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玄龄虽然是文官,但也很清楚,选择主帅,直接关系到这场战争的胜负。
况且,陛下也没有标明态度。
他们争得再厉害,也就是耍耍嘴皮子罢了。
在场的这些老帅,哪一个不是跟着陛下打了一辈子仗的?
按资排辈,可不是光要算年龄。
从战绩上来看,李靖和李勣自然是最好的人选。
他们并称为大唐的两大军神,论起用兵之道,谁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但也正如屈突通所说,高句丽不能和其他地方相提并论。
最好的证明,就是前隋的三次大败!
或许,出身辽东的屈突通,是一个很好的人选。
可尉迟敬德说的也没错。
屈突通今年七十岁了,才经历一场大病,若不是他住得离书院近,恐怕早就挂了。
万一到了高句丽,出了病闹个灾,再大的士气也会消耗得干干净净。
要知道,从长安到辽东,足足三千六百多里地,大小伙子都有可能出危险,更何况去屈突通?m.xiumb.com
房玄龄的目光,在诸位老帅身上一一扫过,最后,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场战争,不管是对于自己而言,还是对于大唐而言,都没有失败的余地。
不能铤而走险!
他干脆,大手一挥,明日再议!
老帅们嘟嘟囔囔的收拾东西走人。
同样的情况,已经出现三四次了。
每一次,都没有结果。
程咬金走出三省官邸,眼珠子一转,忽然跑到屈突通跟前。
老屈,等等!
屈突通不想理他,但程咬金不依不饶,直接把他给拉住了。
放开老夫!
程咬金不撒手,道:明日廷议,你支持俺老程当主帅如何?
屈突通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冷笑道:你想得倒还挺美!
程咬金把脑袋凑过来,对他耳语几句。
屈突通一怔,琢磨了一会,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程咬金拍着胸脯,道:俺老程何时骗过人?
就你?
屈突通鄙夷的说道。
程咬金的信誉,在整个朝廷文武百官之中,都是倒着数的。
他不说还好,说完之后,本来就心存怀疑的屈突通,更不信了。
汗血宝马?汗血宝驴还差不多,你休想诓骗老夫!主帅的位置,老夫要定了!
你要是不信的话,就随俺回去,定要让你开开眼!
屈突通有些迟疑了。
听程咬金煞有其事的样子,似乎...并不像骗人。
那...那老夫就随你走一趟!
程咬金大喜,道:你再等俺一会儿!
说完,他撒腿就跑,几步跟上走在最前边的李靖等人。
同样的说辞,同样的承诺。
转眼间,他就纠集了一大票子人。
李靖、李勣、屈突通、张公瑾...
这些人在武将之中,都是排在前几位的。
也只有他们,才拥有跟程咬金争抢的资格。
众人跟着程咬金回府。
程家是武将世家,后花园就是一片演武场。
除了一堆家将,正在操练之外,只有一个红头发蓝眼珠的小伙子,正在遛马。
几人一看,眼睛顿时红了!
得到汗血宝马已经一个多月的时间了。
在金日磾的精心照料下,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瘦得跟骡子似的。
相反,已经初步显现出了几分丰骏。
虽然个头还是有些矮,但那毛发,那眼神,那口齿,无意能是中原战马,乃至突厥战马能比的!
就算他们不认识汗血宝马,也知道,这两匹马的价值!
小金子,过来!
程咬金得意洋洋的一招手。
他一直隐瞒汗血宝马和金日磾的存在,等得就是今天!
金日磾见程咬金招呼,正要跑过去,但他此刻正在演武场另一头,离着众人足足五六百步。
他干脆,翻身上了其中一匹黑马。
律律
黑马前腿抬起,凌空踢腾了几下,紧接着,如同化作一道黑色的闪电一般,直接蹿到了众人面前!
而另外一匹棕马,原本一动不动。
金日磾打了一声唿哨之后,它忽然飞奔出去,一步跃过半人多高的栏杆,转瞬之间出现在金日磾身旁!
老帅们张大了嘴,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在战场上拼杀了一辈子,他们太清楚战马的重要性了。
很多时候,足够机敏的战马,能救下骑士的性命!
骑兵对垒的地理条件,十分苛刻。
若是没有方圆十几里的平原,骑兵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当然,就算周围都是平原,也要小心万分。
拒马阵,便是战马的天敌!
他们还从没有见过,能一跃这么高的战马!
如果大唐骑兵都配备上这种战马,那拒马阵还算个屁?!
李靖双手颤抖的,来到黑马前。
金日磾急忙紧紧拉住缰绳,道:您小心一些...
李靖拱了拱手。
他熟知马性,越神骏的马性子就越烈。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将黑马脖子上的鬃毛分开。
看到,那仿佛渗出血来的皮肤,蓦得仰天大笑。
哈哈哈!天佑我大唐,竟得如此至宝!
其他人也哈哈大笑,屈突通搂着张公瑾的肩膀,两人的脑袋凑在一起,像孩子一样蹦蹦跳跳,就差亲一个了。
程咬金见时机差不多了,拍了拍手,来!俺老程给你们介绍一下,这娃娃名叫金日磾,别看年轻,他的本事,可以算得上当朝伯乐!这两匹汗血宝马,就是他发现的!
众人闻言一怔,旋即,齐齐将目光投向金日磾,肆无忌惮的打量了起来。
伯乐,可比宝马重要得多!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这种人才,对于军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程咬金将金日磾拉过来,将他当初发现汗血宝马的经过,讲了一遍。
老帅们眼睛越来越亮。
李靖最直接,道:小伙子本事不错,老夫手下正缺一位中郎将,你可有兴趣?
他身为统领诸卫的大将军,官职要比程咬金他们这些老帅,都要高上一个档次。
中郎将,乃是从四品的武职。
开口就封中郎将,足以见李靖对金日磾的重视。
程咬金不满的说道:哪有你这样挖墙脚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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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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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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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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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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