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乾之所以把杨氏母女安置在这里,完全是因为这里足够安全。
可惜的是,杨氏母女没有搬迁,反倒是皇宫远远的离开了。
如今,道兴坊已经不是距离皇宫最近的一个坊市了,这让武顺心里格外的担忧。
她急匆匆的离开皇宫之后,并没有立刻朝着道兴坊的方向赶去,而是率先去了东宫。
在东宫的小门离开,这才来到道兴坊。
大街上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主要是因为现在早已经过了宵禁的时辰。
身为太子妃,拿到一份可以在夜晚自由通行的文书,当然是再简单不过的。
长安县的巡城武侯,在简单的查验了文书之后,还专门给武顺留下了两个人,提着灯笼护送她前往目的地。
能拿到通行文书的人,身份地位都不简单。
常年在这一块地头上混,巡城武侯的眼睛,一个比一个毒辣。
来到道兴坊之后,武顺一眼就看见了当年的柳家大宅。
她有些迟疑的,在柳家大院门口逗留了片刻,终究还是咬了咬牙,来到旁边。
这时候,对门邻居李孝恭家的老管家,推开门,站在门洞子里朝外面张望了几眼。
当他看到武顺的时候,不由得一愣!
李孝恭他们家,跟柳家做了将近十年的邻居,互相之间早就熟得不能再熟了。
老管家当然认识从十二岁开始,就居住在柳家的武顺。
何况,还都是自家亲戚!
算起来,武顺还是李孝恭的侄媳妇!
武顺显然被老管家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
老管家往外走了几步,想了想,却又退了回去。
他本来听到外面的动静,以为发生了什么乱子。
可当他马上就要跟武顺搭上话的时候,这才反应过来,不该问的不能问,若是问了,恐怕都无法活着看到天亮!
皇家的事情,能是别人插手的吗?
老管家很识趣的退了回去。
武顺也松了一口气。
如果是出宫来看自己的母亲和妹子,这并没有什么出格的。
就算是大半夜宵禁的时候,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被别人看见就不太好了。
尤其是宫里现在正在发生一场动乱,自己身为后宫半个女主人,偷偷跑出来,难免会有失德之言论。
这件事情,并不值得让皇帝和皇后对自己产生看法。
从小在柳家长大的武顺,很早就明白人情世故的重要性。
一边往前走,一边装作不经意的抖了抖袖子。
一块大大的金子就掉在地上。
不管老管家捡不捡,反正该做的事情,武顺已经尽力了。
穿过一条小胡同,就是杨氏母女居住的小宅子。
武顺自然是有钥匙的,她打开门,与那两个巡城武侯告辞,径直来到武媚居住的厢房。
这座只有三进的小宅子,和寻常人家差不多。
装潢也比较简单,只是房檐比别人家盖的高一些。
往常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人居住。
因为在武顺和李承乾进入皇宫之前,大部分时间,她都会把母亲和妹妹接到东宫来居住。
主要还是因为,李承乾实在是太忙了,大部分时间都不在东宫。
只是偶尔李承钱回来居住的时候,杨氏母女才会回来。
最近不一样了,武顺需要进入后宫来管理内政,没有时间照顾母亲和妹妹。
大半年了,她们都没怎么见过面。
走进厢房,看了几眼之后,武顺的脸立刻黑了下来!
果然!
武媚又在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胡闹,根本就不再家!
她怒气冲冲的来到正屋,一进门就说道:“娘!媚儿是不是又去胡闹了?”
等她进门之后才发现,住在里边的,竟然是武媚!
反倒是她的母亲,不知道去哪里了!
武媚穿着一身丝质的睡衣,虽然年纪还小,但已经看出几分轻国倾城的潜质。
唯一可惜的地方在于,这个小姑娘的脸盘子似乎是有些大了。
这种长相,最符合大唐百姓对于美女的要求。
可是,柳家出身的人,审美观一向与大唐百姓有出入。
所以在武顺看来,自己的妹子,好像也算不上什么美女。
“姐?”
武媚揉了揉眼睛,坐起来。
脸上还带着瞌睡的痕迹。
武顺有些尴尬的说道:“娘呢?”
武媚打了个哈欠,道:“娘昨天去杨家了,听说那个便宜舅舅莫名其妙死在皇宫后,杨家的人整日提心吊胆,娘过去给他们当定海神针,好让他们过几天安生日子...”
武顺这才放下心来。
母亲本来就出身于弘农杨氏,虽说跟娘家的关系不算太好,但是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呢。
自从杨师道死后,弘农杨氏整天人心慌慌,总觉得皇帝要灭他们的九族。
而杨氏,这个太子的丈母娘,自然是一块铁打的秤砣,可以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
过去住几天,就当回娘家了,似乎也说得过去。
武顺上下打量妹妹几眼,道:“这么说,最近都只有你一个人?家里的下人啊?为何没人安排守夜?”
武媚古怪的看着这个姐姐,道:“为何要守夜?长安城里的宵禁多严格,姐姐你又不是不知道?”
武顺皱了皱眉,道:“既然只有你一个人,那就随我去宫里吧!”
说完,她转身就走,丝毫不给妹妹拒绝的余地。
武媚也早就习惯了姐姐在家里的霸道,有些无奈的起来穿衣服,打算等会儿跟着姐姐一同去皇宫。
可是就在武顺刚刚离开的时候,一道人影从黑暗之中闪出来。
武媚好像没看见那道人影似的,自顾自的穿衣服,丝毫不在乎被人看到。
“你并不打算告诉她,对吧?”
武媚嘻嘻一笑,道:“以我姐姐的胆子,若是我告诉他,我早就加入了都水监,说不定会跟太子姐夫大吵一架,还是不要让她知道的好,你说呢?红英姐?”
从黑暗中走出来的,赫然正是褚红英,泰记当年十个锦衣卫之一,沈威的老婆。琇書蛧
“丫头,你说的倒也不错,只是,宁愿承认你是泰记的人,也不要说你跟都水监有任何瓜葛,既然进了宫,就老老实实呆着,姐姐这也是为你考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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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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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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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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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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