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开局继承十万亩田>第1227章 皇家的人,生来就有野心
  按照老历,过了二月二,便是新春开始。

  这一天,需要做的事情很多。

  头等大事,当然是春祭!

  像柳白,就需要主持柳家庄子的春祭活动。

  整个人穿得像个寿星公,披红挂彩,念一段七通八不通的文章,使劲吆喝一声,庄子里的后生们,就会开始‘抢春牛’!

  一头犍牛同样披红挂彩,在田野之中狂奔。

  谁能降服这头犍牛,未来一年都会相当风光。

  前几年的‘春牛角’,无一例外,都被许褚抢了去。

  今年,在庄子上上下下,一致的强烈要求下,许褚被排除在外。xǐυmь.℃òm

  用得理由,连柳白都没话说。

  挺大个老爷们了,好意思跟小娃娃们争?

  对此,许褚表示过强烈的不满。

  可惜的是,他的不满没有一点效果。

  放在外边,许褚能横着走,可唯独在柳家庄子,随便来个老头,许褚都得罪不起。

  打不得骂不得,说点重话,甚至许褚只要嗓门大一点儿,就趴在地上哭。

  也不知,是从谁那学来的毛病...

  基本上,高门大户家里都很忙。

  尤其是家主和嫡长子。

  整个关中的庄子,基本上都被他们瓜分完了。

  每个庄子都要有人主持春祭。

  有些财力雄厚的,家里的每个孩子都有任务。

  皇帝一样不能免俗。

  他要主持的,是天下人的春祭。

  当然,皇宫之中是不可能举办‘抢春牛’活动的。

  相应的,皇帝和皇后,外加上太子,都要当着所有皇族的面,在宫里亲自耕种一块农田。

  寓意着,今年风调雨顺,也告诫所有皇族,莫要忘了天下的根基。

  以前,皇田之中种的都是糜子,也就是五谷之中的黍。

  自贞观二年以后,就改成了种植土豆和高粱。

  春耕之后,有人专门照料这块皇田。

  等到收成的时候,司农寺会把这块农田的产量记录下来,作为天下的表率,同时也给皇帝歌功颂德。

  春祭还没结束,皇帝和太子都累得够呛。

  皇后洗去铅华,像个农妇一样,脑袋上包着头巾,手里拎着个破破烂烂的水壶。

  里边放的,是农户们休息时最喜欢喝的酸汤浆子。

  胳膊肘挎着的篮子里,放着不知从哪找来的粗陶大碗。

  给皇帝和太子,倒上一碗冰冰凉凉的酸汤浆子之后,皇后娘娘便结束了春祭的所有任务。

  既然要学农户,就要学得像一些。

  不过,皇后却没有把篮子里的糜子馍馍拿出来。

  这东西能吃是能吃,就是不好咽。

  嚼上老半天,该剌嗓子,照样剌嗓子。

  皇帝和太子都是吃惯了精细美食的人,嗓子眼娇嫩的很。

  周围的皇族,干脆就当没看见。

  等皇帝和太子把地全都翻上一遍,洒了种子,立刻七手八脚的围了上去。

  这个道一声辛苦,那个吹嘘翻功劳。

  总之,皆大欢喜。

  回到东宫,李承乾嘴角一抽一抽的。

  五个手指头肚上,各有一个亮晶晶的大水泡。

  武顺拿着绣花针给他挑破,又上了药,幽幽的说道:“装装样子也就罢了,你是会耪地的人吗?”

  李承乾咧了咧嘴。

  “早年间倒是总干粗活,这两年皮肉都娇惯了...再者说,父皇都真干,我哪敢凑合了事?”

  “好了!”

  武顺把李承乾的手指头,都包扎好,系了几个漂漂亮亮的蝴蝶结。

  她一边收拾绣花针和蜡烛,一边道:“你啊,总对自己这么高的要求,你看看柳大哥,整天闲得没事瞎转悠,前天还去东市看砍人头玩呢,可是人家该干的大事,一件都没落下。”

  李承乾翻了个白眼。

  “我自是比不得柳大哥,却也不比旁人差!”

  说完,吹了吹手指头,又道:“明日大朝会,少不了又要忙上一段时间,有工夫你回去瞧瞧,家里就剩李祐一个,我总是放不下心来。”

  武顺把绣花针和蜡烛,交给一个宫女。

  “史书上总写,皇家子弟争得凶,斗得很,你们倒是兄恭弟亲得厉害...”

  李承乾嘿然一笑,没有说话。

  他很清楚,若是没有柳白,他们这几个兄弟,只会斗得更狠。

  几年前,他和李泰争锋相对,恨不得要了对方的命,那时候,哪里能想到现在的光景?

  细细想来,李恪、李祐、李愔他们几个,也都不是省油的灯。

  好在,如今兄弟们之间都相当的和睦。

  倒是宫中的几位皇子,有点不安分。

  雉奴好说,李承乾想起来就揍上几顿,最近越来越让人省心了。

  可十一岁的蒋王李恽,和九岁的汉王李贞,就不一样了。

  确切的说,是他们的母族不让人省心。

  李恽的母亲,出身太原王氏。

  王氏虽灭,可掌权的王氏旁支,依旧不容小觑。

  汉王李贞的母亲是德妃燕氏,算起来,还是武顺的亲戚。

  从武家的辈分上讲,燕德妃是武顺的大表姐...

  不过,等武顺嫁入皇家,成为太子妃之后,就只能叫母妃了。

  “也不知他们的脑子是怎么长的,竟然敢暗中结交大臣,真当我这个太子,是瞎子不成?”

  李承乾冷笑一声。

  武顺嗤嗤一笑,道:“一个十一岁,一个九岁,就把你忧虑成这般模样?”

  李承乾看了武顺一眼,道:“那是因为,你不知道我和青雀在那般岁数的时候,都经历过什么,你刚才是没瞧见,我跟着父皇干活的时候,李恽和李贞恨不得用眼神杀死我...皇家的人,生来就有野心,或许是我的宽容,给了他们足够的胆子。”

  武顺发现,李承乾手指头上的蝴蝶结歪了,立马拽过来,解开重新系。

  一边系,一边说道:“那你想怎么办?”

  李承乾摇了摇头,道:“我着实不想让李恽和李贞,重演我和青雀当年的境遇,不过,柳大哥显然不可能答应将他们寄养在柳家了。”

  武顺白了他一眼,道:“说了等于没说。”

  李承乾高深莫测的一笑,道:“所以,我打算找个不相干的人,在明日大朝会之际向父皇谏言,把这两个臭小子,送到柳家庄子好好历练历练,庄子里的老头老太太,会好好教给他们,怎么当好一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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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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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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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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