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这种时候没人会主动要求去岳州。
在大部分人眼中,岳州就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山沟子,水贼比普通老百姓还多,除了吃鱼之外,没有别的粮食。
况且,之前王守仁在岳州杀了个血流成河。
公主都死了两位,公主的子嗣连具全尸都没有留下。
谁又愿意去岳州找死?
当然,没有人比刘瑾更加想去岳州了。
只有常年居住在皇宫里的人才知道,这座皇宫就是一座围困金丝雀的鸟笼子。
里边的人想出出不去,外边的人想进进不来。
天底下还能有比岳州更加精彩的地方吗?
作为一个太监,他这辈子最大的造化也就是伺候皇帝。
不过,他始终没有忘记当年柳白给他编织的那个梦想。
他不仅要让自己的名字留在史书之中,还要把自己的姓氏传承下去。
总有人觉得太监喜欢收干儿子。
实际上在任何朝代,太监收干儿子,都是被严令禁止的。
唯一能够确定的关系,就是像刘瑾这种师徒情分。
如果让皇族知道,某个太监有了干儿子,小命是绝对保不住的。
哪怕,是怀恩那个级别的存在!
只是,并非没有办法...
历史上还是有几个太监,把自己的姓氏传承下去了。
距离这个时代最近的,就是大名鼎鼎的高力士!
高力士收了足足九个干儿子,其中甚至有几位不是太监!
世人对于他的记忆仅限于,在某次笑谈之中,他被李白逼着,当了回脱靴小弟。
这是对高力士的严重误解!
要知道,高力士可不仅仅只是个太监,他还是冯盎的直系子孙!
机缘巧合之下进宫,并没有糟蹋了他的血脉。
他骁勇善战,力冠三军,以残缺之体,帮助唐玄宗平定了数次叛乱。
以至于,被封为骠骑大将军!
这可是武将的最高荣耀!
唐玄宗死后,得到消息的高力士,吐血三升而亡。
堪称忠义两全,国士无双!
或许,除了在作诗一道上,李白恐怕都不配给他提鞋...
只不过因为某些太监没有起到一个良好的表率作用,让太监的名声彻底臭掉了。
如果不是李二过于强势,怀恩也必是这类英雄人物。
一想到自己的姓氏能够传承下去,刘瑾就激动的打摆子。
早在一年之前,他就打定主意,等柳白在江南站稳脚跟之后,就要前往江南。
至于宫中大总管的位置...就更加好办了。
小满已经二十岁了。
当年,刘瑾自己进宫的时候,也只比他大了几岁而已。
二十岁,在朝中当七品官都嫌弃年轻。
但是,当宫内的大总管绰绰有余了。
可以说,小满才是这人世间,来头最大的人物。
他从小跟太子一起长大,有一个连当朝宰相都惹不起的师爷,有一个总领宫内诸多事宜的师父,
私底下,还有一个,至今都没有人能摸清楚底细的少爷。
在这偌大的帝国之中,没有人敢动他。
即便是在皇宫之中,只要伺候好了皇帝和皇后两口子,他完全可以不把其他嫔妃放在眼里。
不得不承认,刘瑾说的话很有道理。
李二思虑良久,也没能拿出一个合适的办法。
平心而论,他是很不愿意让刘瑾,离开自己身边的。
当年让怀恩伺候习惯了,换成刘瑾,适应了好几年。
好不容易又让刘瑾伺候习惯了,难不成,又要换一个?Χiυmъ.cοΜ
“你这个师父,当的实在不容易,这才三十多岁,就打算给小满铺路了?”
李二理所应当的认为,刘瑾是为了小满的前途考虑。
当年的怀恩就是这样。
明明身子骨健壮得,能生撕虎豹,天天装成老弱病残。
用这种另类的方法求李二,让刘瑾成为新的大总管。
如今刘瑾又是同样的做派。
虽然心中不是滋味,但李二还是感到很欣慰的。
宫中大总管的这种传承,是一个很好的典范。
毕竟,宫中从来不缺少权力的倾轧,这么做,起码可以让宫中安宁一些。
最重要的是,如果这种师承关系能一直持续下去,那么,未来历任大总管,都会成为皇帝最值得信任的人!
即便心中不想让刘瑾去江南,为了以后考虑,李二也要赞许这种行为。
刘瑾跟着李二,已经是第七个年头了。
对于皇帝的心思,他早就摸得清清楚楚。
“小满性子急躁,跟在太子殿下身边毛手毛脚惯了,若是冲撞了陛下,还请您看在奴婢卑微的颜面上,饶恕他的过失。”
刘瑾匍匐在地上,行了大礼。
人都是有感情的,刘瑾也不例外,他是真把李二当成自己的主子看待。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一条裤衩,穿着七年,也早就有感情了...
李二叹了一口气。
“也罢,你再留三日,将宫中的事务,手把手教给小满之后,就去江南吧。”
李二心中跟明镜似的。
柳家就是个无底洞。
那里似乎有一种很诡异的气氛,让人进去之后,就不想出来。
自己的几个儿子是这样,怀恩是这样,房玄龄他们是这样。
连又臭又硬的魏征,也是如此!
好好的宰相不当,听说在东洲岛上当渔民,当得正起劲呢...
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刘瑾这一去,短时间内回不来,有可能就再也不回来了。
“奴婢叩谢隆恩!”
李二摆了摆手。
“柳家富可敌国,朕也就不赏赐你什么了,不过若是在柳家受了欺负,要记住跟朕讲,朕的人,可不能被柳白那个王八蛋轻视!”
说这句话的时候,李二咬牙切齿的。
他甚至有些嫉妒柳白。
虽然心中的担子不轻,但柳白拥有的自由,是李二这辈子都无法企及的。
说话间,刘瑾已是泪流满面。
“烦请陛下颁旨,宣小满入宫,奴婢一定会在这三天内尽心竭力的教导他!”
李二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第一次挥手,让刘瑾下去。
一个跟在自己身边七年,都没有离开的人,即将远行,让李二的心情十分不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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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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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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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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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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