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柳家的排场,他算是真正见识到了。
穿金戴银,乃是暴发户干的事情。
你看柳白,浑身上下就一件月白色长袍,加上一双普通的布靴。
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内含的价值,却根本不是那些个暴发户能比的。
就说他的布靴吧。
表面上没什么稀奇的,长安城里的铺子中,一贯钱能买上四五双。
可实际上,除了表面那一点细麻布之外,内衬全是用蜀锦做的。
别人家,鞋垫子里填充的要么是乌拉草,要不是碎布头,而柳白的,则是兽皮!
普通兽皮也就罢了,顶多比丝绸贵一点有限。
可柳白用的,却是猪婆龙的皮!
而且,是脑瓜顶上最嫩的一块!
每头猪婆龙,也就是小孩巴掌大那么一块能用!
光是这块皮子的成本,起码就要上百贯!
要知道,猪婆龙生在南方,光运输就要花多少钱?
张亮心中哀叹。
人家一双鞋子,就比自己全身上下的行头都值钱。
想想自己,和高句丽人勾结,就为了那么十几万贯银子,估计还比不上柳白出来玩一趟的花销...
人和人,真是没法比...
张亮又犹豫了老半天,才脱了靴子,把脚伸进木盆里。
看着飘在木盆上,那厚厚的一层香料,他的心都在滴血。
这可都是好东西啊!
他感觉,等泡完脚之后,若是不把脚当鸡爪子啃了,都对不起这些香料。
程咬金被烫的呲牙咧嘴,也舍不得把脚抽回来,一个劲的倒吸气。
老夫前半辈子算是白活了...
他不禁感叹。
打了几十年的仗,还是头一次感到,行军竟然是一种乐趣!
早上一睁眼,就有人送来吃食。
今天是羊肉泡馍,明天是一大碗臊子面,每天都不重样。
老天爷!
谁家行军的时候,不是吃硬邦邦的干粮?
若是习惯了这种待遇,以后还怎么打仗?
中午休息的时间比较紧迫,不能安营扎寨。
往日都是随便找个草稞子凑合凑合,也就罢了。
可这一次,大军刚一停下来,就有柳家的人送来吊床。
往树上一捆,再往上一躺,盖着厚厚的西域毛毯,舒服的让人想长眠不醒。
晚上的时候,比在长安城里的待遇还好。
而一座半人高的暖炉,摆在帅帐中间,程咬金每天晚上都能热醒好几回!
冬天行军,寒冷是最大的问题。
现在,成了笑话!
程咬金看着自己被烫的红彤彤的脚,喃喃道:老子是去高句丽打仗的吗?
他甚至都有些怀疑,这一趟,纯粹就是去送柳白玩的...
两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让李承乾心中格外的鄙夷。
他俯身,一边搓脚丫子,一边道:一会儿咱们宵夜吃什么?
话音刚落,李愔和李祐笑嘻嘻的跑进来,前边搬着烧烤架子,后边提着一大袋乱七八糟的食物。
两人在柳家住的时间也不短了,对烧烤的流程门清的很。
李祐打开暖炉,用火钳子夹住几块正在燃烧的木炭,塞进烧烤架子里。
李愔则是将肉串和蔬菜码在上边,熟练的来回翻动,不时的刷上一层酱料。
砰
酒囊的塞子一把开,浓郁的酒香顿时将烧烤的香味,都掩盖了下去。
几人喝着烧酒,吃着烧烤,还泡着脚,若是再有几个唱曲的,就更美了。
嗝~
程咬金感觉自己这几天,长了不少肉,专门朝蔬菜下手。
最后,吃了半个烤土豆垫底,这才发现,烧烤架子的肉串,似乎并不是羊肉。
他抓起来一根,闻了闻,一口塞进嘴里,愕然道:这是牛肉?!
牛!
对于大唐的极其重要,说是战略物资也不过分。
大唐的耕牛极少,不管是王宫贵胄,还是平头百姓,宰杀耕牛,都是大罪!
柳白诡异的看了程咬金一眼。
传说之中,这厮不是经常找借口宰牛吗?
他并不知道,程咬金的确十分喜欢牛肉,在贞观朝后期,也经常用家里的牛病死之类的理由,满足口福。
可现在是贞观初年,别说是程咬金了,就连李二都舍不得动耕牛分毫。
家里的牛病死了,不吃了可惜...
柳白说完,程咬金恍然,不断的点头,好像学到了什么。
老张,你也吃啊!
见张亮一直不动,柳白纳闷道。
张亮咽了口唾沫,有些拘谨。m.χIùmЬ.CǒM
他始终觉得,自己被柳白拿捏着,不好跟程咬金一样无拘无束。
柳白呵呵一笑,道:柳某虽没有上过战场,却也知道,军队最忌讳二心,现在咱们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别那么拘束。
张亮低头片刻,深吸了一口气,忽然站起来,冲着柳白一抱拳。
柳公子,此前...是张某的过失,在这里赔礼了!
他自认,就算帮着高句丽盗窃土豆,也不能算对不起大唐。
成了国公,这官也就当到头了,总不能盼着封王吧?
这辈子剩下的时光,除了往家里搂银子,还能干什么?
陛下抠搜,只能自己找赚钱的门路。
为大唐兢兢业业半辈子,还不能卖点土豆?
反正自己不干,迟早也会有别人干。
不过,现在他却明白了。
归根结底,土豆不是大唐的,而是柳白的...
自己等同于,是意图偷柳白的东西!
在他的观念看来,卖卖土豆,是为了混口饭吃,即便造反,也算不得什么。
当今陛下若是不造反,恐怕早就被前隋的那个昏君欺负死了。
但是,做人却万万不能失了道义!
他始终将自己摆在一个江湖豪杰的位置上。
只知自己,不知家国,对于损害大唐利益的事情,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可直接把人家赚银子的门路,给截断了,那就太不厚道了!
柳白面带笑容的看着他。
也不知这厮是诚心悔过,还是有什么别的心思。
郧国公言重了,之前的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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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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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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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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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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