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不知道这样子多久了,胡茬的长度早已遮住了原本的模样。那件褶皱处满是灰尘污渍,绿一片紫一片的旧衬衫,随意地耷拉在他的身上。一眼望去,这分明就是一个乞丐。
“林寻,我要订婚了。”
“哦!”
“你就没什么想说的吗?”
“祝你幸福!”
“我只是订婚。”
“嘟嘟嘟”,电话传来了忙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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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寒,明天陪哥去参加个婚礼。”
“谁的婚礼?”
“言。”
“她?哥,非要这样吗?”
“嘟嘟嘟”,电话来了忙音。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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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幸福!”
“这位是?”
“你好,我是他女朋友,祝福你!”
“女朋友?”
“是的。”
“你很年轻也很漂亮。”
“谢谢!”
“但你不适合他。”
“哦?呵呵。”
“别笑,你不懂他。”
还没等话题继续下去,林寻的声音低沉而平静说道:“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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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里想起模糊的小时候
云朵漂浮在蓝蓝的天空
那时的你说要和我手牵手
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
从此以后我都不敢抬头看
彷佛我的天空失去了颜色
从那一天起我忘记了呼吸
眼泪啊永远不再不再哭泣
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
直到现在我还默默的等待
............
这首爆红于十几年前的歌曲,如今听来,依旧让早已沉稳的林寻带上了些许追忆。
台上的“飞儿乐队”热情似火地演唱着当年这首曾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曲。台下就坐于第一排的林寻却早已失魂,他久久沉浸在这熟悉的旋律中无法自拔。
或许是命中注定,也或许是轮回不止。若干年后,林寻以创作人的身份结识了当年那支陪伴他青春年华的乐队。
歌还是那首歌,曲还是那首曲。只是,人已不再是那个人。没有了主唱詹雯婷的飞儿乐队,仿佛像是失去了灵魂的躯壳,那一抹触动内心深处的悸动也随之消失不见。
林寻没有在现实中接触过詹雯婷,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那时的詹雯婷太像一个人,一个他或许终其一生都无法抹去的身影。
甚至于,现在回头看去,那个青涩的她,不施粉黛的她,更要优于巅峰时期的詹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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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车前,林寻是左脚先落地的,为此他内心纠结了半天。
宁西一中。这座他糊里糊涂考入的名校,此刻真真实实地呈现在了他的眼前。
“谢谢阿伯。”
林寻左手拎着锅碗瓢盆,右手抱着一个编织袋,鼓鼓囊囊的书包上面一个硕大的黄色尿素袋压弯了他的小身板,他驼着背朝车内的大叔感谢了一句。
迈入校门的那一刻,他抬头看见了前方电子屏上滚动着一行清晰的字幕:欢迎新同学的到来。
那张已染了丝汗的稚嫩脸颊上悄然泛出了一丝淡淡笑容。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林寻都将在这里度过,那些美好不美好的事情,如今想来都能让他笑中带着泪,泪中带着思念。
春来的气息越来越浓了。初三下学期一开学,整个初三年级都搬到了一座很旧的四层老楼里上课了。
这栋楼是那种一层楼有四个班,只有一个靠阳台的过道的老楼。林寻他们一班在四楼的最里面,风铃是二班所以就在旁边。因此每次上上下下都是必须经常会遇到的。
在这个年纪,长辈们,老师们明令禁止的东西太多太多。但青春嘛,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爱美。
林寻所在的学校是省级重点,也是规模最大的中学。因为它有初中部与高中部,曾经还有小学部,后来被分出去了,且住校规模也是全省第一属于半封闭式学校。
而在这个学校,有一个班级比较特殊,初三(一)班。这个班属于直升班,直升本校高中部,更重要的是在这个班有很大的几率会进入高中部的(一)班。而这才是很多人努力进入初三(一)班的真实初衷。
“哼,以后不要再跟着我。真的很烦。”教学楼后的空地上,烈热炎炎下站着两个穿着初中校服的人,一男一女。
林寻刚从食堂打完饭正朝着宿舍走去,这是他第一次遇见风铃,他突兀的闯入打断了两人的说话,风铃看见他的一瞬似乎紧张了一下,身子不自觉的背了过去。林寻也颇显尴尬,立刻小跑着离开了此地。
作为颇为隆重的校庆周年日,这次的“校庆运动会”,他们是重在参与,学校准备了一套大型的广播体操作为初三学生的表演项目。从刚开学,课间都是这套广播体操。
而自然而然的都是班与班挨着站着学,一班,二班当然就会一直挨着了。
不知是什么时候,风铃和别人换了位置站在了靠着林寻的地方,就这样每天的挨着林寻做着广播体操。
终于很快到了要彩排的时候,全年级都被安排到了体育场去排练。彩排了两场后,大家都有点累,老师也叫休息休息。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就在刚才休息时,风铃看到林寻一个人坐在了草坪边缘,于是和朋友故意打打闹闹的跑到他的旁边把手里抓的一把草撒在了林寻的头上。
“没事。”林寻站了起来抖掉了头上的草,然后看了风铃一眼也没在意的说道。
时间长了,他自然也知道了风铃。这个学校很少有人会不认识她,除了因为她的外貌格外出挑外,还有就是她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小太妹”,女生不敢惹男生都护着。
风铃也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就没有再胡闹。
“上次的事,不好意思啊。”事情好似很巧的发生,林寻在一次聚会中再次见到了风铃,风铃再次道歉道。
林寻说了句没关系,然后笑了一下就自己默默的在那里吃了起来。风铃撇了下嘴,暗自嘀咕了一句:“哼,真无趣。”
这一天,风铃一个人来到教学楼,此刻大家都不在,都在体育场看运动会呢。
“喂,你有没有短袖?现在借我一下呗。”风铃从楼上跑了下来站在楼梯口对着刚从外面进来的林寻说道。
“你在和我说话吗?”林寻很是莫名其妙的四周看了看问道。
“我难道和鬼说话呢?”风铃翻了一个白眼说道。
“你要短袖干嘛?而且我可没有女性的。”林寻纳闷的问道。
“你别管了,我们算是认识吧,你就帮帮忙,我急用。”风铃急着说道,因为她知道林寻是住校的。
“那好吧,我正好有一件新的,我去给你拿。你等一会。”林寻也没多想就往宿舍走去了。
不多时林寻就拿着一件白色T恤下来了,然后交给了风铃。
风铃笑嘻嘻的拿着衣服就走回头不忘说了声:“谢谢”。
林寻慢悠悠地走到回体育场自己所在班级的位置坐了下来。
“风铃,你从哪搞来的衣服,怎么感觉有点大,不会是男式的吧?”正坐在那的林寻听到隔壁班的一个女生惊呼道。
林寻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这一看,却把他给愣住了,只看见风铃穿着刚才他给的衣服笑嘻嘻的正往他们班里挤。然后还不忘得意的瞟了林寻一眼。
不过后来才知道,风铃也并不全是无缘无故问他借的,而是要参加比赛没衣服。当然,这个理由的确略显稚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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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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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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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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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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