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开局继承十万亩田>第1550章 错过这一次,恐怕百年之内,都难有崛起之机...
  后生名叫曹桂,是去年才入学的新生。

  自第一届毕业生之中,李义府等人创办《致知》之后,进入《致知》编委会的人,被视为当代的学生领袖。

  曹桂正是这一届之中,第一位进入《致知》编委会的。

  他的学识很好,武德七年就已经在弘文馆治学。

  弘文馆关闭之后,进入书院也未曾停止学习。

  虽是去年入学,他的学问已经不比大部分学长差。

  因为,他有一个足够强的爹。

  这年头,家学还是最重要的传承方法之一。

  曹桂的父亲名叫曹宪,前隋就已经担任秘书学士,主治训诂。

  如果将训诂学视为一个单独的学科,它的根源要追溯到先秦时期。

  真正形成了系统的理论,只是在前几年。

  孔颖达正是训诂学的开创者。

  《毛诗正义》的出版,让孔颖达成为,足以与陆德明并肩的当朝大儒!

  而曹宪,则可以被成为训诂学第二人。

  属于那种,连书院都请不来的大牛。

  王勣、陆德明、虞世南三人亲自前往曹宪府上,都没能把老头请过来。

  因为曹宪是弘文馆最早的创建者之一,与李纲称兄道弟。

  将书院视为洪水猛兽,自是不肯过来执教。

  不过他倒是没有李纲那般顽固,去年把儿子送进书院,还给图书馆捐了半个阅览室的珍藏。

  在教室里被一大群同学恭维的曹桂,心情没有丝毫的好转。

  贾统说得很明白,只有父亲答应致仕进入书院,他才肯带自己进宫。

  曹桂深知父亲恐怕死都不会进入书院。

  他打算,回家跟父亲好好聊一聊,究竟是父亲的尊严重要,还是儿子的前途重要...

  曹宪在朝中的官职并不高,只挂着一个朝散大夫的文散官头衔。

  不是朝廷对他不重视,而是他自己不乐意当官。

  即便如此,李二也时常邀请他入宫讲学。

  但凡老头肯入朝,秘书监的位置,肯定是要换人的。

  曹家住在曲江池边上的立政坊,紧挨着鸿胪寺给胡人开辟的敦化坊。

  离着家里还有好几条街,曹桂就被一大群胡人给围了起来。

  曹桂急忙捏着鼻子。

  这群胡人倒是挺客气,就是身上的味道让人受不了。

  经常跟胡人打交道的长安商贾,已经练就了用鼻子来认人的本领。

  毕竟在中原人眼中,他们都五颜六色的,长得差不多。

  身上带着羊膻味的,不是吐谷浑人,就是大食人。

  闻起来臭烘烘,味道辣眼睛的,肯定是吐蕃人。

  听说他们一辈子总共就洗两次澡。

  最令人难以接受的,还是那些来自拜占庭帝国的胡人。

  他们生来体臭,总喜欢随身带着香囊遮掩。

  那种香臭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才最令人作呕。

  曹桂没有感觉到丝毫威胁。

  因为这些人都是商贾。

  有的牵着牛羊,有的抱着摊子,还有几个脑袋上盯着瓦罐。

  “小贵人看看我的货物!”

  “来自波斯的毛毯,又顺滑又漂亮!”

  “羊肉串羊肉串,新鲜的羊肉串!”

  曹桂左躲右闪,生怕这群人碰到自己。Χiυmъ.cοΜ

  废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从胡人堆里逃出来。

  前边还有好几道关卡,离着敦化坊越近,胡人就越多。

  曹桂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憋着一股子往前猛冲。

  好半天,终于到了家门口。

  “少爷回家了...”

  头发掉光的老管家,拿着鸡毛掸子,给曹桂扫了扫身上。

  曹桂从脑袋上摘下几根鸡毛,问道:“父亲在哪里?”

  老管家笑呵呵的说道:“老爷清早去了莱公府上,才回来没多久。”

  曹桂面上一喜。

  莱公就是杜如晦,难不成父亲去找杜相要名额了?

  他急忙往正堂跑去。

  刚一进门,就知道自己撞在枪口上了。

  父亲脸色臭臭的,一看就是没能在杜如晦家讨到便宜。

  “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书院就是不教人好!”

  曹桂臊眉耷眼的往里走。

  从前的他,被父亲训斥之后,会难受好几天。

  进了书院之后,早就被磨砺出来一身砸不弯,打不烂的铜豌豆性情。

  除了面上看着恓惶之外,心里根本不当回事。

  老老实实站在父亲身前,曹桂低着头,道:“父亲,贾助教今晚会来做客。”

  曹宪的脸,这才好看了一些。

  如果说孙思邈是神仙,那么曹宪,俨然就是个半仙。

  今年他已经八十六岁了,看起来和六十岁也差不了多少。

  算不上身体强健,起码没病没灾。

  从某种方面而言,他比孙思邈还要强上一些。

  起码,孙思邈快七十岁的时候,没能生个儿子...

  历史上,这位训诂学大牛活了一百多岁!

  快一百岁的时候,还收了个徒弟。

  那个徒弟...名叫卢照邻。

  “贾统可答应你的请求?”

  曹桂的脸抽搐了几下,道:“贾助教说,若是您肯进入书院,他就答应明日带孩儿入宫...”

  不出曹桂所料,父亲勃然大怒!

  “他算什么东西?若非老夫不肯低头,就连皇帝都要出宫相迎!小人得志!”

  曹桂低着头讷讷了片刻,道:“若是父亲肯每个月去书院教上一节课,倒也不失为一桩美谈...”

  曹宪瞥了他一眼,冷冷的说道:“你是在质问为父吗?”

  “孩儿不敢!”

  曹宪‘哼’了一声,道:“今日去杜克明府上,那厮话里话外的意思,也是这般,若说不去书院授课,便无法拿到名额。”

  曹桂小心翼翼的道:“那父亲的意思是...”

  曹宪皱着眉头不说话,脸上的褶子堆得更深了,能夹死苍蝇。

  老半天,他才说道:“明日大朝会,乃是千载难逢的良机,皇帝和南边那小子一手策划的大计,不知会涌现出多少功勋,错过这一次,恐怕百年之内,都难有崛起之机...”

  说完,他深深一叹,道:“也罢,老来得子是为父的过失,等为父死了之后,怕是你们母子无所依靠,待晚间那贾统来了,为父亲自与他饮上几杯,无论如何,也要让他送你一场造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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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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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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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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