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那年的脚步刚刚好,风也很巧>第三十四章:风烛残年
  天朗气清,万里无云似乎是这里的常态。当然黄沙漫天,狂风肆虐也是这里的常客。

  四人爬到了陡坡的最高点,这里其实是一座小山,来时的小路顺着山脊直直地延伸了进去,没有盘旋没有蜿蜒,就是很直很陡。

  他们坐在了最高点,这里能俯瞰很大的一片空间。刚才还不见的小镇,在这里却依稀可见,尤其是那一块块金黄色的田地,在道行树的纵横交错下,格外的整齐也格外的美丽。

  小镇完全淹没在了绿树荫内,风铃指着片片田地有些发呆地说道:“那里真的好美啊。”

  “走。”林寻站起身说道。顺势拉起了风铃,四人两车朝着那金色花海奔赴而去。

  茫茫戈壁土地贫瘠,虽说小镇处于一块盆地中,能够有效的汇聚雨水,抵挡风沙,但只是好了那么一点。贫瘠的土地上能种的农作物太少了。而油菜花,却能够很好的在这里生长,它成为了这里最主要的经济作物,也是小镇人们收入的最大来源。

  成片成片的土地都给予了它们,每逢夏日,这里就成了花的海洋。

  年幼时,林寻最欢乐的时光便是听着小镇广播随着大人们下地除草。扛着锄头,在烈日炎炎下一待就是一整天,可孩子们却并不觉得累,在中午闲暇时他们会在野地里撒欢地奔跑嬉闹,能够消去很多大人们的辛苦。

  而他最喜欢的应该就是中午聚餐了。因为中午不回家,每次下地锄草,所有人都会自带食物,然后每队都会聚在一起,铺开一张大床单,十几人围坐在一起,纷纷将包裹打开,取出自带的东西放在床单上,不一会硕大的床单就被占据的满满当当。

  剩下的就是吃,大家基本都比较熟络,随着家长里短的闲唠,吃饭也会随意起来。这一刻是大家最放松的时候,也是为数不多能够聚在一起分享的短暂时光。

  后来,林寻似乎明白了为何当初会那么期待每次的锄草,聚餐,不仅是为了玩耍,为了吃好吃的,更重要的是他喜欢那种感觉,分享带来的快乐。

  一前一后的自行车叮铃铃地就到了花海的里面,小路上弯弯曲曲来回穿梭。在一处地方他们停了下来,周围有几颗高大的白杨树,小路两边都是茂密的油菜花海。

  “就这里了。”林寻四周看了一圈说道。

  风铃下车后直接跑到了田地边,轻轻采下一朵金黄,拿到鼻尖深嗅了一下,眯眼沉醉了片刻,脸上露出的笑容就如同此刻她手中的花儿一样。

  “真香。”风铃有些陶醉道。

  林寻将她手里的花儿轻取出,插在了她的头发里,笑道:“等着,给你拍张照。”说着拿过风铃的小手机拍了一张画质有些模糊的照片。

  这时候的手机像素很一般,甚至有些差,根本无法跟后来的手机像素相提并论。就是这样的一部手机,在当时林寻他们还是没有能力拥有的,只有风铃有一部。

  不一会,小手机留下好几张他们的照片。车子停在了田间地头,他们朝着深处走去,不知为何,越走风铃的心情越好,到最后完完全全被花海包围,她也沉浸在了花的世界里。www.xiumb.com

  穿过了一条田,他们来到了大白杨下,暂时告别了烈日的侵袭,林寻与阿伟将背着的东西拿了下来。

  风铃刚才就很好奇这些包里鼓鼓囊囊地装的到底是什么,她猜到了可能是一些吃的。

  林寻先是从包里抽出了一块叠的整整齐齐的布,不对,应该是床单,一抖楼展开铺在了他们面前,然后跪在上面将它捋平整后又从包里拿出了四瓶饮料压在了四个角,最后将包一倾斜,倒出了所有的东西。都是一些零食,小吃之类的。

  另一边,阿伟则是小心翼翼地从包里拿出了好几个铝皮质的饭盒放在了单子上,还有一个保温壶,盛汤的那种。

  苏睿蹲下身子,将饭盒一个个打开,热气也跟着冒了出来,都是一些家常菜,一看就是叔叔阿姨们精心准备的。

  阿伟又拿出了几张饼子后,四人便围坐了下来。林寻分发完筷子,笑着看了一眼三人说道:“开吃。”

  踏青也好,野炊也罢,很少有人能抵制的了这样的诱惑,食欲自然也会大大增加。

  “我敬大家。”风铃连忙打开一瓶饮料举起后冲着三人说道。

  “敬什么敬。一起干杯。”阿伟回道。

  “好,一起干了这一杯。”风铃也没再矫情。

  “干杯。”四人同时举起大声道。

  “砰”,饮料洒了不少,喝了一口后,四人不约而同的傻笑了起来。

  风卷残云般的,在水足饭饱后,林寻与风铃背靠着,看着眼前已经被消灭的干干净净的大床单,感受着身后传来的温度,望着对面阿伟的憨笑,苏睿一如既往的安静,他有着一股莫名的知足。

  慢慢悠悠,慢慢悠悠,四人回家已是黄昏。在送两女回家的途中他们遇到了几个年轻人,比他们大一些的年轻人。

  他们站在石桥上,那是苏睿回家的必经之路,几人穿着十分相似,都是皮衣,牛仔裤。

  为首的个子偏高一些,寸头,塌鼻梁,嘴里叼根烟,正跟身前的一人不知在说些什么。似乎是听到了动静,他朝着林寻四人看来。

  苏睿眉头很快就皱了起来,林寻和阿伟也是脸色有些不好,但都没有说话,径直走了过去。

  “苏睿?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寸头男眼神里有一丝惊诧,声音不急不缓道。

  苏睿没有回话,四人头也没回地穿过了人群。

  “虎哥问你话呢,你是聋了还是怎么了?”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不是那个寸头男的声音。

  寸头男皱皱眉头,但没有说话,他似乎在等,等接下来苏睿的反应。

  苏睿依旧没有回头,但林寻与阿伟却回头脸色很是难看地瞅了他们一眼。

  “咋?学习好了不起?出去上个学,就把你们能耐了是吧?要不是镇上支持你们,你们算个鸟。”那个声音继续道,话语越来越不好听。

  林寻眼神有些不善,往前走了两步,阿伟拽住了他,这时,寸头男说话了:“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很久不见,想打个招呼。”

  风铃一直挽着苏睿,她能感觉到她身上气息的一些浮动,刚才那一瞬,苏睿身子明显地颤了一下,虽然很轻微,但确实颤了。她也没有过多关注那些人,更不想多事,准备跟着苏睿的脚步离开,却没想到后面的人依旧不依不饶,最后的话语更是让她心胸跟着剧烈起伏了起来。

  苏睿转身走到了林寻两人的前面,将两人挡在了身后,轻轻拍了拍风铃的胳膊,然后抬起头冲着寸头男微笑了一下道:“虎子哥,我爸妈欠你的,我以后会替他们还的,他们已经风烛残年了,受了一辈子欺负,我想已经够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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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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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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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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