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开局继承十万亩田>第1587章 不大不小,正好拿来立威
  玉筒山对面的印钞局总部,被王守仁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这代表着,这近一年来的辛苦全都白费,一切都要重头开始。

  对此,李延寿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沮丧。

  事实上,除了觉得有些可惜的之外,他甚至觉得有些解脱。

  只可惜白费了一年的时光,去了苏州之后,还不知要被李义府等人如何笑话。

  第二天清晨,他像往常一眼,拎着早饭,来到玉筒山下,王守仁居住的农户家走去。

  印钞局在这里的一切行动,都是保密的。

  连山脚下的老百姓,都只以为他们这群人,是朝廷派来重修屈子祠的。

  他们并不知道,在这座不知名的山上,正在酝酿一场世界性的变革。

  敲开门进去一问,李延寿才知道,原来王守仁昨天晚上就走了。

  他拎着早饭,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也不知在琢磨些什么。

  不多时,他回到自己住的地方。

  他们跟王守仁不一样。

  王守仁来到这里,只是为了解决贪腐之事。

  其他人不一样。

  保守估计,他们还要在玉筒山周围住两年左右。

  如果朝廷打算将印钞局,彻底安置在岳州,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恐怕这辈子都无法离开了。

  这是一间在岳州乡下很罕见的瓦房。

  三进的院子并不大,却住了足足二十几口子人。

  院子东头,还有两排茅屋,乃是给印钞局的工匠们居住的。

  李延寿回来的时候,贺兰尚同正在给一批高头大马梳理毛发。

  贺兰家是胡人,按照他们家的传统,每个男子从八岁开始,就要养一匹跟随他前半生的马。

  贺兰尚同这匹马,是他亲爹贺兰僧伽,舍下老脸,从太仆卿金日磾手中讨来的纯种大宛驹,也就是汗血宝马。

  看起来,甚至比李二那匹还要神骏。

  真正懂马的人才知道,汗血宝马并不是以体型见长的。

  这匹马的血统,跟李二那匹一比,估计能差出三十条街去。

  不过,好歹也是纯种的。

  贺兰尚同摸着大黑马的鼻子,有些心疼的说道:“李大哥可要爱惜一些,他跟了我好几年,说是兄弟也不为过...”

  李延寿有些烦躁的把早饭丢到一旁,抢过贺兰尚同手里的缰绳。

  “知道了!”

  他直接翻身上马,正打算扬起马鞭。

  看到贺兰尚同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想了想,终究没好意思使劲抽在马屁股上。

  他只好轻轻一磕马肚子,道:“走了!”

  贺兰尚同将他送到门口,连连摆手,道:“李大哥慢走!”

  他眼中的不舍之色,并非作伪。

  这个今年才看看十三岁的孩子,从小没怎么出过远门。

  好不容易跟李延寿混熟了,现在,要自己扛起一座山了...

  周围的房间里,人影绰绰,很多人有心出来送李延寿一程,却又不敢。

  他们现在属于犯忌讳的阶段。

  从身份上讲,他们跟段俨和杨豫之,是差不多的。

  一直等李延寿的身影消失不见,他们才小心翼翼的走出房间,聚集在院子里。

  贺兰尚同没有转过身,稚嫩的脸上,出现了一种,与年龄很不相符的冷笑。

  他悄悄握住腰间的刀柄,下一刻,他猛然回身!

  噗!

  一刀,将某个年轻人的脖颈划开!

  周围人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噗通!

  等那人的尸体,重重摔在地上,人们才开始疯狂的尖叫起来。ωωω.χΙυΜЬ.Cǒm

  当然,也有那么几个人,露出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

  “段俨和杨豫之算是大鱼,那么冯储这条小鱼的命,我便收下了!”

  贺兰尚同的手有些发抖,脸上的肉也不停的抖动,似乎很难维持住这种凶恶的表情。

  他是第一次杀人。

  但他知道,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或许,等那个名叫贾统的人来到之后,死在他手里的人,会更多!

  冯储,德阳郡公冯晋的长子。

  和段俨他们比起来,连个屁都算不上。

  不大不小,正好拿来立威!

  留他的性命到今日,不正派上用场吗?

  ...

  印钞局的存在,不仅关乎到柳家未来的产业走向,也是大唐成为真正万国之国的契机!

  这个看似费尽周折的计划,实际上承担着的责任,比很多人想象得还要重得多。

  大唐的强大,注定不久的将来,是要进行对外扩张战争的。

  无论对于朝廷而言,还是对于柳家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既然是战争,肯定就会死人。

  在李二和柳白的眼中,最宝贵的财富便是大唐的百姓。

  伤一个都心疼,死一个,日子就没法过了。

  利用经济上的手段,实行对外扩张的政策,才是最迎合当下的需求。

  柳白立志,要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一个大唐版本的世界货币体系。

  相比之下,区区几个公主的性命,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代价。

  在李二的心中,同样如此。

  从任何角度来看,这都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旁人没有资格,也绝对不能,从中分一杯羹。

  但凡有人敢染指印钞局,便会成为大唐最恐怖的两个人,眼中的钉子!

  几乎就在贾统启程前往岳州的同时,远在东洲岛上的柳白,也在收拾行装。

  不过,并不是给他自己收拾行装,而是帮柴令武...

  “行了行了,我又不是去送死,哭哭啼啼的有个鸟用!”

  都说男人是喜欢新鲜的动物,这一点上,李二算是罕见的异类了。

  来到东洲岛上,柴令武和巴陵公主变得如胶似漆。

  这对夫妇,自成婚之后,压根就没怎么见过面。

  可仅仅在几个月之后,柴令武就原形毕露。

  现在,他恨不得整天躲着巴陵公主走。

  柴令武一边往包袱里塞零碎,一边还要劝慰哭哭啼啼的巴陵,这让他感到分外的厌烦。

  “你这个没良心的!”

  巴陵用帕子擦着眼泪,一个劲锤柴令武的后背。

  看着两人的做派,柳白已经想把眼珠子扣下来了。

  他有些无奈的说道:“贾统去了岳州,出使的任务就要重新调整,由乔侃代替他,你顶乔侃本来的缺,去骠国,好在你在岭南住了一段时间,也算是习惯那里的气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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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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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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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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