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了很久,关于公主和驸马和离的事,为了能使逻辑自洽。
第二天,百草诗早早起床,指导丁香做饭。
天晓得,折羽精力怎么会那么旺盛。她学武这么久,体力上还是比不得他。
再者,以后她就是当家主母,不能凡事亲力亲为,要培养得力下属。
丁香厨艺很好,这是她的基本生存技能,百草诗需要做的就是将药膳的一些搭配要点告知她,这样保证折羽的营养均衡和养生。
从今天开始,折羽就是大焱的“公务员”了。
“这个百合玉竹粥不错。”吃饭的时候,折羽点评,还不忘给佰草诗多添了一碗,“诗诗,你也多吃一点。”
认识百草诗之前,他不会透露自己的喜好,而现在,他正在悄然改变。
丁香听到公子的赞美,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夫人说了,秋季多燥,这款粥可养阴润燥、除烦止渴。”
她嘴巴利索,记忆力也不错,百草诗教了一遍,几乎都记了下来。
折羽便道:“以后好好和夫人学,会受益匪浅。”
“是。”丁香爽利地答应。
待到吃完饭,百草诗送折羽出门。
“我和利剑平交代过了,你白天出去办事时,他会暗中保护你。我知道你现在有了一定自保能力,但焱京不同于宛州,我们小心使得万年船。”
百草诗有种感觉,折羽正慢慢变成爹系老公,把她当女儿宠了。以前也没见这么婆婆妈妈的。她堆了一脸笑,“知道了知道了,你早点回来啊。”
折羽这才上马车,赶车的是杜仲。
送走了人,百草诗马上去找九娘。
此时的九娘,正对着院子里的大缸发呆。昨天她听到公子吩咐下人去买缸了。可是,这满缸的染料怎么回事?当初她从玉蓉跟着来焱京,最舍不得就是这几缸染料了,但路途遥远,带着不方便。
“是不是有点惊喜?”百草诗从她身后走来,笑问。
“这这……”一时高兴地竟有些语塞。
“我后来想了想,这染料太过珍贵,联系了镖局,将其送了过来。”百草诗脸不红、心不跳地说瞎话,她不能将空间的秘密泄露。手拄在缸上,神态惬意,“九娘,这里有两缸染料,我想将其中一缸变成青色,是这种青,你看看能不能办到?”
百草诗从袖子里拿出来一块布料,这是昨天翻箱倒柜找出来的最接近青花瓷的颜色。
九娘接过来,思索片刻,给了答复,“可以一试。这个颜色,比蓝要清丽明快一些。”
随后百草诗又引着九娘去了她的房间,桌案上,摆放着昨天折羽画的朱雀图。“我想将这个图案印在服饰上,你看怎么样?”
九娘的手,轻轻抚摸着宣纸边缘,心底被轻撞了一下。“夫人,这……太美了,你画的比我日常做的美多了。”
她现在完全有理由相信,蓝染的技艺会发扬光大。因为百草诗比她看的更远,比她追求更高。
“这个我用蜡染可以做。到时候着蜡的地方是白色的,形成这种鸟雀的式样。”
百草诗勾唇笑笑,掀开了宣纸,下面还有一张纸,纸上是线描图,这是未来衣服要做成的模样。“如果,我让你将图案绘在这件衣服上呢?”
九娘震惊。
无论是大焱还是云昭故地,女子的服饰还是偏宽大的,这样的服饰不会凸显女性的身材。而百草诗画的,类似于现代的旗袍和礼裙的结合,但依然曲线玲珑,凹凸有致。九娘喉咙滑动了一下,“夫人,这……这做出来谁敢穿呢?”
百草诗读出了她心中的忧虑。事实上,百草诗已经相对保守了,旗袍没有高开叉,也没有露胳膊,她问:“你觉得好看吗?如果给你穿……”
九娘连连后退,摆手,“我不能穿,我只是个寡妇……”
这样展示自己,是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百草诗反而逼近了她一点,和她对视,“九娘,你就告诉我,你喜欢吗?”
九娘怯懦地点了点头。
世上哪个女子不暧昧吗?她已经脑补出了自己穿上衣服的效果。
“九娘,我想让你知道,寡妇也是人,也可以爱美。穿漂亮的衣服,不代表不自重,相反,当你向世界展现自己强大、自信的一面时,世界因你而美。”
九娘又陷入了怔忪,就想她起初接触百草诗一样。她觉得夫人的想法和别人不一样,很大胆,与周围格格不入,但是她好喜欢。“夫人,你是要自己穿吗?我觉得,公子若是看到你穿,一定会……”
她饶有兴致地,缄口不语。
但百草诗明白了她眼底的八卦,如果百草诗穿成这样,折羽一定会把她吃干抹净。
“我呢,以后也是会穿的,不过眼下,我要让一个人穿,一个大焱非常……”
尊贵一词在嘴边咽了回去,因为思想里,不想将人分成三六九等。“我们的目标是,先让一部分人穿起来,最后整个大焱,乃至六国的女人都穿。那个时候,你就可以坐在钱堆上天天数钱了。”
百草诗野心很大,她想赚六国女人的银子。
在银子的鞭策下,九娘很快就撒欢干了。
而百草诗则出了门,她要物色一个店面,还要招募新的染工和绣娘,帮衬着九娘。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收购。
她略施粉黛,画了口脂,还在眼尾处点了一颗美人泪痣,对镜自照,非常满意。
这么做,是为了将生活过出仪式感。况且,在现代,女人总是喜欢逛街,她们不像男人那么目标明确,更多地享受逛街的乐趣,那更要打扮的美美的。
随后,百草诗施施然朝着西市而去。
了解焱京的风土人情,在地文化,也是青花必须要做的一项课题。
西市非常繁华。百草诗信步闲逛,看到了天下第一楼,人来人往,还没到午饭时间,里面已经有曲艺人在表演。ωωω.χΙυΜЬ.Cǒm
她想着,如果将来打广告,可以找这些曲艺人。。
在往前不远,有一家绸缎庄,名叫月梳彤,门的两侧贴着对联:异彩奇纹相掩映,转则看花花不定。
从名字到装饰,都很雅的一家店。
百草诗便走了进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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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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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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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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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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