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
安澜操劳了整整一天,身累心也累,干脆飞到鸟巢里窝了起来,准备养精蓄锐之后再去捕猎,省的小动物没抓到还要浪费体力。
不过晚上她就不用为这事烦心了。
消失了一整天的沙乌列雄赳赳气昂昂地飞回峭壁,不仅眼神锐利,颈毛都好似亮了几分,一副在猎物身上发泄了不满的样子。
大金雕虽然还记得昨天的不愉快,但更记挂着家里小鸟有没有吃饱,带回来半只狐狸,落地时脚爪底下那条红色的大尾巴很是显眼,在鸟巢里飘来荡去。
就差一点点安澜就要泪目了。
在猛禽世界里竟然还有这种无私分享精神,怎么想都是当年在猎人手中和其他同类受训合作留下的习性。毕竟野生金雕除了配偶和离巢前的基本不会有供食行为,哪怕在冬天结成大群小群也顶多是分享食物而已。
这是捕猎伙伴吗?
这分明就是长姐如母啊!
要是搬家肯定得想想该怎么把沙乌列一起打包带走,只要带走大金雕,就是带走了一个老师、一个合作伙伴加一个强壮的战斗力,到时候发生领地冲突或者食物冲突,别说是一只金雕,就是一对金雕都不怕。
安澜越想越对,忍不住靠过去想给沙乌列梳羽毛,喙还没碰到羽毛尖尖就被对方叨了一下脑壳,只能又讪讪地缩了回来。
当天晚上两只金雕谁也没睡好。
倒不是因为闹别扭,而是因为后赶来勘查现场的法医还在打着手电工作,光柱时不时就会从大鸟巢底下一晃而过,照出一种恐怖片的效果。
两脚兽也是为难。
他们也知道声势浩大对野生动物没好处,可是再等一个晚上估计连最小的尸体碎片都不会留下了,所以得抓紧时间。
这可苦了沙乌列。
安澜对手电筒习以为常,大金雕却烦躁不安,后来干脆背过身去把脑袋塞在一堆用来软化巢穴的皮毛里,看着还有点滑稽。Χiυmъ.cοΜ
约莫过了三天,这里才恢复荒无人烟的样子,野生动物们也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秩序。
唯一遗憾的就是少了点热闹。
人类把猎隼全家救助回去之后就没有再把它们放回来,可能是雄性猎隼翅膀上的伤势没那么容易恢复,又怕雌性猎隼独自养不活五只幼鸟,不知道是该放两只回去还是干脆全不放一起饲养。
猎隼珍稀,已经在救助了就不会让一只死掉。
如果准备把爸爸养到痊愈,把小家伙们养到有独立生存能力,那估计得有好几个月都见不到......或许期待一下猎隼妈妈先被放出来?
几个月后可就是秋天啦。
也不知道动身走之前还能不能碰上面。
安澜是下了决心要换个生活环境的,而且已经大致有了几个选择。不过为了把大金雕打包带走,还得等个合适的时机。
很多猛禽会随着季节迁徙。
第一个冬天安澜因为找不到大部队干脆在领地里蹲着没有往南飞,今年倒是可以蹭蹭这辆顺风车。
到时候她和沙乌列两只混入其中,不仅伙食有保障,也不容易迷路,简直一举两得。
不过长途旅行会很疲惫的。
接下来要多吃点肉,好好养一养膘才行,营养跟上去了,新长出来的羽毛也会光亮强韧,不会像毛毛糙糙的蓬乱干草。
还有那两根被枪打掉的尾羽......
安澜立刻燃起斗志。
在不间断的飞行、捕猎和战斗中,三个月时光一晃而过,她养好了因为自然和人为原因显得有点秃的尾巴,翅膀底下的白块也小了一丁点,终于到了即将出发的时节。
九月初,人类带来了一个惊喜。
猎隼夫妇被装在车上运到这片草原来放飞,边上没有跟着小猎隼,看来是已经在救助地点离巢成功了。
雄性猎隼飞起来时还不是很利索,降落到中型鸟巢时还因为平衡不佳踉跄了一下,差点栽到干草堆里,这让安澜有点担忧。
不过工作人员也没法再往下拖。
进入九月上旬,大量鸟类集结起来启程迁徙。它们中大多数都带着今年刚养成的雏鸟,少部分形单影只,看来是过了一个不怎么样的繁殖季节。
随后不久,猛禽迁徙也开始了。
起先离开的是大片大片的红脚隼,这种体型娇小的掠食者主食昆虫和小型鸟类,看着并不威猛,但在人类世界里有着“显赫”的名声,因为它们常常霸占喜鹊的鸟巢,是“鸠占鹊巢”里的故事主角。
在小型猛禽出发后三四天,雀鹰等中型猛禽也开始了迁徙,而留到最后的则是一些体型较大的掠食者,比如巢区里的四只大鸟。
比起猎隼夫妇,两只金雕就是彻彻底底的萌新,从出生到现在从没离开过这片草原,毫无迁徙经验。
沙乌列还好些,毕竟它是真正的动物,有着自古以来的本能指引,而安澜就两眼一抹黑了,干脆老老实实等导游带路。
可能是因为人类灵魂在影响,四辈子以来本能发挥作用的时候其实很少,大多数时候靠的是模仿学习和逻辑推测,违背本能的事做的倒是不少......咳咳。
为动物研究者们掬一把辛酸泪。
好歹没暴露报案人是谁呢,要是当时被发现是鸟在操作卫星电话,恐怕各大研究所都要原地爆/炸,直接把课题从“动物能有多聪明”改成“动物能不能成精”吧。
到头来她还是做了件好事啊。
站在一岁小鹰根本不需要的大房子面前默默做道别留念的安澜这么想道,然后绕到树枝上去瞧了瞧那一排狐狸尾巴里自己最喜欢的那条。
三天后,猎隼夫妇带着两只金雕踏上了旅程。
大鸟们先是朝西南飞了一小段,途中和其他几十只大中型猛禽组成的群落会合在一起,然后转道向东南,持续飞行数日,穿过国境线,进入了内蒙古。
当东北虎时她看到的国境线是乌苏里江,当金雕时她看到的国境线是一道没有来路也没有尽头的铁丝网。
从千米高空向下看,它就是一道细细的黑线,把草原分割成两个泾渭分明的区域。
但在飞越这条黑线的时候,安澜一阵五味杂陈,就好像许多年没回家的游子终于重新站在家门口时同时感觉到的喜悦、担忧、松快和紧张一样。
不要着急,哪怕有想好的宜居地也别急着改变航向,至少今年先去看看猛禽大群迁徙路上的风景,说不定有更好的选择。
安澜告诉自己。
鸟群追着风,而她要跟着鸟群。
穿过内蒙古,越过万里长城,飞抵太行山脉,借助强大的上升气流,如同进入猛禽迁徙线上的高速公路。
从北边和东边南下的鸟儿都在这里汇聚,原本由几十只猛禽组成的小群很快就变成由几百只乃至上千只猛禽组成的大群。
四面八方都是大翅膀,四面八方都是啼鸣声。
安澜从未见过如此摄人心魄的景象。
独自一人时,她是草原天空中无法被忽略的庞然大物;集群迁徙时,她就好像一尾被淹没在鱼群里的顶多只是大一点的鱼。
游隼在空中鬼魅般穿行,白肩雕高冷地坠在大群之外,鱼鹰则在大群休整结束后还不忘在两只爪子上各穿上一条鱼拎着巡航,简直和带着炸/弹的强/击/机没什么两样。
沿途每个高台上都有观鸟人举着望远镜在欣赏猛禽迁徙,有些大鸟可能是习惯了这些两脚兽,甚至还会刻意炫耀。
安澜自己就亲眼看到一只成年金雕撑着它那夸张到足足有两米的翼展,压低飞行高度,在极其靠近山崖时才陡然拔升,直直从人群头上不到十五米处掠过。
站在最前排的游客下意识地半蹲下去,几个年轻人双手扶住帽子,经验丰富些的追鸟人则两眼放光,他们加起来的惊呼尖叫差点没把观景台掀翻。
大金雕于是得意洋洋地回到高空。
安澜倒是也想下去玩一玩——好不容易穿成长翅膀的动物,不把飞行玩出花来怎么对得起这一辈子——可她每次接近人群,都会被观鸟人公开处刑。
“可爱。”
“翅膀底下好白啊。”
“这只看着还很小的样子呢。”
光有体型没有毛色在懂行的人面前什么都瞒不住,别的大鸟都是多么多么“威风”,轮到她和其他一些年幼猛禽就是多么多么“有活力”。
一来二去,安澜郁卒,干脆不下去了。
因此在大部队行进到西山时,她飞在2000米的高空,视野格外开阔。
随着距离越拉越近,城市也如一张画卷般在眼前徐徐展开,让人情不自禁地想飞得更高一些,看得更清楚一些。
安澜紧跟着一只凤头蜂鹰,丝毫不理会对方因为被金雕逼近而发出的惊恐万状的叫唤,只是一味地螺旋上升。
在强大的上升热气流的支撑下,拔升似乎毫不费力,不仅是她,成百上千只猛禽都在拔升。
它们遵守着某种不可被说出的规则,一只跟着一只,一群跟着一群,好像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有什么和山路一样弯曲的飞行航道似的。
很快,最顶上已经飞到了近5000米的高空。
从这个高度朝下看,就好像围绕着一根看不见的擎天柱,高至5000米,低至600米,都有大鸟在张开翅膀借力盘旋,它们在一起,共同汇聚成龙卷风的风壁,汇聚成一张铺天盖地的旋转的巨网。
这是何等壮观的鹰柱!
游客们几乎忘记了呼吸,此时此刻,他们仿佛也化身成一只飞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没有尘世的烦恼,没有生活的重压,只有乘风而起的锐意,只有居高临下的畅快淋漓。
他们看着天空。
而安澜却看着大地。
她在看着这座有着三千多年辉煌历史的古城,看着城市中宏伟又规整的紫禁城,看着让无数人自豪的奥运地标建筑,看着美不胜收的颐和园,看着曾经站立过无数伟人的城楼。
时间过去多少年了?城楼上的红色可有暗淡吗?天坛公园里的长耳鸮是否回来了?穿行在筒子河边,又能见到多少雨燕?
她可以亲眼看看。
或许将来有一天,她也能亲眼去看看前世记忆中的江南小巷,看看山城灯火,看看雪域高原,看看天池瀑布。
然后找个合适的地方安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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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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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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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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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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