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开局继承十万亩田>第1744章 皇九子李治最大的特点就是...爱钱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中原人士开始有了搭关系送礼的恶习。

  渐渐的,送礼竟然演变成了一种学问?!

  很多人以为送礼,是件相当容易的事情。

  无非就是花点钱罢了。

  实际上,哪里是那么回事?

  就算你手里头有座金山,那也要人家乐意收才行!

  这年头,阿猫阿狗都活得谨小慎微。

  生怕自己什么时候,被朝廷盯上。

  一般来说,官越大的人就越小心。

  上赶着给人送礼的,能从长安城的金光门,排到玄武门去。

  送礼不是你想送,想送就能送。

  比如,当年的侯君集,在即将被杀头之前,他给谁送礼谁都不收。

  若是有人敢收,跟着侯君集一起被砍脑袋,那也是活该...

  那么蠢的人,好意思活着?

  送礼,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

  像那种能够成功把礼送出去的,会被亲戚朋友视为高明之人。

  此道之中,在工部侍郎待就是九年的韩同,乃是个中翘楚!

  他的本事已经脱离了送礼的范畴,甚至已经做到了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境界。

  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礼送出去,最重要的还是能够把事情办成。

  今天,他被一群大佬委以重任!

  给王爷送礼!

  只不过,这位王爷的身份,有些特殊。

  八岁的皇九子,晋王李治,小名雉奴。

  别看晋王殿下年纪轻轻,在宫外已经有了自己的府邸。

  皇帝和皇后都觉得,晋王殿下这辈子,也就是个吃喝等死的命了。

  他的几位兄长都太过强势,导致他此生恐怕都没有多少掌握实权的机会。

  于是,就在金钱上额外的补偿他。

  不光长安城中有一套大大的宅子,城外还有好几座皇庄,专门给晋王增加收入。

  长安城及周边地区堪称寸土寸金,晋王殿下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富翁了。

  尤其是在去年,听说自己的封地闹饥荒,小小年纪就十分有爱心的晋王殿下,特意把这几年来皇庄所有的收入都送去当地,救活了无数百姓。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或许是李家的血脉之中带的多样性。

  几位皇子都十分的有特点。

  譬如太子李承乾霸道,皇三子李恪风雅,皇四子李泰睿智...

  皇九子李治最大的特点就是...爱钱。

  他比任何人都喜欢银子,当然,更喜欢金子。

  几乎身边所有人的生意,他都会插上一脚。

  凭着自己年纪小,软磨硬泡。

  没人知道晋王殿下究竟拥有多少财富。

  也不知干巴巴的送些银子,人家会不会收?

  韩同站在晋王殿下放学的必经之路上,牙齿有些酸痛。

  他身边放着两个大大的木桶,桶里塞满了银子。

  换成别人看见这种场景,不一巴掌扇在韩同脸上,已经相当给面子了。

  他觉得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没必要计较那么多拐弯抹角的东西。

  反倒不如直接点。

  太复杂了,晋王殿下,可能就看不懂了。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远远的,有稚嫩的歌声传来。

  还没有驴子高的晋王殿下李治,蹦蹦跳跳地出现在韩同的视野之中。

  电光火石之间,韩同已经换上一副笑脸。

  “微臣参见晋王殿下!”

  李治身边没有护卫,只有一个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书童。wWW.ΧìǔΜЬ.CǒΜ

  主家在前边蹦蹦跳跳,可怜的小书童,背着一个大书箱,前面还抱着一个大书箱,艰难的跟在他身后。

  这条路可以从书院直通朱雀大街。

  脑子里塞满了屎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这里接劫道。

  看到有人拦住自己的去路,李治猛的刹车。

  “我认识你,你是工部侍郎,叫...韩同?”

  晋王殿下咬着手指头,有些不敢笃定的说道。

  韩同笑容满面。

  “原来殿下还记得微臣!”

  见四下无人,他直接把那两个大木桶的盖子掀起来。

  李治的眼睛顿时直了。

  也不知道,这个屁大点的孩子,为什么这么爱钱...

  “哎呀,这是谁丢在这里的东西?”

  韩同故作惊讶的说道。

  李治的小脸上顿时充满了警惕之色。

  “韩侍郎,你这是什么意思?”

  年纪小,不代表着蠢。

  从小耳濡目染,自然也能沾染朝中的几分习气。

  在李治那简单的人生观之中,收钱是肯定要办事的。

  他没有李泰那种,六岁就抢夺太子之位的智商。

  殊不知,收了钱不办事的,大有人在。

  韩同陪着笑,拱了拱手。

  “原来是晋王殿下丢在这里的东西,微臣在这里守候多时了,等的就是物归原主。”

  李治狐疑不定的,上下打量韩同几眼。

  干脆借坡下驴,冲着身后的小书童一摆手。

  小书童呲牙咧嘴了半天,也没能把木桶挪动半寸。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给成年人送礼,一张票据就解决了。

  而李治才八岁,给他票据他也没地方换去。

  李治倒是不着急。

  从木桶里随便拿出来两角银子,让书童去街边招呼人,把这两个木桶搬到自己府里去。

  小书童办事很利索,很快就雇了几个壮汉。

  韩同始终笑眯眯的。

  非常之人,就要用非常的方法。

  现在看来,晋王殿下还是比较好打交道的。

  “晋王殿下,微臣在泾阳县柳家庄子,有套外宅,正在出售,不知殿下可有意购买?”

  此言一出,李治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天底下,没有比柳家庄子更值钱的地方了。

  说是寸土寸金,都嫌埋没了那里的价格。

  早些年,数不清的富贵人家削尖了脑袋,往柳家庄子钻,就想在那里养老送终。

  直到现在柳家庄子已经人满为患,而且全都是老头老太太。

  以至于就算有钱,也买不到那里的宅子。

  买了柳家庄子的孩子,基本上等同于投资,而且属于一本万利的投资。

  李治眼珠子一转,道:“你打算卖多少钱?”

  韩同笑道:“晋王殿下为何不先去看一看呢?”

  李治连连点头。

  “说的是,说的是,咱们这便走吧!”

  韩同忙道:“买宅子终归是大事,晋王殿下岂能不带着长辈前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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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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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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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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