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惊!清贫校草是孩子他爸>第 101 章 101.
  江若乔回答的也是实话。

  怎么样才是追到了呢?如果彼此都有了相同的心思是追到,那她应该算是被他追上了。

  可在大家的理解中,追到了应该也是确定了彼此之间的关系……可目前来说,他没有主动说些什么,两人之间都隔着一层纱。

  其实,她挺享受这样的状态。总觉得碰到陆以诚这样的人,节奏就会不由自主地慢上许多,也许他也感觉到舒服,就恋爱经验来说,她肯定是比他要丰富一些,也许他觉得顺其自然的状态更好,本来他就是一个认真细致又负责的人,所以,她愿意跟着他的节奏来。

  江若乔知道以他的为人,绝对不会去看她的电脑屏幕,但还是做贼心虚般的从网页版微信退了出来。

  不知不觉地,一个多小时就过去了。等江若乔习惯性地拿起手边的保温杯时,才发现杯子里的水都喝完了。

  冬天室内都比较干燥,江若乔每天都要喝好几杯水。

  她有些纠结,不知道要不要去打热水。

  图书馆也有热水供应,到了这样的时期,图书馆几乎每天都爆满,热水供应处毫无疑问也是要排队的。

  正在她犹豫的时候,陆以诚突然压低了声音,很轻的问她:“是要去接热水吗?”

  江若乔也怕打扰了旁边的人自习,也凑近了他,说道:“水喝完了。想去,又不想去。”

  陆以诚轻笑出声来。

  两人靠得这样近,近到都能闻到彼此身上的气息。

  陆以诚探出手去拿她的保温杯,“我去给你接热水。”

  似乎是怕江若乔婉拒,他又低声解释了一句:“热水都是一百度,当心烫到了。”

  如果是以前,江若乔肯定不会跟陆以诚说刚才那句话,可现在……

  她自己颇有些理所当然接受他的照顾了。

  她任由陆以诚拿走了自己的保温杯,目送着他去往热水供应处的背影,一手托腮专注地看着,还真别说,以前怎么就没发现陆以诚这个人很有味道呢?

  陆以诚来到热水供应处。

  果然有好几个人都在等着水烧开接水。

  他的到来,自然也吸引了别人的注意,大家看了看他,视线又逐渐下移,挪到了他手中的保温杯上,几个人顺便了然:校草这是给校花来接水的。

  呜呜呜这是什么绝美爱情!

  陆以诚仿佛对这几个人的视线毫无察觉,很端正的站着。

  现在校园里大家都已经习惯了陆以诚追江若乔这件事。

  正在等水烧开的时候,突然有人喊了陆以诚一声,“陆学长。”wWW.ΧìǔΜЬ.CǒΜ

  陆以诚转过头来,才发现是同系一个大二的学妹。

  陆以诚在系里绝对算得上是名人,一般学弟学妹对他都不会陌生,毕竟他是好几个老师成天放在嘴上炫耀的得意门生。陆以诚更是同系学妹心目中的男神,像这样一个男生,学习成绩优异,长相气度出色,人品更是没得说,这样的人,无论是在社会还是校园中都是备受欢迎的。

  追江若乔的人有很多,喜欢陆以诚的人也不少。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二人这样的组合才会在这么大的校园中引起轰动。

  这个学妹,也是默默喜欢陆以诚很长一段时间了,她也是来接热水,从背影就认出了陆以诚,习惯性地很激动地喊了他一声。

  陆以诚神情平静,眉眼温和的点头,“学妹好。”

  学妹还想再说点什么,突然也注意到了一件事,那就是陆以诚手中的保温杯。

  这个保温杯是粉色的。

  陆学长根本就不用保温杯,也没见过他之前带过这个粉色保温杯。

  此时此刻,反应跟脑速都无比的迅速,这肯定是江学姐的!

  她差点没反应过来,刚才在群里就看到有同学在发陆学长跟江学姐一起来图书馆自习了!她真是在题海遨游遨游着,记性越来越差了,看到陆学长的时候,就想着去打个招呼,完全没想起这茬来,这个保温杯提醒了她……

  陆学长再也不是以前那个陆学长了。

  以前的陆学长,断情绝爱,一门心思都在学业上。

  现在的陆学长,铁树开花、情窦初开,除了学业以外,还有个女生占据了他的很多心思。

  学妹立马收敛了脸上灿烂的笑容,“学长好。”

  然后就没打算再说话了,陆以诚人缘虽好,却也不擅长跟异性打交道,对方没有交谈的意思,他自然也不会主动跟人家尬聊,于是这场对话终止了。

  热水也开了,陆以诚给江若乔接了满满一杯后离开了,离开之前,还对学妹礼貌地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道别的意思。

  等陆以诚走后,学妹立马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在自己的好友群里发了消息:【我心碎了!!我刚在图书馆碰到陆学长了!!今天我可算是发现了,保温杯跟钻戒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好友们整齐地发了问号过来。

  学妹:【我叫了他,他转过身来,我才看到他手里拿着一个粉色的保温杯,你们懂吗!!那一瞬间我有一种我在跟已婚妇男说话的错觉,我甚至觉得,我对他还有意思是有罪恶感的!心碎了!】

  好友们:【哈哈哈哈哈哈!】

  好友:【就跟你说过了,这种级别的男神,他要么就多少年不谈恋爱,一旦动了心他就栽了进去,哪里还会看得到别的女生,你就早日回头是岸吧~】

  学妹:【放心,这个保温杯让我彻底断了心思,他现在在我心里,就是一个已经结婚了的男人了……】

  已经结婚了的男人陆以诚拿着保温杯回了原来的座位。

  江若乔接过保温杯,在心里感慨了一句:靠好香啊!!

  *

  最近陆以诚比狗还忙。

  考试周即将到来要复习不说,兼职的公司那边也有很多事情需要他来处理。一开始陆以诚来这公司时,有好几个前辈是不太服气的,总觉得一个还没毕业的学生,在这方面难道会比他们专业比他们能干吗?不过短短一个多月,他们就服气了。所以,交给陆以诚的事情也比以前要多。

  下午四点左右,陆以诚从图书馆出来后,就直接带着电脑坐地铁去公司。

  江若乔也带着电脑去了陆以诚租的房子。

  陆以诚不在,就由她来照顾陆斯砚。

  幼儿园里可不包晚餐,江若乔今天心情很好,决定自己亲自下厨给儿子做一顿晚餐。才放学的陆斯砚一脸担忧地站在厨房门口,“妈妈,要不……我们就叫外卖吧!”

  江若乔皱了皱眉头,“可是每次我带你就是叫外卖,这样不好。”

  陆斯砚疯狂摇头,“不不不,这样很好!我觉得外卖很好吃!”

  “可我觉得不好。”江若乔一锤定音,“今天就让我试一试。”

  陆斯砚苦着脸。

  江若乔又气又笑,“放心好了,我高兴到要自己下厨面对油烟的摧残的时候少之又少,一年可能也就那么几回!不是天天都有的,你还不珍惜?”

  陆斯砚嘀咕:“我不想珍惜。”

  江若乔:“陆斯砚!”

  陆斯砚立马说:“妈妈,你知道糖跟盐是不一样的吧?!”

  江若乔怒了,围上围裙,拿着锅铲,“你妈我,二十岁了!”又不是两岁!

  陆斯砚:“……”

  江若乔一怒之下,将陆斯砚赶到客厅去,并且命令他,从现在开始不准去厨房偷瞄。

  陆斯砚最后挣扎了一下,“妈妈,其实,我觉得泡面也是人间美味。”

  不叫外卖的话,吃泡面他也是举双手双脚赞同的!

  在泡面里再加根火腿肠,他更喜欢!

  江若乔:“你不用说了,我已经决定了。”

  陆斯砚:“诶~~”

  江若乔又回了厨房,刚才在微信上,郑重其事的跟陆以诚宣布了她今晚下厨的消息后,陆以诚也态度庄重的打来了视频通话。

  接通后,江若乔发现陆以诚还在地铁车厢里。

  她看着屏幕上的陆以诚,又看了看那个小框框里的自己,顿觉不自在,很生硬地尬聊着:“家里都有什么食材供我发挥啊?”

  陆以诚轻笑出声,“你可以看看,我也不太清楚了,这段时间忙坏了。”

  两人都默契地没有挂了视频。

  江若乔拿着手机翻找起食材来。

  陆以诚站在地铁车厢里,感受着地铁穿过隧道呼啸而过,耳机里是她的低声呢喃,“有土豆,斯砚很喜欢吃土豆丝。”

  他赶忙说道:“他昨天吃过了,土豆切成丝很麻烦的,容易切到手。”

  江若乔想象了一下。

  土豆切成很细的丝,好像难度是挺高的,如果切到手指……

  咦!好血腥。

  她摇了摇头,将土豆放回原位,“行,我不做土豆丝。”

  陆以诚松了一口气。

  “冰箱里有排骨还有鸡翅,斯砚也很喜欢吃糖醋排骨还有可乐鸡翅吧。”江若乔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自言自语了。

  “别。”陆以诚听得很仔细,“排骨跟鸡翅都是要煎一下才好吃,你是新手,很容易被爆出来的油溅到,我有一次没注意,左手手腕上就被烫出了水泡,还留了一个疤。”

  江若乔一听到留疤,立马就松了手,“那算了算了,想想也是,这种菜对我来说是有难度的。”

  其实说着说着,她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陆以诚有些疑惑,“怎么了?”

  江若乔没回答,她就是想笑,总觉得,在斯砚所在的那个未来,“她”做菜难吃,有一大半原因要归功于陆以诚的。

  在那个未来,那个陆以诚肯定也是这样絮絮叨叨。

  土豆丝,不让切,容易切到手。

  排骨跟鸡翅,不让做,容易被油溅到。

  “我觉得,”江若乔停顿了一下,“我这辈子可能厨艺都不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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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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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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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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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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