,自己好像是不喜欢口蘑的,见郑大力上了心,想到大力叔一直以来憨厚的性格,再想想自己娘这么多年吃了这么多苦。黄莺就觉得这两个人实在是很不错,于是话里有话的对郑大力说:“大力叔,没想到你记性这么好......”
六子不明就里,并不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只开心的在边上附和,说:“是啊,大力叔记性可好了。好些点心做法超复杂,大力说根本不用看菜谱就能做出来,我可不行。”
但郑大力仿佛知道黄莺在说什么,眼神定定的朝她看了一会儿,看黄莺探究的眼神里多了些许的肯定。一时间也不确定是不是黄莺知道了,又或者是黄莺不知道。
他满含心事的转了过去,没再多言语。
给小姐和太太吃的东西自然要做的更精细些,三人把肉串儿穿的比上次更好看了,竹签子打磨的一根毛刺也没有。还准备了很多草纸,准备吃的时候,把竹签子的边上包住,省得有油污。就连茄子也被郑大力切出了很多花样来,想来吃起来的时候也能赏心悦目一点。
忙忙碌碌。
暮食的时候,阿申娘果然去了小姐院里帮忙烤肉,虽说去之前还是战战兢兢地,但去了之后发现小姐并没有和她过多的说话,只是走的时候夸她差是做得好,肉吃的很开心,星雨还给了她二钱银子的赏钱。
回去的路上,阿申娘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
本来还不明白黄莺为什么推着自己去小姐院里,毕竟去小姐跟前服侍是多大的体面,远不是他们这些后面的奴才可以想象的。琇書蛧
但如今见这差事简单的很,可见黄莺知道,这是个好差事,想拉拔拉拔自己。
想到这里,阿申娘更加坚定了让阿申跟着黄莺学字的决心。这小丫头,虽然看着年纪小,但心里真是个有主意的人。而且才这个年纪就做了管事,这可是多大的恩典,阿申跟他多走动走动,定是不会错的。
那边沈小姐吃饱喝足后,也和身边的丫鬟聊着天儿,她问玉壶:“什么?你说是黄莺主动推荐这个绣娘来咱院里烤肉的?”
玉壶一边擦桌子,一边说:“是啊,小姐。当时我去的时候,黄莺听了只推脱说,自己烤得不好,推荐了这个绣娘过来伺候小姐。”
沈小姐若有所思地托着下巴,靠在帷帐边上。
星雨在一旁端来茶水,说道:“来小姐院里伺候,原本就是看她做事得力,想给些赏钱的,怎么他还不愿意不成?”
玉壶说:“我瞧着倒不像是不愿意,像是真觉得自己烤的不好。”
沈小姐说:“无妨,既然他有这份守拙的心思,咱就先暂且看看,稳重些总是好的。”
前院里沈临水完成了一天的课业,躺在床上为着明天得早起睡不着。
心里琢磨着:自己虽然年纪不大,但开蒙以来,周围的亲长和先生,无不赞自己一句为人稳重谦逊。
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事情做得像模像样,不敢有半身的逾矩。但是想到明日寅时就要早起去书院和小丫头相会,他心里暗搓搓的紧张起来。
说起来一开始并不觉得这个小丫头怎么样,只是平淡的生活里多了一份趣味罢了。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受她讲的那离经叛道的故事的影响,那不遵循日常礼仪的孙悟空,她讲的认真自己听得也认真,自己对传统礼教是否真的有所厌烦了呢?
沈临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一方面真的很想去,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在这里越陷越深。
长这么大,他第一次陷入了深深的矛盾里。
几乎没睡什么觉,第二日一大早,他就醒了,躺在被窝里望着帷帐发呆。
不一会儿终于起身,收拾停当,早早来到了红叶书院。
家里人也知道,只当沈临水先生布置的课业重,所以他更加用功了,也没多啰嗦些什么。
天刚微微亮,沈临水坐在亭子里百无聊赖,衣服已经换好了,就等黄莺来了。
寅时刚到,就看到远远的出现了一个深蓝色的小身影。要不是天已经亮了些,恐怕都看不到。
沈临水端坐在亭子里,微微笑着看黄莺的到来,好像昨天所有的犹豫都烟消云散了似的:是啊,自己又没做什么违背礼法的事。只不过是听听故事罢了,何况这小丫头看上去不过八九岁,哪谈得上礼教束缚呢。
正想着,黄莺走近了,颇有些气喘吁吁地说:“你还挺准时的。”
她看着沈临水玉树临风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小厮,回头得找六子问问才好。按捺住心里的困惑,黄莺坐在那里讲起故事来。
往日里,一般讲完了,黄莺就该走了,总没多余的时间。如今约定好了以后,讲完故事,两个人还剩些时间,于是有了难得的闲聊。
沈临水好奇的问:“你每天这样早出来,会不会耽误你做事?”
黄莺说:“不妨事,我反正每天出来也只是去菜肆买菜而已。一会儿去菜肆找府里的小厮就好,不耽误事儿。”
沈临水听黄莺说话张弛有度,去市场安排的也井井有条。想来,她这边是不会走漏出什么消息了,于是也放心下来,期期艾艾的对黄莺说:“我家公子很喜欢你讲的故事,我每日回去讲给他听,他都觉得很不错。所以说要给些赏赐,见你是个有主意的,怕给一些别的东西你不喜欢,所以遣我来问问,看你喜欢什么?”
黄莺用探寻的眼光看着沈临水,越看他越不像小厮,于是打哈哈说:“我能喜欢什么呀,不过是讲故事而已,要什么赏赐?”
心里却想着:别磨叽了,给银子!直接给银子!
可那边沈临水,却绞尽脑汁的想着送什么礼物,心里也在想着:千万不要给银子的吧,多俗呀,显得两个人一点情意都没有了。
两人的心思大相径庭,结束了今天的短暂闲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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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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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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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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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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