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情报,就等同于有了金银财宝,有了权力手段。
一场黄金雨,只下了一瞬间,早就知道情报的人,自然会搂来一大筐。
而不知道情报的人,连麻袋都还没来得及去取。
柳家为了建立起情报渠道,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光驯养的信鸽,每年就要支出上万贯!
更不用说,在各地建立的秘密据点了。
早年间,李二建立的天策府,便可以算是较为原始的情报机构。
后来,逐渐演变成了为今日的百骑司。
他们的情报渠道,是旁人无法比拟的。
无孔不入的密探暗桩,是情报的来源。
而黄巢打算建立的,却是一个庞大的情报帝国!
这个情报帝国的朝廷,十分嚣张的建立在长安城中心,朱雀大街上最为繁华的地段!
也就是...越王府!
相比于百骑司的庞大,几千锦衣卫只能算是毛毛雨。
为了获取更多的情报,黄巢毫不犹豫的选择跟百骑司合作。
说服皇帝,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把这些权力,交给他最为宠爱的儿子,再给他三成分红,足以消弭一切的疑心。
唐闵死了!唐闵死了!唐闵死了!
黄巢在越王府的院子里走来走去,想要告诉李泰,这个消息的重要性。
李泰正在闷头写着,王守仁留给他的课业,被黄巢搅扰得不厌其烦。
但凡是有一点办法,他才不愿回到越王府。
书院宿舍的条件,的确艰苦了一点,没有下人伺候,不过他早就习惯了。
重要的是,在书院住着自由。
想干啥干啥,下课之后,全是他自己的时间。
哪里像现在,写个作业,还要抽空,旁边还有个人唠唠叨叨...
再者说,越王府的门匾都被摘下来,换成别的字眼了。
死就死了,你那么高兴干什么?
黄巢兴奋的搓着手,道:越王爷,唐闵死的消息,到现在还没有传入长安,若是咱们把这个消息,卖给长孙无忌他们那些人...
李泰吓了一跳,手里的笔都掉了。
不是吧?你这么做,会坏了柳大哥的计划!
黄巢嘿嘿笑着,道:哪能啊?少爷迟早会把这个消息公布出去,咱们只要在公布之前一个时辰,把情报卖出去,不就成了?
李泰想了想,绝对把笔捡起来,接着写作业。
黄巢这厮看着不靠谱,实际上心思缜密到了极点。
他最爱干的事情,就是装傻。
若是放在乱世,起码也是个枭雄一般的人物。
为他操心,纯属显得难受!
黄巢却不肯让李泰继续写下去。
在他看来,写作业这种事情,完全就是在浪费时间。
有闲工夫,不如多揽几桩生意。
我的好王爷啊,这是咱们情报中心开办之后的头一桩生意,万万不可马虎,必须要一举把咱们泰记情报中心的名气,打出去!
李泰对泰记这个名字,充满了怨念。
明明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个过来装大瓣蒜的,干嘛要用自己的名字?
我就是个门面而已,具体怎么办,你自己说了算。
他才是真正能把一切看透的人,只要关系到朝廷,任何事情他都不打算插手。
沾边都不行!
黄巢苦着脸,求了半天,李泰就是不松口。Χiυmъ.cοΜ
看来,越王的名头是用不上了...
黄巢心中哀叹。
在天下臣民的心中,皇家的信誉是最好的。
不能打着皇帝的旗号,做情报生意,也不能用李承乾的太子名头,干丧良心的营生,那么...也就李泰的名头响亮了。
有了李泰的大号,一文钱的情报,他好意思收十贯。
无奈之下,黄巢只好背着手走了。
他来到后花园,叫来了几个锦衣卫之中,走得比较近的人。
沈威他们那几个最得力的百户,都跟着柳白去河东道出公差了,剩下的人,全都是后提拔起来的。
大统领!
大统领!
花园的凉亭子里,众人见黄巢来了,纷纷起身。
总共有七个人,五男两女,是如今黄巢在锦衣卫之中的管理框架。
黄巢摆了摆手,让他坐下。
有什么新收上来的情报吗?
一个中年女子往前凑了凑,赫然是春风阁的老鸨子,春娘!
春娘媚眼如丝,不易察觉的蹭了蹭黄巢,道:大统领,春风阁收来了上千个情报,比较有价值有三十几个,等有时间,属下好好跟您汇报汇报。
黄巢再恶俗,也不会对她感兴趣,只是因为春风阁的确是套取情报的好地方,这里才会有春娘的一席之地。
他不自然的往后挪了挪,连连点头,道:好好...
其他人也纷纷开口,向黄巢汇报工作。
他们都掌握着一处套取情报的地方,有青楼,有酒馆,甚至还有东市的监令。
长安城中的情报,大部分是不重要的。
而锦衣卫要做的工作,就是从这些不重要的情报之中,抽丝剥茧,找出真正有价值的消息来。
为此,黄巢特意在书院发展了许多下线,专门用来分析情报。
一定要开个好头,都是开门做生意,没什么好遮掩的,就连陛下都对咱们的生意感兴趣!所以,情报多多益善,这几天大家多辛苦一下,我黄某人也不会吝啬,定会向少爷说些好话!
跟七个领下属的说完之后,黄巢又颠颠的跑到后宅的一排小房子里。
这里,是一群书院学生办公的地点。
领头的两个学生,是柳白亲自推荐的。
知道他们在少爷心中的地位,黄巢见到他们也要多客气几分。
黄先生,有礼了!
黄巢笑呵呵的说道:不必客气,你们坐。
两个后生,一高一矮,都是看起来比较健壮的人。
生得也都算仪表堂堂。
虽说后边的长条桌子上,至少还坐着二三十个人,但莫名感觉,这两人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他们一个名叫刘仁轨,另一个...名叫王玄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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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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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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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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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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