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开局继承十万亩田>第676章 书院里,哪怕扫地的杂役,也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人
  书院的第四期工程,已经到了收尾阶段。

  除了路两旁堆着的建筑材料有些碍眼之外,可以说,现在是书院有史以来最美,也是最豪华的时候。

  陶青和毛有才的眼睛都不够用了。

  从某个角度来说,书院在百姓们的心里,比皇宫更加神圣。

  皇宫是贵人们住的地方,除了造反之外,混八辈子都够不上人家的脚指头。

  贵人们在那个大院子里,生生死死,玩玩乐乐,跟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

  从来没听说过皇帝找个平头百姓,去皇宫转悠转悠的。

  而书院,却是普通百姓逆袭的唯一阶梯!

  不收学费,贵贱同等,这两个方针政策,轻而易举的收尽了天下百姓之心。

  谁不想让自家孩子有一个光明的前途?

  听说书院里的学生,能以天子门生自居!

  只要进了书院,能跟皇子皇孙称兄道弟!

  从书院建立之初,一直到现在,神圣的光环,从来就没有摘下来过。

  看得见摸得着的,才是真神仙。

  闲的没事给老天爷磕头,那是发癔症。

  虽然有马可骑,但两人知道本分,死死攥着缰绳不撒手,生怕自己的粗鲁,冲撞到书院里的文气。

  正好赶在下课的时间,周围全都是抱着书本的学生。

  偶尔能看见几个年长的,想必是书院的先生。

  黄巢来过书院多次了,没什么不习惯的,骑着马,捡人少的地方走。

  到了人实在多的地方,便下了马,慢腾腾往前溜达。

  陶青和毛有才,恨不得踩着黄巢的脚印走。

  每走几步,就要停下来,给学生们让路。

  进门之前,他们还在纳闷,书院为何要给他们安排马。

  等过了教学区,他们才知道,原来是怕自己累死...

  书院太大了!

  旧校区和新校区之间,有一条宽四丈多的水泥路。

  远远的,甚至能看到这条路,一直通到远方的那几座山上!

  过了教学区就可以策马奔腾了。

  通往新校区的路上,看不见几个人。

  三人一路疾行,跑了足有两刻,还没到地方。

  毛有才嘟嘟囔囔的说道:这要是从新旧校区往返一次,还不耗一整天?琇書網

  黄巢把他们带进来,也有让他们见见世面的想法。

  免得以后给自己丢人。

  如今新校区就住着几个人,而且有特设的食堂澡堂之类的地方,不用跑回旧校区。

  他随口回答着,拽着缰绳拐了个弯,立刻就看到特别班所在的那座小山包了。

  翻身下马,用了半炷香的时间,爬上小山包。

  在教室外边,黄巢嘱咐两人在门口等着,自己走了进去。

  两人左看看右看看,新鲜劲还没过去。

  这时候,一个小胖子走上来,看他慢吞吞的样子,好像双腿被人灌了铅,也不知受了什么累。

  看到小胖子的打扮,陶青和毛有才面面相觑。

  在市面上混,最重要的就是眼力。

  像他们这种,算是混出头的人,眼光更是毒辣。

  从一个人身上的装扮、衣服、乃是举手投足间的做派,就能大致猜到出身。

  可眼前这个小胖子,着实让他们猜不透。

  看样子,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身上那件锦袍,质地密实,一看就是出自名匠之手。

  这种层次的锦袍,在东市可没得卖。

  只有朱雀大街上,少数几家老字号,才有这种手艺。

  可小胖子身上的锦袍,都脏得看不出花纹了。

  腰带松松垮垮的,上边有好几个孔。

  原本应该是镶嵌有宝石的,不知掉在哪里了。

  从小胖子脸上白白嫩嫩的皮肤上看,是个没吃过苦的孩子。

  可他那一双小胖手上,却有不少老茧。

  庄户出身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握锄头握出来的。

  胳膊上跨着个篮子,篮子里放的,竟然是苦苦菜!

  这种野菜,遍地都是。

  早年间闹饥荒的时候,算是好东西。

  可现在,粮食多得吃不完,谁还会吃这种东西?

  别说乡下人,就连乡下的驴都不吃了!

  这小胖子太矛盾了!

  说他穷吧,这身脏兮兮的锦袍,若是洗干净之后,少说也能卖个几百贯。

  可说他富贵吧...又实在不像。

  不过陶青和毛有才的脸上,还是挂起了谦卑的笑容。

  书院里,哪怕扫地的杂役,也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人!

  小胖子神情有些恍惚,看来真是累得不轻。

  走到门口见有两个人,微微一愣。

  你们是什么人?

  陶青讨好的拱了拱手,小人陶青,是随黄巢黄大哥来的!

  哦。

  小胖子显得没有多余的力气再理会两人,应了一声,从两人中间穿过去,径直走进教室。

  陶青和毛有才面面相觑。

  等了足足半个时辰,黄巢才满面笑容的走了出来。

  刚才那个小胖子,竟然也跟出来了!

  黄巢冲两个一指,还不快过来,参见越王殿下?!

  两人倒吸一口冷气,急忙跑到李泰跟前跪倒。

  参见越王殿下!

  李泰没搭理他们,疲惫的揉了揉眉心。

  先生让我帮你,我不得不帮,但你可别指望着什么事都靠我,给你引荐了那几个人之后,就别来烦我了!

  黄巢笑嘻嘻的说道:殿下说的这是哪里话,要不是小的来家里日子短,也不会劳烦殿下帮忙。

  李泰叹了口气,强撑起精神,道:走吧,刚才三哥已经给他们飞鸽传书了,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该到了。

  殿下,咱们去哪?

  少废话,跟着过来就是了。

  李泰也不管放在门口的是谁骑来的马,翻身便上。

  黄巢也急忙爬上马背,跟上李泰。

  陶青和毛有才对视一眼,毛有才脸色发苦。

  帮主请...

  虽说李泰骑的是陶青的马。

  但谁让人家是帮主呢?

  想想新旧校区之间的距离,毛有才郁闷的想死。

  自己只能跑过去了...

  陶青一脸的感动。

  老毛,今日给你记上一功,一会儿跑快点,别耽搁了黄大哥的大事!

  说完,他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留下毛有才一人,仰天长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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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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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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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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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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