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一届毕业生之中,李义府等人创办《致知》之后,进入《致知》编委会的人,被视为当代的学生领袖。
曹桂正是这一届之中,第一位进入《致知》编委会的。
他的学识很好,武德七年就已经在弘文馆治学。
弘文馆关闭之后,进入书院也未曾停止学习。
虽是去年入学,他的学问已经不比大部分学长差。
因为,他有一个足够强的爹。
这年头,家学还是最重要的传承方法之一。
曹桂的父亲名叫曹宪,前隋就已经担任秘书学士,主治训诂。
如果将训诂学视为一个单独的学科,它的根源要追溯到先秦时期。
真正形成了系统的理论,只是在前几年。
孔颖达正是训诂学的开创者。
《毛诗正义》的出版,让孔颖达成为,足以与陆德明并肩的当朝大儒!
而曹宪,则可以被成为训诂学第二人。
属于那种,连书院都请不来的大牛。
王勣、陆德明、虞世南三人亲自前往曹宪府上,都没能把老头请过来。
因为曹宪是弘文馆最早的创建者之一,与李纲称兄道弟。
将书院视为洪水猛兽,自是不肯过来执教。
不过他倒是没有李纲那般顽固,去年把儿子送进书院,还给图书馆捐了半个阅览室的珍藏。
在教室里被一大群同学恭维的曹桂,心情没有丝毫的好转。
贾统说得很明白,只有父亲答应致仕进入书院,他才肯带自己进宫。
曹桂深知父亲恐怕死都不会进入书院。
他打算,回家跟父亲好好聊一聊,究竟是父亲的尊严重要,还是儿子的前途重要...
曹宪在朝中的官职并不高,只挂着一个朝散大夫的文散官头衔。
不是朝廷对他不重视,而是他自己不乐意当官。
即便如此,李二也时常邀请他入宫讲学。
但凡老头肯入朝,秘书监的位置,肯定是要换人的。
曹家住在曲江池边上的立政坊,紧挨着鸿胪寺给胡人开辟的敦化坊。
离着家里还有好几条街,曹桂就被一大群胡人给围了起来。
曹桂急忙捏着鼻子。
这群胡人倒是挺客气,就是身上的味道让人受不了。
经常跟胡人打交道的长安商贾,已经练就了用鼻子来认人的本领。
毕竟在中原人眼中,他们都五颜六色的,长得差不多。
身上带着羊膻味的,不是吐谷浑人,就是大食人。
闻起来臭烘烘,味道辣眼睛的,肯定是吐蕃人。
听说他们一辈子总共就洗两次澡。
最令人难以接受的,还是那些来自拜占庭帝国的胡人。
他们生来体臭,总喜欢随身带着香囊遮掩。
那种香臭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才最令人作呕。
曹桂没有感觉到丝毫威胁。
因为这些人都是商贾。
有的牵着牛羊,有的抱着摊子,还有几个脑袋上盯着瓦罐。
“小贵人看看我的货物!”
“来自波斯的毛毯,又顺滑又漂亮!”
“羊肉串羊肉串,新鲜的羊肉串!”
曹桂左躲右闪,生怕这群人碰到自己。Χiυmъ.cοΜ
废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从胡人堆里逃出来。
前边还有好几道关卡,离着敦化坊越近,胡人就越多。
曹桂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憋着一股子往前猛冲。
好半天,终于到了家门口。
“少爷回家了...”
头发掉光的老管家,拿着鸡毛掸子,给曹桂扫了扫身上。
曹桂从脑袋上摘下几根鸡毛,问道:“父亲在哪里?”
老管家笑呵呵的说道:“老爷清早去了莱公府上,才回来没多久。”
曹桂面上一喜。
莱公就是杜如晦,难不成父亲去找杜相要名额了?
他急忙往正堂跑去。
刚一进门,就知道自己撞在枪口上了。
父亲脸色臭臭的,一看就是没能在杜如晦家讨到便宜。
“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书院就是不教人好!”
曹桂臊眉耷眼的往里走。
从前的他,被父亲训斥之后,会难受好几天。
进了书院之后,早就被磨砺出来一身砸不弯,打不烂的铜豌豆性情。
除了面上看着恓惶之外,心里根本不当回事。
老老实实站在父亲身前,曹桂低着头,道:“父亲,贾助教今晚会来做客。”
曹宪的脸,这才好看了一些。
如果说孙思邈是神仙,那么曹宪,俨然就是个半仙。
今年他已经八十六岁了,看起来和六十岁也差不了多少。
算不上身体强健,起码没病没灾。
从某种方面而言,他比孙思邈还要强上一些。
起码,孙思邈快七十岁的时候,没能生个儿子...
历史上,这位训诂学大牛活了一百多岁!
快一百岁的时候,还收了个徒弟。
那个徒弟...名叫卢照邻。
“贾统可答应你的请求?”
曹桂的脸抽搐了几下,道:“贾助教说,若是您肯进入书院,他就答应明日带孩儿入宫...”
不出曹桂所料,父亲勃然大怒!
“他算什么东西?若非老夫不肯低头,就连皇帝都要出宫相迎!小人得志!”
曹桂低着头讷讷了片刻,道:“若是父亲肯每个月去书院教上一节课,倒也不失为一桩美谈...”
曹宪瞥了他一眼,冷冷的说道:“你是在质问为父吗?”
“孩儿不敢!”
曹宪‘哼’了一声,道:“今日去杜克明府上,那厮话里话外的意思,也是这般,若说不去书院授课,便无法拿到名额。”
曹桂小心翼翼的道:“那父亲的意思是...”
曹宪皱着眉头不说话,脸上的褶子堆得更深了,能夹死苍蝇。
老半天,他才说道:“明日大朝会,乃是千载难逢的良机,皇帝和南边那小子一手策划的大计,不知会涌现出多少功勋,错过这一次,恐怕百年之内,都难有崛起之机...”
说完,他深深一叹,道:“也罢,老来得子是为父的过失,等为父死了之后,怕是你们母子无所依靠,待晚间那贾统来了,为父亲自与他饮上几杯,无论如何,也要让他送你一场造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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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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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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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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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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