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居住在紫宸殿之中的李二,将这座宫殿装潢得比原来更加...有人味。
总体还是一样的,不过家具陈设,更加向柳家靠拢。
尤其是他摒弃掉睡了三十多年的木榻,改成了舒适的棉花垫子。
今天是搬到大明宫的第二次大朝会了。
不必像第一次那般隆重。
长孙皇后穿戴整齐,和两个小宫女一起,给皇帝打扮。
皇后这次也是要上朝的。
元妃产子,定了名字叫李明,封爵为曹王。
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也不知李二脑瓜子怎么想的,竟然打算把李明送给巢王李元吉当嗣子。
李元吉被弄死近十年,难得李二能想起这位倒霉蛋兄弟。
其实,所有人都没有感觉到意外。
因为曹王李明的生母元氏,本就是李元吉的妃子...
将李明送过去当嗣子,主要是为了延续李元吉这一支的血脉。
顺便,缓和了一下,与李渊的关系...
没错,李二又跟李渊闹僵了。
关乎皇室血脉,长孙皇后再不想露面,也不得亲自主持仪式。
一个小姑娘,从殿外走进来,低着头,一副拘谨的样子。
长孙皇后一看就笑了。
“归仁,快到母后这来!”
归仁县主,是李元吉的庶女,是元妃抚养长大的。
元氏改嫁给李二,长孙皇后顺理成章的,当了归元县主的后娘。
小姑娘慢慢走过来,小脸紧绷绷的。Χiυmъ.cοΜ
“这丫头,不似长乐那般开朗,便是兰陵,也时常欺负她,陛下可要给归仁找个好婆家!”
长孙皇后揽着归仁的肩头,笑吟吟的对李二说道。
李二瞥了长孙皇后一眼,道:“你这是将朕的军?”
事前,他并不知道归仁县主要来的消息。
不用想,肯定是长孙皇后想借此机会,给她找个好婆家。
虽然才是十四岁的小丫头,但放在前两年,也不小了。
主要还是在皇宫之中,住得不顺心。
反倒不如早早嫁出去,安生过日子。
不等长孙皇后开口,李二继续道:“今日却是不可,将李明送给元吉当嗣子,怕是要占去大半个时辰,朕还有诸多要事,在朝中商议!”
长孙皇后倒也不失望。
皇帝这么说,已经算是应承下来了,无非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那便依陛下所言!”
李二点了点头,道:“归仁,回你母妃那里去!”
他的语气冷冰冰的,小丫头的脸都吓白了。
等归仁县主走后,长孙皇后嗔怪道:“您莫要吓唬孩子!”
李二没好气的说道:“平白无故送出去个儿子,还不许朕发发脾气?!”
长孙皇后叹了一口气。
玄武门之变,是皇家永远的伤痛。
怕是几百年,都无法抹平。
“但愿元吉这一脉有了子嗣,能让天下少一些风言风语...”
李二重重的哼了一声,道:“建成那一支,起码还有个半死不活的李承诫,如今元吉这一脉有了李明,谁再敢乱嚼舌头,朕诛了他九族!”
皇帝的心情明显相当的不爽。
收拾完后,两口子坐上仪仗,慢慢悠悠的朝宣政殿行去。
...
时间是一个奇妙的东西。
贞观二年,天下蝗灾遍起,李二恨不得一眨眼便是几百天。
后来到了贞观四年,日子好过了,正打算享受享受生活的李二,好像也没干什么,转眼就到了贞观九年!
想当初,新登基之时,正是大好青春,才二十六七岁。
转眼之间,竟然都快四十了!
坐在龙椅之上,李二没心思看百官的朝拜,一门心思的琢磨着,该怎么把自己这个大肚子减下去...
直到身旁的刘瑾提醒他,该是宣布曹王之事的时候,李二才回过神来。
他烦躁的摆了摆手,道:“宣旨吧!”
群臣早就得到了风声,并不感到意外。
圣旨宣读完毕之后,下面是一大片歌功颂德的声音。
走到阶下领旨的,正是新兴老郡王的大儿子,西阳郡公李仁裕!
陇西李氏这一支,血脉子嗣多得吓人。
可惜,李二这个辈分的很少。
李渊大兄李延伯的长子李昭贵,也就是李二同辈的大哥,早在前隋的时候死翘翘了。
剩下的,战死了一批,病死了一批,跟着长乐王李幼良造反,被处斩了一批。
至今尚存年龄最大的,也就是李仁裕了。
上一代人做这种活计不合适,让李孝恭、李道宗他们干,更不合适!
作为参与了玄武门之变的武将,李元吉跟他们弄死的,没有多大区别。
换句话说,李仁裕不光是最合适的人选,还是唯一的人选。
同辈之中,没跟着李二造反的,实在是罕见...
否则,李仁裕就不仅仅是个西阳郡公了。
让他来代替李元吉这一脉,接受嗣子继承问题,恰如其分。
“臣,领旨谢恩!”
李二点了点头,道:“卿且退下!”
李仁裕老老实实的走到武将列最后。
他这个上牧监,权力虽大,但不过是个五品头衔罢了。
再低一点,连上朝的资格都没有。
“今日有一要事,朕欲与诸位爱卿商议,这里有详情经过,尔等可自行传阅!”
刘瑾从李二的龙案上,拿起了一沓子奏报。
最先要发的,自然是现今的三省大佬!
随着房玄龄、杜如晦、萧禹等人接连致仕,虞世南和高士廉也辞去了朝中的官职,专责书院诸事宜,当朝首辅就变成了魏征。
他和戴胄搭班子,一个刚如铁,一个柔如水。
剩下的两个,有他们没他们都一样...
群臣关注着四位大佬的脸色。
他们发现,魏征看完之后,双眉倒竖,似是有些纠结,又有些惊疑。
戴胄看完之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捋着新蓄起来的长髯,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后,四位大佬将奏报向后传去。
看到的人,都表情各异。
魏征上前一步,道:“敢问陛下,此计出自何人手笔?”
李二笑道:“卿家以为呢?”
魏征淡淡的说道:“除却安财王,旁人怕是没这么大的胆子,此物一出,军方再无贪墨之可能,臣...全力支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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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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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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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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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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