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剑扬说:“老前辈,他在上海读书,可能没多少时间跟在你跟边学习。”
老人皱了一下眉头,看着萧乐直叹气。第一次见到这个小孩,他就喜欢得不得了,这个小孩步履轻盈,目光灵动,言谈举止间无不透着聪慧,其资质之好,可能比他下了大量心血去培养的外孙还要强,他很希望能收他为徒,将自己毕生所学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他。可是这个小孩家在上海,让他放弃在上海的优裕生活,留在这偏僻的山村和自己一起过这种清苦的生活,貌似也不是很现实……xǐυmь.℃òm
他无奈的说:“为什么现在的小孩都宁可花十几年时间去学一些自己这辈子都不大可能用得到的知识,然后找一份很难有很好的前途的工作,庸庸碌碌的过完一辈子,却不肯花一点时间去学一些真正有用的本领?”
萧剑扬也颇为无奈。现在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一切都是虚的,全凭学历说话。在现代的人眼里,学历越高就表示能力越强,越值得重用,至于品德、毅力、抗压能力、应变能力等等这些,都靠边站了。这就逼得现在的孩子不得不投入自己全部的精力去读书,拼尽全力往高考这条独木桥上挤,能挤过去就是天之骄子,挤不过去?那你啥也不是。去学一门技术啥的,那是在高考失败之后才考虑的事情,在高考之前那是绝对不会去考虑的。
至于从小跟在老师傅身边学中医,练武术……
除非家长脑抽了,否则绝对不会考虑的。
但很多东西都需要投入大量的心血去慢慢学习,慢慢研究的,压根就没有速成的法子。于是,很多传承千年的技艺因为没有人愿意学,慢慢地消失了,再也找不到了!
老人有心要收萧乐为徒,然而萧乐却要在上海读书,根本就不可能留在这个山村里学艺,这可如何是好?
金南一说:“要不……前辈,你到上海去吧,到上海去开个小小的医馆,不就可以时常将他带在身边,将毕生所学传授给他了?”
老人摇头:“我不习惯大城市的喧嚣,真去了上海生活,我少说也得少活二十年!”
金南一说:“这个好办,找个清静一点的地方不就行了?上海那么大,总能找到一两个相对要清静些的地方的。”
老人沉吟良久,还是觉得不能错过了这个资质上佳的孩子,说:“但愿能找到这样的地方吧。”
金南一斩钉截铁的说:“一定能找到的。”
转身就打了个电话出去:“给我在上海找个清静的、远离城市喧嚣的地方,越清静的越好!”
国家不止一次希望这位老人能够出山,当然,不是想让他回部队,而是希望他能将自己那一身本领传承下去。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要是后继无人,就这样断了传承,那就太可惜了。但老人每次都表示没找到合适的传人,他宁可将这一身本事带进棺材里,免得教给心术不正的小人,流毒无穷。好不容易,老头子终于松了口,愿意出山授徒了,必须给他找个清静的、最适合养老和授业的地方啊!这样的好地方凭借个人的力量可能很难找得到,但如果动用了国家机器……
那都不算事!
萧剑扬这一身暗伤实在厉害,自然不是泡一次药浴,做一次针灸推拿就能好的,接下来几天,他天天都到老人这里来报到,一模一样的流程:在温度相当高的药液里泡上半个小时,然后就是推拿、针灸。每次针灸,老人总会用空心银针从他体内拔出大量恶臭难闻的脓血和积液,多到让他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整个人都烂掉了。好在,做了几次针灸后,拔出来的脓血和积液是越来越少了,而他分明感觉到,每做完一次针灸,他的身体便比以前要轻松几分,那每逢变天旧伤处便骤然加剧的麻木、酸痛也渐渐减轻,本来握筷子都微微颤抖的手越来越稳定了。
“那位老爷爷很厉害。”又一次接受完治疗,并且在老人家里吃了一顿药膳,顶着濛濛细雨返回木楼的时候,萧乐忽然开口。
萧剑扬问:“他怎么个厉害法?”
萧乐说:“他的医术很好,经过他的治疗,你的身体比以前好太多了。而且他的力气非常大,那么重的两个石锁他居然抡得呼呼作响!”
他指的是老人院子里那对用来锻练膂力的石锁,每一个都重达八十斤,想单手将它拿起来并不容易。但萧乐每次晨跑总能在老人家门口看到他拿着那对石锁在锻练,那么沉重的一对石锁到了他手里就像两个轻飘飘的小皮球,让他抡得呼呼风响,甚至抛起两米多高再接住……当时他整个人都看傻了。
萧剑扬说:“这是一位奇人,非常厉害的,能拜他为师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萧乐有些苦恼:“但是我不管做什么,在他眼里都是错的。”
萧剑扬有些好奇:“此话怎讲?”
萧乐说:“他说我的作息习惯不对,吃的食物不对,喝的饮料不对,锻炼的方法不对……反正甭管我做什么都不对,也只有我呼吸的空气不是错的了!”
萧剑扬哑然失笑:“没准连你呼吸的空气都是错的。”
萧乐啊了一声:“什么意思啊?”
萧剑扬没有解释,只是揉了揉他的小脸:“其实你应该留在这里……这里比上海更适合修行。”
萧乐整个人都傻了:“修……修行!?像古代的大侠那样?”
萧剑扬说:“差不多吧。可惜,不现实。”
确实不现实。半个月后,身体状况已经大大好转的他便带着萧乐,和金南一一起上了飞往上海的飞机。当然,这位神秘的老人也跟着一起去。他只完成了第一个疗程,后面还需要长时间的治疗和调理,老人得跟着去。
萧剑扬暗暗估计了一下,这半个月下,他消耗掉的药材加起来,总价值怕是不少于百万了,乖乖,真是吓人。他提出过要给老人钱,老人只是淡淡的说:“我熬这些药主要是想打熬一下我的小徒弟的筋骨,治你只是顺带的,不用钱。”
是真的不要钱,钱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叠废纸而已。
上海那边早就给挑远好了养老和授业的好地方,那便是上海凤凰山一处道观。这处道观是文物古迹,里面早就没有道士了,也不对外开放,哪怕是节假日,跑到这里来游玩的旅客也不多,再清静不过了。老人看了看,觉得还算满意,便在那里住了下来。他的老伴早就去世了,唯一的女儿都当上了外婆,可谓无牵无挂,天下之大,何处不可为家?至于地方政府……
废话,这么一尊大神八乘大轿请都请不来,哪里敢多放一个屁!
于是,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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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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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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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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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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