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开局继承十万亩田>第1677章 这是我这辈子吃的最饱的一顿饭
  柳家的饭桶很多,其中的翘楚,当属薛礼和许褚。

  只要这两个人一露面,别人就别想吃饱肚子。

  别看薛礼的个子不如许褚,饭量却是他的两倍。

  许褚吃东西,从来都不用碗来计量,而是用盆。

  薛礼干脆就以许褚为计量单位...

  柳家内部,进行过无数次的吃饭比赛。

  主人们誓要挑选出,家里面的最强饭桶。

  毫无疑问,薛礼拔得头筹。

  他的最高记录,够柳白吃上五六天的。

  从外边,根本看不出来他有一套无底洞般的肠胃。

  别人吃烤羊,两三个人吃一条羊腿,再加上半个锅盔,能吃到撑。

  薛礼自己一个人就能吃下一只烤羊,还要加上半筐的锅盔。

  吃完之后喝下一桶凉白开,才算吃饱。

  照他这种吃法,小门小户早就垮了。

  偏偏他还不爱吃素。

  幸好他平常都在大营里,有国库的银子供着。

  家里的厨子看见他,都绕着道走。

  只要他一回家,厨子们就知道今天怕是要累死...

  当然薛礼最大的本事在于它吃饱一顿饭之后,三天都不饿。

  想当初,他就是靠着这样的本事,长途奔袭,最终将颉利生擒。

  相比之下,光头大汉似乎还要残忍的多...

  吃了一群人的口粮之后,还好意思要宵夜?

  眼瞅着天都黑了,算一算,用不了一个时辰就该吃宵夜。

  他是怎么长的?

  之前,柳白还觉得他爹是个好爹。

  没有官方的身份,力气比任何人都大,确实不是一件好事。

  从某种情况上看,本事越大的人死的越快。

  现在柳白觉得,他爹纯粹就是因为养不起他,才会随便找个借口...

  太能吃了!

  王綝看向光头壮汉的目光,满是小星星。

  从他那不断转动的眼珠子上,柳白就能猜透他的心思。

  这货心里肯定是琢磨着,以后回去之后,用光头大汉开盘下注,赚点零花钱。

  薛礼第一吃货的位置,肯定是保不住了。

  柳白把王綝赶出去。

  让柳蓉儿端来一杯凉透的茶。

  光头壮汉那凶神恶煞的模样,让柳蓉儿不敢靠近。

  柳白把茶水接过来,塞进光头大汉手里。

  光头大汉咕咚咕咚,喝的一干二净,心满意足的揉了揉肚子。

  看样子,他更加不好意思了。

  “其实宵夜不吃也成...”

  说着,脸红了。

  柳白心里暗暗估计了一下,他的智力水平。

  其实他的智力水平并不低。

  只能说,有些过于憨厚了。

  或者,也可以说他过分执拗。

  这种性格的人最好利用。

  麻布大山上的人,之所以打算招揽他,一是因为他的武力值确实很高,是充当护卫的最好人选。

  二来,最重要的一点是,光头大汉是鸭子坞,注定的继承人。

  只要把他收入囊中你好,那座武库,也就到手了。

  柳白没有利用他的想法,只是单纯的希望多招揽一些人才。

  这些年来,柳家有了长足的发展。

  书院不仅仅是朝廷的人才储备库,更是柳家的人才储备库。

  如果将整体的工作分为文武两种。

  在文的方面,柳家的人才并不亚于朝廷。

  毕竟,成为一个合格商人的难度,比成为一个合格官员的难度,要低得多。

  而在武的方面,就要相对稀缺了。

  超一流的高手,只有三位,那就是许褚、王守仁,和张三丰。

  这三位,哪一个是能去干杂活的?

  许褚一直在柳白身边当跟班,这是极其严重的浪费。

  凭借许褚的手段,只要他想,在朝廷之中混个大将军的称号,轻而易举。

  就算不进入朝廷,柳家的一些地方,也需要这样的人才来坐镇。

  比如在凉州、兰州等边境之地,一位高手坐镇,所起到的功效,甚至要比一位大掌柜更加重要。

  所谓的趟商路,听起来是拓展生意渠道。m.χIùmЬ.CǒM

  实际上,就是凭借武力,把周围的大小势力打服。

  这和后世镖局的发展路径是一致的。

  一个合格的镖局,不仅仅要有广大的人脉,更需要有最为强大的实力。

  山贼们,是没有多少讲究的。

  他们才不会去讲什么道义。

  相比之下,许褚他们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

  可是如果将许褚派的话,柳白身边就少了一个合格的保镖。

  他已经寻找很多年了,都没有找到合适的。

  而眼前这个光头大汉,恰恰是最合适的人选。

  他虽然憨厚,但绝对不蠢。

  关键在于他心地纯良,没有什么坏心眼儿。

  如果能将他收入麾下,想必鸭子坞那边,也会有所表示。

  当然,这只是额外的一点‘利润’罢了。

  “来人,再去准备一份来!”

  不就是喜欢吃吗?

  柳家富可敌国,还养不起一个吃货。

  就算每顿饭都吃山珍海味,光头壮汉所发挥的价值也足以弥补一切。

  光头壮汉眼睛一亮。

  “还能继续吃?”

  柳白大手一挥,道:“吃!今天不吃撑了,你就别想出门!”

  光头壮汉憨憨的一笑。

  在身上左右摸了个遍。

  “我爹说吃东西要给钱,今天身上没带别的,这枚扳指是我娘留下来的,等回头我爹送来银子,再还给我。”

  这货竟然还是个挺有原则的人...

  柳白把扳指接过来。

  材料很烂,做工更烂,其中所蕴藏的意义却实在非凡。

  他并没有把扳指还给光头壮汉。

  想要收服一个人的心,并不是那么简单。

  现在把扳指还给他,反倒显得生分。

  有来有往,才是交情的根本。

  如果柳白只是单纯的想让光头壮汉当保镖,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直接让许褚把他揍服就是了。

  关键点在于,鸭子坞那边的态度。

  柳白想让那位林岛主,心甘情愿的把儿子送给自己。

  这顿饭一直吃到半夜。

  看着看着柳白都饿了。

  跟光头壮汉分享了一只烤羊腿之后,柳白撑得直翻白眼。

  人跟人还真是不能比。

  这半天下来,光头壮汉吃的东西,摞起来恐怕比柳白都高了。

  深夜的时候,光头壮汉心满意足的,揉着鼓鼓囊囊的肚子。

  “这是我这辈子吃的最饱的一顿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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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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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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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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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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