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求生在动物世界[快穿]>第 111 章 第 111 章
  安澜能自如飞行之后,训练才算走上正轨。

  最开始的训练项目和之前的别无二致,都是用绳索拉着饵食诱因金雕去扑,只是慢慢地加大了饵食被拉动的速度,也拉长了金雕和饵食之间的距离。

  因为学会飞行后扑食成功率越来越高,卡班拜听爷爷的话,把每次训练都要消耗的半扇野兔换成了专门的饵食放置器,提高重复利用率。

  于是安澜就蹲在鹰架上看小男孩做了两天两夜的针线活,硬生生把一个计划中的兔皮筒缝成了奇形怪状的外星产物。

  她没有被戴上鹰帽。

  这还是因为某次训练中卡班拜拉着饵食跑动太多了,结束后累得差点瘫倒,深一脚浅一脚地举着安澜回了家,完全把被摘下来的鹰帽忘在一旁。

  等到进了毡房,他才发现自己好像忘记给鹰戴鹰帽了,却怎么着也找不到,开始在家里翻箱倒柜。

  他越找越心急,到最后抓着脑袋拼命想把帽子丢哪了,结果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在训练的金雕平静地站在架子上,歪着脑袋朝这里打量,眼睛里透出一种古怪的情绪。

  如果它是人,卡班拜会以为它在看热闹。琇書網

  他怎么也没想到,当时安澜是真的在看热闹,而且看得津津有味,不是每天都有人在收拾妥当的哈萨克毡房里表演龙卷风过境的。

  但自那之后,她得到了一点优待。

  只有当她把脑袋向后埋在羽毛里的时候卡班拜才会从兜里掏出能遮住眼睛和耳朵的鹰帽,其他时候他都会假装不知道还有戴帽子这回事。

  安澜越发感觉到一种违和感。

  以前她只是觉得这个叫“卡班拜”的小男孩驯鹰水平很次,不像是在驯鹰世家里长大的,现在她知道对方不仅知识水平不够扎实,连基本意识都不够坚定。

  带鹰帽是全世界驯鹰人的通识,为的是防止猎鹰通过视觉或听觉接收太多信息而发生应激,从而对人类或对自己造成伤害,但鹰帽对鹰来说其实并不舒服。

  卡班拜的想法不像驯鹰人的想法,而像是普通人的想法,他觉得不戴帽子鹰没出事,而且鹰表现得不想戴,那就不要戴,完全不会往驯鹰常识那里去思考。

  联想一下爷爷的画风,他是真的很奇怪。

  此时此刻安澜还不知道正在生无可恋缝着兔皮训练套的是个有梦想的小男孩,还以为自己碰到了驯鹰这行的差生。

  因此她在训练皮套做好之后只是一言难尽地盯着那玩意看了会儿,就若无其事地张开翅膀朝皮套俯冲而去。

  在猎鹰能十拿九稳地抓住皮套并从特地留的开口啄出肉条来之后,卡班拜做了一个更大的狐皮肉套,鹰架距离也被调整成了五十米。

  与此同时,安澜还接受了一项特殊训练。

  这项训练是爷爷过来做的,大概和有些饲主让朋友带猫猫看兽医是一个道理,生怕被和痛苦联系在一起,影响感情的培养。

  它并不是捕猎训练,而是开食训练。

  老头子走到鹰架边上时带着一盆温水,另一只手里还拿着团线绳。

  从气味来看,这团线绳是由骆驼毛捻成的,比寻常线麻更加柔软,也更贴近金雕常猎猎物身上会有的皮毛质地。

  他把一小块由盐巴和肉块搓成的食球绑在线绳上,然后把线绳丢进温水盆里,吹口哨示意金雕去吃。

  说实话,安澜当时是拒绝的。

  她知道这种捆了线的肉块并不能真的被吞咽到胃里,最后都会被从口中拉出来,可能是某种刮油或者控制食量的难捱招数。

  但老头子在边上虎视眈眈,她也没法硬着脖子和他对着干,所以只好吞了下去。

  那一瞬间,异物带来的反胃感就汹涌而来。

  偏生老头子没有第一时间把线轴拿出来,而是仔仔细细地观察着她的状态,直到那种不自觉的抽动到达巅峰时才在她嘴巴上滴了几滴水。

  这几滴水就跟女巫煮出来的灵丹妙药一样。

  安澜忍了又忍,忍无可忍,当即吐得昏天暗地。

  她站在鹰架上猛吐,老头子就在那老神在在地举着个脸盆往上接,边接还边打量吐出来的东西,好像在判断开胃到位了没有。

  等到抽动感平息下来,安澜才自己看清楚。

  吐出来的东西除了线轴肉块之外没有什么其他固体,只是一些黄色的粘稠液体块,冒着一股非常难闻的气味。

  这东西不知道是从胃里还是从膛里出来的。

  光从粘稠程度来看,黄液可能是被刮出来的油脂,也可能是某些不消化的食物残渣和胃液混合在一起形成的黏块。

  不管它的性质是什么,安澜都不想再看第二眼。

  还是等到捕猎训练进入下一阶段后,她才恍惚感觉到投喂线轴这一额外项目的双重意义。

  那时训练场上的死物已经被换成了活物。

  卡班拜每天清早起来从爷爷和爸爸那里接过前一天的狩猎成果,通常是野兔或者狐狸,偶尔还会有旱獭和鼠兔。

  用作训练的活物通常不处于全盛状态。

  它们或是断了一条后腿,有的干脆断了一条前腿和一条后腿,然后被拴在长绳上,投放到宽阔的训练草场里。

  安澜每次看到这些动物,都会想起自己从前给小狮子小老虎做捕猎训练时的画面。

  先从体型较小的动物开始,锻炼它们的追击意识,慢慢换成体型中等的动物,但是要咬断这些动物的后肢,最后才是反抗能力强的大型动物。

  比起那些幼崽,这里有着无限量供应的猎物。

  但比起那些幼崽,安澜无法得到任何被传授的技巧,少有的经验也只来自于观察。

  基于她在飞行上表现出来的笨拙,卡班拜和爷爷下意识地以为她在捕猎上也会很笨拙,所以从一开始就喊了隔壁的胖子来帮忙。

  在安澜面前炫耀过羽毛的大金雕于是再次找到了展现自己的机会,这只巨大的雌性从驯鹰人的护臂上振翅起飞,就像一架歼/击/机一样冲向猎物,还展示了数个空中技巧。

  对这时的安澜来说,它简直是最帅的大鸟。

  为了学会那些娴熟的悬停、转向和俯冲动作,她在少有的几次观摩训练中都表现的格外亢奋,恨不得把每个动作都切割成无数帧来熟记。

  可惜大金雕只来了三四次。

  到后来安澜才知道胖子驯养的大金雕“业务繁忙”,因为它是部族里难得脾气好的猎鹰,而且曾经误打误撞地给胖子儿子驯养的小鹰做过捕猎示范,所以才打出名声来,常常被其他驯鹰人借去参与训练。

  难怪她不记得自己在驯鹰纪实文学上看过成年鹰做示范的桥段,看到的都是单独训练的内容,这要是换了其他鸟,在摘掉鹰帽的一瞬间就可能躁动不安,跟同类真刀真枪地打起来。

  但这种示范真的很有用。

  它模拟了,至少是部分模拟了野外亲鸟给幼鸟做捕猎训练的场景,让安澜得以近距离看到金雕捕猎时的惯用动作。

  几周后,她就从栓绳活物这堂课上毕业,开始被卡班拜和爸爸带去野外,进行开阔场地上的实战训练。

  在此之前她在所有的训练中从未做过任何不符合指令的多余动作,即使没佩戴鹰帽也显得安定,没有任何烦躁不安或者难以控制的举动,因此在第一次放鹰时,卡班拜就解开了腿绳。

  那次的猎物是一只被敲断腿放生在百米开外的野兔,它像醉酒了一样缓慢地奔跑着,而平地起飞的安澜不费吹灰之力就攥紧了它的背部。

  从断腿野兔到断腿狐狸再到完好野兔完好狐狸,她的捕猎成功率在每次猎物更换后都会直线下降,然后通过大量练习缓步上升。

  到八月时,驯鹰人已经不再放猎物了。

  每天上午卡班拜都会骑马带着安澜出去晃一圈,寻找猎物的踪迹。

  正常鹰猎时猎手需要蒙住鹰的眼睛和耳朵,避免它们在看到猎物时表现异常,然后由人类自己先行寻找猎物的大致踪迹,在确定后才脱帽放鹰;但在小男孩这里,他完全省掉了前面的所有步骤。

  有时候安澜会感到一阵不合时宜的嫉妒——

  她在护臂上累死累活地用猛禽视野疯狂搜索猎物,而她的“驯鹰人”在干什么?在骑着马发呆想心事加摸鱼。

  人家是人鹰合一。

  她这里是全自动捕猎模式。

  卡班拜要做的全部工作就是在她抓踩护臂时朝猎鹰身体倾斜的方向摆手,提供一个更易起飞的初始动力,然后就是等待。

  安澜的第一次成功狩猎发生在夏天尾巴。

  当时在离山坡半公里开外处奔跑的是一只毛色暗淡得快和荒漠融为一体的赤狐,如果没有猛禽高达3公里的动态鹰眼视距,可能真的会把它漏过去。

  可安澜并没有漏掉这个目标。

  从某种程度上这也宣告了赤狐的终结。

  她从卡班拜的护臂上蹬爪起飞,羽翼在空中有力地上下拍打,尾巴和腿也随着羽翼的活动而不停起落。

  风在耳边疯狂呼啸,但在瞬膜的保护下,安澜死死盯住猎物,不给它任何逃出视线焦点的机会,如同一枚精确制导导/弹一样,朝目的地俯冲而去。

  四百米,三百米,两百米......

  当距离近无可近时,她正对上赤狐惊骇欲绝的眼神,看着它徒劳地尝试扭身奔逃,两条粗壮有力的腿朝前抓送,腿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同样在发光的还有人类半个拳头那么大的尖利指爪,一共八根钩爪像八把弯刀一样,尤其是那根最粗壮也最狰狞的后爪,在抓住猎物时直直地刺进了它的身体。

  第一次自由捕猎,安澜抓握的位置并不妥当。

  但她仍然感觉到一股让人牙酸的摩擦感从爪子底下传来,好像有什么坚硬的东西正在钩爪之下破碎。

  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体验。

  即使对安澜来说,也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她曾经变身为狮虎,用尖锐的犬齿锁住敌人的咽喉,感受最后一缕呼吸从晶须边划过;她也曾经化身为虎鲸,用牙齿和不可匹敌的力量将敌人压入水下,赐予其惨痛的溺亡。

  但这次抓握不一样——这次抓握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层级,是一种连她都会胆寒的层级。

  那是一种纯粹的暴力美学,是一种压倒性的最残酷的生命毁灭,而它只属于一台翱翔在天空的精妙而无解的杀戮机器。

  她的利爪带着万钧之力抓出收拢,像刺破泡沫纸箱一样轻易地击穿了狐狸的头骨。

  一击毙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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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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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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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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