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派就坐落在昆仑山脉东段的不青山上。地处大漠与中原的交界处,是通往西域的主要官道之一。
昆仑派传承历史悠久,可追溯到南宋时期,与武当的历史相当,传闻昆仑派创始人何足道曾与三丰道人论道于武当,是当时唯一一位可以与三丰道人媲美的江湖高手。
自从百年前,围攻明教元气大伤后,封山以图后起,江湖中再也见不到昆仑弟子。
夜风自从报了仇后,本想就此回山,但好不容易下山一次,而且大漠本处于西域,书中天山和昆仑所遗留的武功不知是否存在,想到这里,便有了游历的心思。
本着先近后远的原则,快马加鞭的向着昆仑而来,一路上,白天赶路,遇到拦路打劫的山贼、劫匪、江洋大盗,毫不犹豫的出手,惩奸除恶,由于夜风一身白衣,出剑快如闪电,所以便得了个“白衣剑侠”的名声。
凡是在夜风所至,只要是大奸大恶之徒,都无一幸免,在绿林中夜风也被称为“白衣杀神”。凶名赫赫。
经过一段时间的杀戮,夜风的剑法更加圆润,对于剑法的理解也更加深刻,就连久久不能突破的《重剑剑法》、《独孤九剑》和《降龙十八掌》也达到了大圆满境界,威力之大简直令人乍舌。
更不用说本身所熟悉的华山剑法,更是达到了前无古人的境界,一路而来,就连一些威名远震的一流高手在他手中也走不了一剑。
昆仑山脚。
一个无名小镇内。
“你们听说了吗?前些日子,那黑风寨被人灭门了,那场面,血流成河,尸体如山,简直就是修罗地狱一样。”
“可不是!据说死的人每一都是脸上带着恐惧,而且被杀的又何止黑风寨,就是罗云寨、清风盗,哪个不是如此,甚至就连百里之外“九月山庄”也被屠杀了一空,满门七十三人,一个没跑。”
“据说好像是“白衣剑侠”所杀,传说他杀人不见血,一剑一个,厉害极了!就连“九月山庄”的庄主“九天飞龙”也被一剑斩杀!”
“是吗?那“九天飞龙”可是称雄百里的一流顶尖高手啊,就算是昆仑派的长老面对他都客客气气的,难道也挡不住“白衣剑侠”的一剑?那“白衣剑侠”的武功该有多高啊?”
“传说“白衣剑侠”俊美无比,好像是华山派的大弟子,不过依我看不可能,就算是岳不群也没有这么高的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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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楼上,夜风听着周围人的议论身,头戴黑色帷幕的脸色微微一笑,却是毫不在意,虽然不知道是谁将他的来历说了出来,不过现在也只是为华山增加一些威名罢了,毕竟风清扬既已出山,明面上华山已经可以不惧除了少林、武当任何一个门派,他也不需要再隐藏,至于危险,对于已经突破绝顶境界的他来说,除非是少林、武当全部出动,否则的话,根本没有人可以拦得住他。
以剑试江湖,这本是夜风的目的,虽然被人传的面目全非,却也无关大雅。
至于说满门被灭,那就夸张了,毕竟里面也有一些平民,若是他连平民也杀了,那也太丧心病狂了。
至于被杀的这些人,是否有人冤枉,那就不关头的事了,毕竟他又不会读心术,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一一分辨。
之所以头戴帷幕也是因为地处昆仑,为了方便行事而已,毕竟要在昆仑山寻找《九阳神功》,便不可能明面行事。
虽然说他并不怕昆仑派,但能少一事也是好的,其实夜风这种为了磨练剑法,上手就拿几千几百条人命练剑,把人家的山门杀的干干净净的行为,明面上是在行侠仗义,其实也影响了太多人的利益。
武林正派靠着什么生存?
大门派一般都有自己的产业,势力范围,不至于愁吃穿,而那些小门小派靠的,却是周围乡里上交的善银,也就是俗称的“保护费”。
只要是周边有土匪黑帮的存在,百姓为了自保自然会寻求武林人士庇护。
他们把钱交给了本地门派后,黑帮就不会去找麻烦,这其实是一种双方闭口不提的潜规则而已。
真正的江湖,黑与白从来只占一小部分,更多的是黑白共存,生成之后的灰色。
若是天下太平,谁会没事给他们送钱。
因此说起来,夜风这样的行为,完全是在断一些人的财路,不过夜风本为大门派弟子,却也无惧。
而且这也是江湖大派之间的一些潜规则而已,毕竟大门派的弟子要下山行侠仗义,必然要找一些为恶一方的势力,这些势力的存在也不过是为一些大门派的弟子提供行走江湖的经验罢了。
所以说江湖看似黑白分明,其实不过是黑白共生而已。
吃了午饭,夜风离开了茶楼,找了一间客栈住了下来,一路走来,夜风风餐露宿,并没有好好休息过,此时目的地已到,也就放松下来。
到了客房,夜风将剑放到桌子上坐了下来问道:“小二!你们这里有没有一座叫仙人峰的山。”
虽然知道九阳神功在昆仑山,可到底是在哪儿,书里也没有描写,更何况昆仑山那么大,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找到的,因此问问当地人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仙人峰?”小二疑惑的想了想道:“客观!小的只知道昆仑山有玉虚峰和玉仙峰,至于仙人峰则没有听说过!不过小的可以给您找人打听一下!”wWW.ΧìǔΜЬ.CǒΜ
“玉虚峰和玉仙峰是昆仑派的驻地所在,肯定是不可能!难道以前不叫这个名字不成?”夜风面色不变的暗道。
对于小二的话他也不敢尽信,毕竟一般客栈的背后都有一些门派和势力的影子,打听一些无所谓的事情还可以,若是打听机密的事情的话,那就会引起他们背后势力的注意。
“那好!麻烦小二哥了!”夜风微微笑着道,伸手掏出一两左右的碎银递到小二的手上。
“不客气!客官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包在我身上了!”小二接过碎银,神色顿时一喜高兴的道。
送小二离开后,夜风并未休息,只是洗了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便起身想着昆仑山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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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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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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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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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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