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修了一年,有人修了一世。
修了一年的,他们回家了。
修了一世的,他们得道了。
有人流浪在远方,有人停泊在近处。
也许回家,也许悟道。
流浪不是旅途,流浪是赎罪。
赎今生的,也赎来世的。
流浪不是折磨,流浪是解脱。
忘了大志,远了尘世。
二十四岁的叶雨琢磨着老僧留给他的话,继续在茫茫人海寻觅着。
人贩子一般都会把年轻的女子卖到青楼和妓院,所以每到一个地方,叶雨一定会先去这两个地方打听一下最近有没有新来的一个叫做小木的姑娘,得道的回答通常都是让他失望的。
也有可能会卖给大户人家做丫鬟,只要有机会,叶雨也会在这方面打听。
不过叶雨最不肯放过的还是人贩子,只要碰上人贩子,甭管什么货色,命能不能保住先不说,反正人贩子手上的“货”统统都会被叶雨解救。
几年下来,杀过的人叶雨还数的过来,救过的可怜人,已经数不过来了。
一开始叶雨还以为这也算是积德行善,后来发现那些逃离人贩子魔爪的奴隶,胆大有力气的变成流氓地痞,没力气偷鸡摸狗变成流民,没本事没胆量,没力气也没运气的,只能活活饿死街头。m.χIùmЬ.CǒM
叶雨已经分不清这究竟是恶还是善。
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留下的脚印日渐沉重,如同叶雨日复一日的咳嗽声一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希望越来越渺茫。小木这时应该已经亭亭玉立了,越来越难找,也不知道多少个无尽的黑夜里,叶雨想着放弃,想着解脱。
有钱的时候,叶雨能在旅店里睡个好觉,吃碗热面。但更多时候是没钱的,他只能在荒郊野外生火取暖,睡过山洞,睡过大街,偷过别人的鸡,和叫花子一起要过饭。碰上大户人家办红白事,能幸运混进去的话,就可以饱餐一顿。
骗过别人,也被人骗过。
叶雨总是告诉自己,自己是亏欠小木的,如果找不到小木,就让自己孤零零的流浪,直到累倒在某个无人的地方,然后安静的死去。
希望最强烈的一次,是叶雨打听到一个叫做“木姑娘”的青楼女子。
那是一座深宅大院,青漆黑瓦,小楼建的很雅致,看门护院的膘肥体壮。
叶雨进不去,因为他肚子里既没有墨水,也没有银子。
他只好连续好几天坐在青楼对面的茶摊上,喝着粗茶,向茶博士打听木姑娘的消息。
茶博士说,木姑娘今年十八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长得非常好看。要想见一见木姑娘,不但要大把银子,还得有吟诗作对的文采。
叶雨问他要多少银子,茶博士说,这楼里,看门护院的,端茶送水的,贴身丫鬟和老妈妈,加起来十几个人,每个人都要打赏钱,加起来少说要两三百银子吧。
除了银子,还要对出木姑娘给的对子,破了木姑娘的棋局,听出木姑娘弹的曲子,写一副木姑娘看得上的墨宝,才能走进闺房和木姑娘一叙。
茶博士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关于木姑娘是哪里人,是如何来到这里的,等等这些问题他都不知道,毕竟他没见过木姑娘。
叶雨推算着小木的年纪,今年应该刚好十八岁,也许这个木姑娘真的就是小木。
靠银子靠才华走正道见到木姑娘是没指望了,叶雨思考着能不能趁着夜色翻墙进入。
叶雨最担心的不是打草惊蛇,而是就算见到了木姑娘,他如何判断对方是不是小木,时间过去了七年,她还能记得自己吗?
这天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在茶摊上喝茶,一个下人打扮的人走上前来,邀请他到自己主人家里,说是有事相求。
叶雨问他是什么事,下人说:“不知道,主人让你到府上一叙,他知道你想见木姑娘。”
叶雨先是一惊,表面仍然很平静的问道:“你主人是谁?”
“李公子。”
这个地方姓李的有很多,但李公子只有一个,李府也只有一个。
叶雨在茶摊上的几天时间里,看见过一个打扮的温文儒雅的中年人进去过青楼好几次,后来才知道这人便是李公子。
李府很大,比元帅府大,比镖局大,比叶雨去过的任何宅院都大。
前后一共九进,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叶雨虽然叫不上名字,但他知道一定是很名贵的品种。池塘里的假山也不知道是什么石头,想必是从很远的地方运来的名石。
下人领着叶雨穿过院子来到客堂,这里的摆设看上去很讲究,字画摆在最合适的位置,颜色也很细腻,就和这里的家具一样精致。
叶雨不认得字画出自那位高人,也不知家具的材质,至少他知道下人端来的茶碗是羊脂玉的,他在元帅府上见过羊脂玉的器皿。
下人告退后,听闻叶雨到访后的李公子便从后堂迎了出来。
李公子看上去四十多岁,胡须修的很整齐,素雅的藏青色长衫,虽不如客堂那么华丽,却很干净,头上盘着儒雅文人才有的发髻,腰间闪闪发亮的玉佩点缀出了他的财富,他的地位。
他的声音很细,细到叶雨要竖起耳朵才听得清他说的话:“叶先生光临寒舍,蓬荜生辉,李某恭候已久。”他弯腰作揖的动作不慌不忙,很有礼貌,很有儒士风范。
叶雨道:“李公子如何知晓我姓叶?”
李公子微笑道:“茶博士告诉我的。”
想必自己想见木姑娘的事也是茶博士告诉他的,叶雨道:“李公子有何差遣。”
“不敢不敢。”李公子摆了摆手,轻声说道:“小可已为阁下备下薄酒,还请移步后院,且先用过酒菜。”
叶雨的肚子的确饿了,也不管这李公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要,先吃顿饱饭再说,这大户人家的酒菜一定能管饱。
果然,饭菜不但管饱,和叶雨想象的一样丰盛,一桌酒席十七八个菜,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地里种的,煎炒烹炸,精致的很,这可不是随随便便混进大户人家的红白事能吃上的佳肴。
叶雨也不知道塞进嘴里吃的是牛肉还是猪肉,也不知道灌进肚子里的酒酿了多少年。
期间李公子没什么动筷,只是偶尔喝点酒,微笑的和叶雨交谈,看来这个人平时的饭量很小,这一桌酒席是特地为叶雨准备的。
所谓的交谈,也不过是李公子说着自己宅院里的花花草草,说着这一方还没受战火所伤的百姓安贫乐道,埋头吃饭的叶雨偶尔接一两句话,大部分都是李公子一个人在说。
细心的李公子看见叶雨放下筷子,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显然是吃饱了,问道:“先生可吃饱了?”
“饱了。”叶雨拱手道谢:“李公子,你我素不相识,有什么事,明说无妨。”
李公子挥了挥手,厅里的下人便都撤了下去,只剩这两人和一桌残席。
叶雨沉思,看来真的有事。
“叶先生,卫国和许国连年征战,卫国的将士浴血奋战,保家卫国。”李公子道:“战火虽然还未能烧到这里,可身为卫国的子民,一直也想有一个可以报效国家的机会。”
“我是个读书人,上阵杀敌的事我做不来,但只要有立功的机会,也一定在所不辞。我得道消息,朝廷的圣旨马上就要下来了,要加重这里的赋税,筹集军饷。”李公子道:“李家在这里经营了三代,颇有名望,圣旨下到刺史大人那里以后,筹集军饷的重任有可能会落在我李家身上。”
“李家深受皇恩,为了前线那些为国捐躯的士兵,尽此绵薄之力定当仁不让,可是。。。”说道这里,李公子无奈的长叹了一口气,喝了口闷酒。
叶雨问道:“可是什么?”
李公子道:“这重担要是落在我身上,我李某光明磊落,一定好好为朝廷效力,倒也罢了。可若落在奸人的手里,也不知会从中搜刮多少民脂民膏,不管将士的死活,不顾卫国山河。”
叶雨道:“奸人?”他已听出这是个肥缺。
李公子道:“叶大侠有所不知,除了我李家,这里还有个王家。人丁不及我李家兴旺,可这王家和刺史的关系走的很近,这筹集军饷的大任十有八九会交给王家。”
“那王府的王员外,是个见钱眼开的小人,为人阴险诡诈,让他去筹集军饷,不但苦了这一方百姓,也苦了前线作战的将士。”
李公子又是一阵长叹,仿佛国难当头。
叶雨道:“王员外就是奸人?”
李公子点点头。
叶雨道:“李公子为何与我说这些?”
李公子看了一眼叶雨手里的刀,柔弱书生的眼神忽然一扫而光,随即泛起一股杀意,压低嗓子说道:“小可见你使刀,眼里有杀气,便想请义士为我杀此奸贼,为民除害,保这里百姓一方平安。”
叶雨沉默。
李公子话锋一转,道:“我知道你想见木姑娘,小生与她是相识,可以为你引见。”李公子顿了顿,忽然正襟危坐,郑重说道:“当然,凭叶大侠的气度,就算没有这木姑娘,为了惩恶扬善,想必也不会推辞!”
“等我消息。”叶雨没有推辞,只要有找到小木的希望,杀一个人算什么,更何况这王员外也不是什么好人。
李公子是个很懂人情世故的人,他先交给叶雨二十两金子作为刺杀行动的花销,并作出郑重承诺,这件事会完全保密,事了拂衣去,没人会知道是谁杀了王员外。
两人约好五日为期限,之所以是五日,是因为五天后,刚好是木姑娘的生辰,李公子会特地去拜访木姑娘,借机为叶雨引见。
叶雨也看的明白,生辰只是个幌子,给你五天时间去杀人才是实实在在的意思。
五天时间杀一个人并不算太容易,更何况还是杀王员外这样有身份的人。
李公子却一点都不着急,今日虽然下着绵绵细雨,却没有昨日那样寒冷,也许是院子里的美景暖色,也许是炉子里的米酒很热。
华丽异常的李府,最雅致的还是院子里的小亭,李公子在亭子里温着酒,听着绵绵细雨打在芭蕉叶上的声音,他向来是个有雅兴的人。
一壶酒下去,他觉得全身上下都热血沸腾,尽管已年近五十,可他还是对女人很有兴趣,现在他只想做点让自己放松的事。
他把府上最美的女婢拉近自己的卧房,毫不客气的在榻上享用,那一炷香的时间里他仿佛自己回到了二十岁,他向来是个很有欲望的人。
他没有像过去一样在鱼水之欢后一脚把女人从床头踢下去,而是很温柔的为女婢披上衣服,亲吻她的额头,就像新婚之夜对新娘那般深情。
他今天心情之所以这么好,是因为他还在床上流汗的时候,下人前来禀报,说是王员外忽然失踪了。
李公子当然知道王员外为什么失踪了,看来叶雨得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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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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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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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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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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