兮言挽着林寻的胳膊轻依着脑袋,另一侧沫寒隔着两步的距离时不时笑看着。
在经过一处幽黑的路口时,四周的树木露出了一些空旷,林寻定下了脚步,轻轻耸了耸肩头,扶着兮言的小脑袋,抬头向着上方指去。
兮言愣了一下,木讷地顺着手指抬头望去,沫寒也同样跟着抬起了脑袋。
兮言看了一会,除了一片漆黑什么也没看到,低头看着林寻疑惑地说道:“什么也没有啊。”
“你在仔细看看。”林寻笑道。
兮言再次抬头看向天空,突然漆黑的夜空中闪了闪,然后一下,两下,三下......
“是星星。哇。这里居然能看到这么多星星。”兮言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般有些兴奋道。
沫寒也注意道了,俏脸上也露出了惊喜:“好多呀!”
三人都没舍得离开,一直仰头望着,直到脖子酸痛了才不得不低了下来。其实,并不仅仅说星星给他们带来了欢愉,而更多的是,在这样一个城市里,抬起头便能看见如此明亮的星光,这对于兮言来说确实少见。
“这个小城的人真是太幸福了,不开心的时候只要抬起头便能看见繁星点点,想不治愈都难。”兮言羡慕地说道。
“就怕现在抬头人少了。”沫寒喃喃道。
兮言看了一眼沫寒,点了点头表示了认同。是啊,如今的社会太难有这样能够抬头的人了,大家都忙,忙着该忙的和不该忙的。
就像刚才她和沫寒一般,天空的星抬眼便可看见,她们却始终没有在意,如若不是林寻的指引,她们或许根本就看不见。
世间从不缺少美好的东西,很多时候,它就在那里,只是发现或者愿意发现的人很少罢了。
他们惊讶的动作引起了一些路人的注意,也随着他们的目光向上望去,但似乎都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然后露出一副怪异的目光后匆匆离去。ωωω.χΙυΜЬ.Cǒm
若是让人知道刚才那个蹦蹦跳跳如同孩子般的女人是他们最喜爱的兮言时,不知该惊掉多少人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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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的小铺没有名字,简单的“早点”两字挂在了木窗边。显然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早已泛起了白黄,点字马上就要变成了占字,只剩下一点还坚挺地挂在那里。
刚来这里林寻就认识了大妈,说来已经有六年了。初一的时候,学校还未开始实行初中生住校,林寻只能自己在外单独租了个小平房。
小平房就在大妈家面的巷道里,挨的很近。早餐林寻也会在大妈这里吃,因为年纪小的缘故,大妈一直很是照顾林寻,大多时候都不愿收林寻的早餐费。
那时候的林寻非常拮据,家里又要给他租房又要有生活费,他不忍心多要家里的钱,很多时候会先欠大妈一些饭钱,不过后来都还上了。
一年说来不长,林寻只独居了一年。初二学校就实行了初中部住校的政策。相对于其他孩子来说,林寻更喜欢住校,因为他实在是怕了独自一个的生活。
一年来大妈对他的关怀就像是母亲,从不吝啬。大妈的子女都不在身边,老伴也早年离去,只留下她一人开着这个小店独自生活。
也或许是因为这个缘故,林寻一直享受着大妈的亲情,对,他知道那就是亲情。
后来,学校越来越严格,林寻很少能出校吃早餐了。来大妈这里的次数也随之越来越少,但他从未忘记过,逢年过节只要留校,他一定会过来陪大妈一起。
听着林寻的诉说,风铃浑身有着一抹难掩的心疼。虽然林寻只说了初中后的事情,但她却能深切感受到林寻初中前一定有很长一段时间是独自生活的。
那么小就开始独自生活,她从未想过。
林寻趁热迅速剥开了焦嫩的红薯皮。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面而来:“快,趁热吃,大妈做的烤红薯独一份。”
风铃接了过来,正要往嘴里塞,林寻连忙吹了吹道:“小口吃,里面还是很烫的。”说着,捡起桌子上剥剩下的红薯皮就往嘴里放。
“不要。”风铃顾不着吃,小手急忙伸到了林寻的嘴边,小脸满是焦急道。
林寻明白她的意思,嚼了两下道:“嘿嘿,我可是吃的最好吃的部分呢。”
风铃低头看了看桌子上的红薯片又抬起头瞅着林寻,一脸的疑问。
林寻也没有继续卖关子,将桌上的红薯皮扒拉成两波,指着其中焦黑泛“油”的红薯片说道:“你看到它们上面那一层“油”没?那可不是真的油哦,是糖,焦糖,又脆又甜的。”说着双手从里面挑了一小块“油”层最多的,在小碗里的清水中过了一下后递到风铃的嘴边道:“尝尝。”
风铃没有迟疑一口酒咬进了嘴里,“嘎吱,嘎吱”,轻嚼了几下后,俏脸上浮现出一抹回味道:“真的好好吃。”
一直等待答案的林寻开心的笑了起来,继续挑了几块红薯皮说道:“大妈做的这个最好了,我也尝试过好几次,都很难做出这样的效果。”
一顿早餐风铃吃掉了一个炉灰烤红薯,一个葱油饼,一碗稀粥。她从未吃过如此多的早餐,吃完后还是一脸的意犹未尽。
看着仍旧忙碌在木窗内的大妈,风铃也不顾旁边的客人开心的喊道:“大妈,你做的早餐简直太好吃了。谢谢大妈。”
大妈微微伸出了脑袋,笑望着风铃说道:“谢什么,小丫头,嘴真甜,想吃就多多来,大妈给你做。”
“好嘞。”风铃爽快的答道。
时间过的也差不多了,林寻告别了大妈,牵着风铃朝车站走去。
阳光已是站上房头,寒意也被驱赶了人群。两人亦步亦趋行于林间小道。
总是要分别的,林寻没能“赶走”风铃,只能无奈的先上了车,看着窗外的风铃使劲的招手,嘴里不停的喊着:“回去吧。”
风铃无动于衷,就那么安静地站在大门口的杨树下,望着林寻的班车渐渐从她的身边驶过,见方向有了变化,她又立即小跑到另一侧,展开灿烂的笑容喊道:“林寻,一路平安,我等你回来。”
一次小小的分别,惹红了林寻的双眼,他望着仍旧站在那里的女孩,他感觉自己内心的某个地方变得越来越充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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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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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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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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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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