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开局继承十万亩田>第1483章 五石散那么好的东西,你舍得糟蹋了?
  佛道双会已经过去了十天。

  八月份的天气,即便是江南,都变得有些燥热。

  和关中的老头老太太一样,江南上岁数的老人,也愿意坐在树荫下,静静听着蝉鸣,回想自己并不怎么波澜壮阔的一生。

  秩序,似乎没有因为江南格局的变动,而产生任何影响。

  日子终究是要慢慢过的。

  天塌了,只是人不死,也是需要吃饭喝水的。

  唯一比较奇怪的是,苏州城里的宗教人士,没有丝毫变少的意思,反倒愈发的多了。

  随便溜达几步,就能看见拎着拐杖的行脚僧。

  拐过一条街,总可以发现几个道士。

  从衣着打扮上,足以断定他们的身份。

  禅宗和龙虎山的人,压根没走!

  佛道双会上的败局,让他们彻底丧失了和正统抗衡的资格。

  说不得百年之后,这两家教派就会沉底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难不成,还想留在苏州,跟袁守城和玄奘抢地盘?

  事实并非如此,本来佛道双会之后,他们就要离开了。

  还没来得及动身,一封来自长安城的圣旨,将他们生生定住。

  一场前所未有的宗教盛会,即将在苏州召开。

  可惜的是,这一次的主角,并不是任何一位宗教人士。

  而是...李祐!

  东洲岛!

  李祐在几个胡人强烈要求之下,穿上了袄教独有的服饰。

  说是服饰,其实有点牵强。

  完全就是一大块绸子,弯弯绕绕的缠在身上罢了...

  脑袋上带着,象征袄教圣主的绿帽子,方方正正,顶上还有个小揪揪。

  胸前挂了一个足有两斤重的大吊坠!

  整体呈雄鹰造型,也是方方正正的,若是细看之下,雄鹰并没有头颅。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大胡子的上半身像。

  大胡子的腰间,似乎还套着个圆环。琇書蛧

  雄鹰双翅之下,各自延伸出两根须子。

  怎么看怎么诡异...

  穿好这件乱七八糟的衣服后,胡人将一把硕大的火炬塞到李祐手里。

  他怪腔怪调的说道:“请圣主亲自点燃神火!”

  李祐叹了一口气。

  这群胡人不把自己折腾死,肯定是誓不罢休的。

  他无奈的找来火石,点燃神火。

  又过来一个胡人,将一个硕大的铜制盘子,塞到李祐另一只手中。

  这盘子也不轻,起码七八斤重。

  挂上这一身零零碎碎,李祐还真有点神圣的意思了。

  他在长安,曾系统研究过袄教的各种风俗。

  莫名其妙的成了袄教圣主之后,更有了深层次的体会。

  手中的这两样东西,乃是袄教代代相传的圣物。

  袄教又称拜火教,在神学上崇尚一神论,哲学上崇尚二元论。

  左手的火炬,便是火焰之神的象征。

  右手的盘子也有讲究,是谓光明盘,代表着光明之神。

  其中的一神,便是指所谓的‘密特拉’,即是火神。

  光明之神可以看做是火神的另一面。

  似乎...似乎跟雌雄同体的说法差不多。

  有了这两样东西,说明李祐不光是中原袄教的圣主,更是全世界所有袄教分支的圣主!

  至今为止,连李祐自己都不清楚,为何会莫名其妙的担下这个身份。

  问身边的胡人,只会说叽里哇啦的车轱辘话,一个字都听不懂...

  不过李祐很清楚,这群异族胡人,对自己的很忠心。

  让他们去死,这帮人眉头都不皱一下,就敢往火坑里跳。

  这是经过实践证明的。

  收拾打扮过后,正向去码头,前往苏州城参加会议。

  刚要动身,帐篷帘子被掀开。

  柴令武、李恪、李泰、窦孝慈...

  一大群乱七八糟的人走进来,围着李祐品头论足,好像他是个大街上耍把式的。

  李恪抢过火炬,随意挥舞个两下,帐篷的胡人就要跟他拼命!

  李祐急忙阻拦,把火炬重新抢过来,这才作罢。

  啪——

  光明盘不小心掉在地上。

  那几个胡人脸色大变,赶忙匍匐在地上,一个个要死要活的。

  李祐也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把光明盘捡起来,看了看没摔坏,用袍子擦了擦。

  正要往外走,又被几个胡人拦下。

  叽里哇啦的说了一大通,李祐也没听懂。

  “他们说,光明盘掉在地上,沾染了尘埃,要用祭礼洗去才能拿走!”

  众人惊奇的看向张顗。

  “你小子还是个语言天才?竟然会他们的鸟语!”

  张顗不好意思的说道:“他们明明说的就是汉话,只是你们没听懂罢了,我在岭南待得够长,那边比他们口音重得,多了去了...”

  他的话,倒是给李祐提了个醒。

  作为不久之后的宗教之王,不会说乱七八糟的话,怎么统御天下宗教人士?

  大唐境内,可远不止佛道。

  如果做一个简单的排名,佛道的人数肯定最多的。

  后边的,就分不出来顺序了。

  袄教的盘踞地,主要是江南睦州,除此之外,天下还有不少零零散散的地方。

  西域之人,包括葱岭以西的大食,多信仰真主。

  散布在大唐北方的吐火罗人,多信奉景教,人数并不比袄教的少。

  这起码就是三种语言!

  此外,岭南也有一大群人,信奉乱七八糟的教派。

  最乱的地方,恨不得一个山头就是一个教!

  好在,那边的汉话普及程度比较好。

  当地人就算不会说,基本也能听得懂。

  学语言,是一门大学问。

  李祐格外的头疼。

  “你们且在岛上玩耍,本王这便前往苏州!”

  丢下一句话,李祐带着几个胡人出了帐篷。

  在胡人的指点下,跳大神一样的搞了一通祭礼,而后撒腿往码头跑去。

  他迫不及待的要去苏州城,见到玄奘。

  大唐公认的语言天才,只有玄奘。

  那厮去西域溜达一圈,起码学了七八种语言。

  自己该跟他好好取一取经。

  “我们跟你一同去!”

  柴令武等人凑惯了热闹。

  这么好的长见识机会,怎么能做错。

  一大群人呼呼啦啦的往码头赶。

  到了海边,这才发现,柳白和王守仁已经在船上等他们了。

  看到李祐这副打扮,柳白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

  拉了拉衣角,拽了拽他脖子上的大吊坠。

  “不错不错,颇有几分神棍的意思,走,咱们一块去见见世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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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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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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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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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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