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决定好好谈一场恋爱,体会一次人类的男女之情,那就要拿出该有的认真态度。
于是,
吃饭,逛街,看电影,
约会必备的三件事直接走起。
马小玲很配合,
因为她也下定了决心斩断跟况天佑之间的念想跟情愫,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最好的办法就是迅速去接纳另一段感情。
赢勾没有谈过恋爱,
马小玲也没有跟男人交往过的经验。
但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
有样学样呗。
先逛街,再吃饭,最后看场爱情电影,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马小玲提出来的约法三章,赢勾全都说到做到。
钱在赢勾的眼里根本就不是个问题,实力到了他这种境界,想要搞点钱,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马小玲喜欢赚钱,更喜欢花钱,
她的口头禅就是我每天拼死拼活的斩妖除魔,守护众生,花点钱犒劳一下自己怎么了。
赢勾实现了她的梦想,
只要是她看上的商品,直接买买买,连价格都不问一句。
当真是花钱如流水,
不过有付出必有回报,
马小玲后面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马小玲并非那种爱慕虚荣的肤浅女人,可是赢勾给的实在是太多了,让她觉得自己如果不付出点什么,良心过不去啊。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有些女人真的不爱钱,但是感动她们的每一个瞬间都需要花钱。
又高又帅,
还舍得给女人花钱,
试问这种高质量的男人全世界哪个女人不喜欢。
马小玲感动了,
她想给赢勾一个小小的奖励犒赏一下他。
可是当马小玲红着脸嘟着小粉唇凑过来的时候,赢勾直接把她推开了。
哼!
本尊只是想跟你单纯的谈个恋爱,你竟然还得寸进尺,敢觊觎本尊的美色。
女人,
你过分了。
马小玲一脸懵逼,
我好不容易说服自己放下了女人的矜持难得主动一回,你特么的居然还装起来了。
不过当看到赢勾的眼睛里竟然没有丝毫的邪念跟色欲之后,一股浓烈的挫败感涌上心头。
他竟然对自己真的没有一丝的情欲。
不可能啊!
他不是私生活糜烂的花心大萝卜吗?
为什么会突然变成了一个品行端正,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了。
还是说,
自己毫无魅力。
马小玲被打击到了,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那吹弹可破的脸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那又白又直的大长腿,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女人,
就是这么一个复杂而又神奇的生物。
赢勾对马小玲有兴趣吗?
有。
有感情吗?
暂时还没有。
所以他现在需要的是尝试去培养一段真正的感情,而不是一个任他玩弄的女奴。
肉体上的碰撞那有精神上的交流来的有意思。
只能说,
有钱人真会玩。
马小玲可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赢勾对她没兴趣,所以她在接下来的约会中一脸失落沮丧,兴致缺缺。
这下轮到赢勾郁闷了。
本尊难得耐下心来陪一个女人,你居然还敢装出一副敷衍了事的态度。
本尊不要面子的吗?
于是,
在昏暗的电影院里,
马小玲又一次的被赢勾壁咚了。
一个狂野而又霸道的热吻差点让马小玲窒息而亡,整个身体就好像一滩烂泥一般,使不出一丝的力气。
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你就碰我,你...违约了。
马小玲瘫坐在座位上,低头垂目,耳根通红,声音细若蚊吟的呢喃道。
那又如何。
赢勾满不在乎的回了一句。
马小玲没再说话,只是身子情不自禁的依靠了过去,直到电影播放结束。
至于这场电影放了什么,
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
马小玲脸上的失落跟沮丧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难以掩饰的满足跟喜悦。
可能马小玲自己都没有察觉到,
她已经在这种患得患失,忽冷忽热的感情之下,一步步的沦陷,一步步的走进深渊。
或许这正是赢勾的真正魅力所在。
抛开颜值跟气质不谈,
他从来不会去主动取悦女人,不会去刻意讨好女人,不会自降身份,不会放下尊严。
可恰恰就是这种高高在上,居高临下的霸道强势姿态,却给现代社会的女人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冲击跟感受。
慕强本就是人的天性,女人更是如此。
为什么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就是因为在女人看来,那些不惜践踏尊严,放弃底线也要来讨好她们,取悦她们的可笑行为恰恰就是卑微无能的表现。
这种男人根本就不值得她们依靠,不值得她们托付终身。
靠他们还不如靠自己。
所以现代社会不是女人变强大了,而是男人变弱小了。
只要一个男人足够强大,
女人的热情跟主动将会超出你们的想象。
而马小玲就是这种心理,
她是驱魔龙族马家的当代家主,有钱,有貌,有实力,难道她身边真的会缺男人追求吗?
可为什么会差点熬成了大龄剩女,
因为一般的男人她根本就看不上,而能够征服她的男人她又从来没有遇见过。
她之所以会倾心于况天佑,
很大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况天佑身上有一种对她不讨好,不谄媚,不卑微的性格。
而赢勾,
则将这些性格放大到了极致,还多了让女人欲罢不能的强势跟霸道。
一连几天的约会下来,
赢勾跟马小玲之间的感情迅速升温,甚至已经达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
当然,
这只是马小玲单方面的错觉,至少赢勾到目前为止对马小玲还是没有产生出什么其他的感情。
想要让一头冷血无情的僵尸动情,
的确有些难为他了。
不过至少在外人看来,赢勾跟马小玲已经是一对真正的男女朋友了,还是那种正在热恋上的情侣。
每次跟赢勾约完会之后,马小玲都会顺便去好闺蜜的家里,
彼此相互交流一下各自目前的感情状况。wWW.ΧìǔΜЬ.CǒΜ
王珍珍跟况天佑的关系最近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反而越来越疏远,越来越冷淡。
一听到这里,
不知道为什么,
马小玲心里一种自豪跟得意感油然而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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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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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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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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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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