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开局继承十万亩田>第1664章 只图财,不图命,亦不求色
  皇宫之中的供奉,属于最特殊的一类人。

  他们没有合理的地位,更没有合理的身份。

  他们更像是皇族的家仆,,往往只听命于皇帝。

  像怀恩这样的人,如果不再担任大总管,一般情况下,都会回到掖庭局隐居,成为皇族供奉。

  终其一生,都不会再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当然,怀恩本人是个例外。

  也有一些其他的例子。

  譬如皇子皇女成年之后,开府建牙。

  处于对于孩子的宠爱,皇帝就会将赐予他们一两个皇族供奉。

  一来保护他们的安全,二来,也是对孩子的一种防备。

  李承乾身边,就曾经有过这样的人,只是后来,被李二收回去了。

  皇族的供奉,并不仅仅是武力强大。

  他们或许拥有超高的武力,或许有聪明的头脑。

  又或者,精通一些其他技巧。

  但无一例外,他们全部都是太监。

  这是一条,不可更改的铁律。

  其实太监的特征很好辨认。

  这年头稍微上点岁数的男人,就会蓄须。

  前两年,连柳白都蓄过一段时间。wWW.ΧìǔΜЬ.CǒΜ

  只是柳白脸嫩,满脸大胡子显得格外怪异。

  在两个老婆的强烈要求之下,终于剃掉了。

  二十岁以上的男子,如果不留胡子,像大冬天穿着一件短褂,在街上瞎溜达。

  不管去什么地方,只要是看到成年男子没留胡子的,有七八分可能,就是个太监!

  即便是某些人因为特殊原因,胡子稀疏,或者干脆长不出胡子来,也会想尽办法。

  市面上卖假胡子的,不在少数。

  从这个角度上看,在大唐年间卖假胡子的,和后世卖假发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因为在大唐百姓的眼中,不长胡子或者胡子稀疏,远比脱发尴尬的多。

  史书上不止一次记载过,某些文人雅士,因为一不小心,烧掉了自己的胡子,或者自己的胡子被人剃掉,就去跳河自杀...

  这种风气,一直到清朝才被扭转。

  因为他们的脑瓜子上,本来就已经多了根老鼠尾巴。

  反正丢人都已经丢到家了,没有胡子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如果说,之前有皇族插手,是一件令人格外头疼的事情。

  那么现在,就已经不是了。

  柳白眼中闪烁的寒光,脸上却带着笑意。

  他正发愁找不到一只肥硕的大公鸡,来杀给猴子看。

  而偏偏在这时候,大公鸡自己扑棱着翅膀飞出来了。

  “找到他们背后的主谋,少爷我亲自结果了他!”

  沈威和朱简听到柳白这番话,齐齐打了一个寒颤。

  他们这才想起来,自家少爷才是一个天底下最狠的人。

  别人杀皇族,会导致自己全家的脑子掉下来。

  而柳白,已经杀了不止两三位皇族了。

  “是!”

  两人连早饭都顾不得吃了,立刻站起来往外走。

  柳白心中打定主意,这一次不管是谁在暗中下黑手,他都死定了。

  哪怕是在长安城的时候,跟自家亲厚之人,柳白都不肯放过!

  ...

  麻布大山!

  虽说头领换了人,但山上的秩序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

  往常的时候,该下山割草,照样下山割草。

  新头领不光一点份子都不拿,等兄弟们割草回来之后,新头领还会发给他们一些奖赏。

  本来就桀骜不驯的山贼们,把之前那个矮壮汉子彻底忘记了。

  连矮壮汉子的几个婆娘,都找到了新靠山。

  这时节,晚上有些寒意,正晌午还是很热的。

  几个山贼,嘻嘻哈哈的抬着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送到新头领的房间里。

  也不知道新头领是什么毛病。

  不喜欢住吊脚楼,偏偏要在旁边盖一座简陋的茅屋。

  晚上睡觉还不潮死?

  后来山贼们算是看明白了。

  新头领不是不喜欢吊脚楼,而是忍受不了吊脚楼下边养的那些猪。

  还离着老远,就能够闻到茅屋里传来的清香。

  有见过世面的山贼,闻出来这是传说之中的龙涎香。

  小小的一粒,就够他们大多数人吃一年的。

  怪不得人家不跟自己分享肉票呢。

  岳州这地界,有几个用得起龙涎香的?

  恐怕,就连住在府兵大营之中的那位贵人,都没有如此奢侈。

  吱呀——

  茅屋用的,只是普通的柴门。

  开门的声音十分难听。

  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头。

  穿着一身普普通通的棉布袍子,手里拄着一根,像是随意捡来的木头棍子,当拐杖使用。

  这老头子,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寒酸的劲头。

  稀疏的头发上,却别着一根翠绿翠绿的碧玉簪子。

  山贼们干绑票也不是一年两年了,眼力比一般老百姓强的多。

  自然看得出来,这根碧玉簪子,不是一般的地摊货。

  到不了上千贯,七八百贯还是绰绰有余的。

  几个人陪着笑,小心翼翼的说道:“王管家,大头领醒了吗?咱们兄弟下山摸了只肥羊,想孝敬给大头领!”

  半大老头连眼皮都没抬。

  “这是谁家的姑娘?”

  其中一人上前,道:“是龙尾山上猎户家的姑娘,下山买家用,正好被咱们兄弟碰上,若是大头领...”

  不等他说完,半大老头突然伸手。

  一个大嘴巴子,抽的那人眼冒金星,耳朵和嘴里同时冒出鲜血。

  “一群劣货!当山贼就好好当山贼,采花是你们的本分吗?赶紧把人家姑娘送回去!”

  山贼们面面相觑。

  “王管家,您看大头领这些日子,一点油水都不拿,兄弟们心里过意不去呀!”

  王管家冷冷的看着他们。

  “莫非,你们不知道泰记的手段?万一这女子,是泰记的暗桩该如何?”

  山贼们互相看看,想笑又不敢笑。

  他们当然听说过泰记的名头。

  可是,泰记干的都是国家大事。

  他们是哪根葱?哪头蒜?

  人家泰记又不是闲的没事干,为何要找他们的麻烦?

  王管家上前几步,看了一眼那姑娘。

  见那姑娘眼中还有泪痕,依旧没有放松警惕。

  “老夫不知道姑娘是什么来路,此番让他们放姑娘回去,这些日子万万不可靠近麻布大山了,我家主人话里说的明白,来到麻布大山,只图财,不图命,亦不求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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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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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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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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