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开局继承十万亩田>第1634章 听说在东洲岛上当渔民,当得正起劲呢...
  皇帝当然不知道,刘瑾的脑袋瓜子里,究竟在琢磨些什么。

  因为,在这种时候没人会主动要求去岳州。

  在大部分人眼中,岳州就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山沟子,水贼比普通老百姓还多,除了吃鱼之外,没有别的粮食。

  况且,之前王守仁在岳州杀了个血流成河。

  公主都死了两位,公主的子嗣连具全尸都没有留下。

  谁又愿意去岳州找死?

  当然,没有人比刘瑾更加想去岳州了。

  只有常年居住在皇宫里的人才知道,这座皇宫就是一座围困金丝雀的鸟笼子。

  里边的人想出出不去,外边的人想进进不来。

  天底下还能有比岳州更加精彩的地方吗?

  作为一个太监,他这辈子最大的造化也就是伺候皇帝。

  不过,他始终没有忘记当年柳白给他编织的那个梦想。

  他不仅要让自己的名字留在史书之中,还要把自己的姓氏传承下去。

  总有人觉得太监喜欢收干儿子。

  实际上在任何朝代,太监收干儿子,都是被严令禁止的。

  唯一能够确定的关系,就是像刘瑾这种师徒情分。

  如果让皇族知道,某个太监有了干儿子,小命是绝对保不住的。

  哪怕,是怀恩那个级别的存在!

  只是,并非没有办法...

  历史上还是有几个太监,把自己的姓氏传承下去了。

  距离这个时代最近的,就是大名鼎鼎的高力士!

  高力士收了足足九个干儿子,其中甚至有几位不是太监!

  世人对于他的记忆仅限于,在某次笑谈之中,他被李白逼着,当了回脱靴小弟。

  这是对高力士的严重误解!

  要知道,高力士可不仅仅只是个太监,他还是冯盎的直系子孙!

  机缘巧合之下进宫,并没有糟蹋了他的血脉。

  他骁勇善战,力冠三军,以残缺之体,帮助唐玄宗平定了数次叛乱。

  以至于,被封为骠骑大将军!

  这可是武将的最高荣耀!

  唐玄宗死后,得到消息的高力士,吐血三升而亡。

  堪称忠义两全,国士无双!

  或许,除了在作诗一道上,李白恐怕都不配给他提鞋...

  只不过因为某些太监没有起到一个良好的表率作用,让太监的名声彻底臭掉了。

  如果不是李二过于强势,怀恩也必是这类英雄人物。

  一想到自己的姓氏能够传承下去,刘瑾就激动的打摆子。

  早在一年之前,他就打定主意,等柳白在江南站稳脚跟之后,就要前往江南。

  至于宫中大总管的位置...就更加好办了。

  小满已经二十岁了。

  当年,刘瑾自己进宫的时候,也只比他大了几岁而已。

  二十岁,在朝中当七品官都嫌弃年轻。

  但是,当宫内的大总管绰绰有余了。

  可以说,小满才是这人世间,来头最大的人物。

  他从小跟太子一起长大,有一个连当朝宰相都惹不起的师爷,有一个总领宫内诸多事宜的师父,

  私底下,还有一个,至今都没有人能摸清楚底细的少爷。

  在这偌大的帝国之中,没有人敢动他。

  即便是在皇宫之中,只要伺候好了皇帝和皇后两口子,他完全可以不把其他嫔妃放在眼里。

  不得不承认,刘瑾说的话很有道理。

  李二思虑良久,也没能拿出一个合适的办法。

  平心而论,他是很不愿意让刘瑾,离开自己身边的。

  当年让怀恩伺候习惯了,换成刘瑾,适应了好几年。

  好不容易又让刘瑾伺候习惯了,难不成,又要换一个?Χiυmъ.cοΜ

  “你这个师父,当的实在不容易,这才三十多岁,就打算给小满铺路了?”

  李二理所应当的认为,刘瑾是为了小满的前途考虑。

  当年的怀恩就是这样。

  明明身子骨健壮得,能生撕虎豹,天天装成老弱病残。

  用这种另类的方法求李二,让刘瑾成为新的大总管。

  如今刘瑾又是同样的做派。

  虽然心中不是滋味,但李二还是感到很欣慰的。

  宫中大总管的这种传承,是一个很好的典范。

  毕竟,宫中从来不缺少权力的倾轧,这么做,起码可以让宫中安宁一些。

  最重要的是,如果这种师承关系能一直持续下去,那么,未来历任大总管,都会成为皇帝最值得信任的人!

  即便心中不想让刘瑾去江南,为了以后考虑,李二也要赞许这种行为。

  刘瑾跟着李二,已经是第七个年头了。

  对于皇帝的心思,他早就摸得清清楚楚。

  “小满性子急躁,跟在太子殿下身边毛手毛脚惯了,若是冲撞了陛下,还请您看在奴婢卑微的颜面上,饶恕他的过失。”

  刘瑾匍匐在地上,行了大礼。

  人都是有感情的,刘瑾也不例外,他是真把李二当成自己的主子看待。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一条裤衩,穿着七年,也早就有感情了...

  李二叹了一口气。

  “也罢,你再留三日,将宫中的事务,手把手教给小满之后,就去江南吧。”

  李二心中跟明镜似的。

  柳家就是个无底洞。

  那里似乎有一种很诡异的气氛,让人进去之后,就不想出来。

  自己的几个儿子是这样,怀恩是这样,房玄龄他们是这样。

  连又臭又硬的魏征,也是如此!

  好好的宰相不当,听说在东洲岛上当渔民,当得正起劲呢...

  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刘瑾这一去,短时间内回不来,有可能就再也不回来了。

  “奴婢叩谢隆恩!”

  李二摆了摆手。

  “柳家富可敌国,朕也就不赏赐你什么了,不过若是在柳家受了欺负,要记住跟朕讲,朕的人,可不能被柳白那个王八蛋轻视!”

  说这句话的时候,李二咬牙切齿的。

  他甚至有些嫉妒柳白。

  虽然心中的担子不轻,但柳白拥有的自由,是李二这辈子都无法企及的。

  说话间,刘瑾已是泪流满面。

  “烦请陛下颁旨,宣小满入宫,奴婢一定会在这三天内尽心竭力的教导他!”

  李二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第一次挥手,让刘瑾下去。

  一个跟在自己身边七年,都没有离开的人,即将远行,让李二的心情十分不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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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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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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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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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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