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僵尸:沉睡万年被盗墓贼挖出来了>第74章 枉死城,灭
  血月灭世,万物不存。

  当一颗宛如星球一般的庞大月亮坠入枉死城之后,整座宏伟高耸的城池瞬间分崩离析,毁于一旦。

  枉死城内的百万生灵也在这一瞬间,灰飞烟灭,沦为齑粉,无论好坏,无论善恶,无论强弱,对于赢勾而言,就像是拦在脚下的一群蚂蚁,轻轻一脚,全部化为乌有。

  这就是身为万恶之源,血海之主,僵尸始祖的威严跟恐怖,天地万物,芸芸众生,皆是蝼蚁。

  繁华宏伟的枉死城不见了,视野一下,大地崩裂,岩浆流淌,断壁残垣,满目疮痍,一副世界末日的废土景象。

  牛头震惊的牛眼瞪大,嘴巴都快要掉在了地上,魁梧高大的身躯疯狂的颤抖,遍体生寒,手脚冰凉。

  虽然他在心里已经将主人的实力无限的拔高,可现在才发现,自己还是太目光短浅了。

  言出法随,血月坠世,

  偌大的枉死城,顷刻之间,土崩瓦解,沦为废墟。

  主人之强,

  简直恐怖如斯,骇人听闻。

  不,

  这已经不是用简单的强大来形容。

  无敌,

  真正的三界无敌。

  至少在牛头的这辈子,从未见过阴曹地府里的一位强大的鬼神能够轻易的做到这一点。

  十殿阎王不行,

  冥王不行,

  就连那尊发下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地藏王菩萨也不行。

  主人....这就解决了?

  呆若木鸡的牛头这才猛地反应过来,然后声音颤抖的问赢勾道。

  一群土鸡瓦狗的蝼蚁而已,解决他们不过弹指一挥间,何须本尊亲自动手。

  赢勾语气冷漠的回了一句,似乎在他看来,这枉死城里的百万生灵只不过是一串冷冰冰的数字而已。

  这就是赢勾大人的威严跟气势吗?

  一言不合,屠城灭国,

  视人命如草间,视万物为刍狗,

  简直....太帅,太威风,太霸气了。

  作为幽冥界的土生土长的土著,牛头可是听着赢勾的传说长大的。

  传说在荒古时期,

  赢勾为黄帝所不喜,驱逐人间,镇守幽冥血海,而赢勾来到幽冥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收服了幽冥血海的阿修罗一族,然后挥军北上,一路屠城灭国,斩草除根,最后荡平幽冥万族,一统幽冥地界。

  当真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在牛头儿时的记忆中,牛魔一族的部落酋长对于这位赢勾大人那是既敬畏又狂热,Χiυmъ.cοΜ

  每天向部落里的孩子灌输着赢勾的强大跟威风,还有牛魔一族先祖们当年追随赢勾大人征战四方的无上荣耀。

  他牛头作为部落之中最强大的战士,之所以能够在强者林立的阴曹地府内占据一席之地,跟他部落先祖曾经追随赢勾大人征战四方的资历也有很大的关系。

  当然,神话归神话,传说归传说,

  当此时此刻牛头亲眼见证了血月坠世,枉死城崩塌,百万生灵湮灭,主人赢勾的恐怖跟无敌这才在牛头的灵魂深处烙上了坚不可摧的烙印。

  能够追随这么强大这么无敌的主人,这是他牛头此生最大的荣耀,也是他身后牛魔一族的最大荣耀,他牛头必将重现先祖们的无上荣光,将他们牛魔一族的威名再次传遍幽冥大地。

  牛头心里暗暗发誓,然后对赢勾的态度也越发的敬畏,越发的虔诚,越发的狂热。

  哞.....

  牛头一声仰天咆哮,形象猛然大变。

  犄角冲天,牛蹄踏地,甲胄加身,鬃毛飘散,腰间环绕着一根黝黑狰狞的铁链,手中一柄霸气威风的黑色三叉戟。

  既然已经决定追随主人行走幽冥大地,将牛魔一族的威名再次传遍冥界,自然不能以假身示人,于是牛头毫不犹豫的恢复了真身原形。

  莫名其妙,也不知道这二货在激动兴奋个什么劲。阴阳食铁兽转头看了一眼激动不已,兴奋莫名的牛头,心里深深的鄙夷道。

  赢勾骑着阴阳食铁兽走到了血月的身边,看了一眼这颗宛如星球大小的猩红色月亮,淡淡的开口道:

  一别上万年,本尊还以为你已经忘了我这个曾经的主人呢。

  血月疯狂的震动,体表上流淌的岩浆剧烈的沸腾着,显然是在回应赢勾的话。

  做得不错,没有辜负本尊当年将你创造出来,并赐予你智慧的恩情。

  本来在听到赢勾夸赞的话后血月震动的更加的剧烈,可是没想到接下来赢勾突然话锋一转,脸色变得无比的冷酷。

  本尊降临后,你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下来跪拜,如此目无尊卑,以下犯上,当惩。

  说完,

  赢勾的手里忽然出现一根带着倒刺的紫鞭,然后抬手一扬,狠狠的抽在了血月那庞大如星球一般的体表上。

  啪

  血月的体表上瞬间就出现了一道不可磨灭的狭长深痕。

  呜呜呜.....

  血月剧烈颤动,发出好似痛苦,委屈,求饶的悲鸣声。

  此次念你初犯,小惩大诫,如果还敢有下一次,本尊必将把你捏回原形,抹去智慧,滚回去。

  赢勾收回紫鞭,语气冰冷的低声道。

  轰隆隆-------

  听到赢勾的命令之后,血月立刻缓缓上升,不敢有丝毫的忤逆跟违抗。

  血月当空,

  照耀幽冥,

  但是体表上一条难以磨灭的痕迹却是如此的显眼,如此的深刻。

  主人....这颗血月竟然是您创造出来的?身后的牛头在听到赢勾刚刚的话后,整个人都有些恍惚起来。

  当年本尊初到幽冥界,嫌冥界天地太过黑暗影响心情,于是用一把息土加之本尊的精血创造出了一颗血月,并赐予它智慧,永照幽冥大地。

  赢勾语气轻描淡写的回答道,好像对他来说,这只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而已。

  可是带给牛头的震撼却是无与伦比的。

  要知道从他出生到现在,那颗猩红色的月亮就一直高高在上的挂在天空上的。

  多少幽冥部落甚至将这颗血月当做图腾,当做供奉的圣物,他曾经的好搭档马面一族就是如此。

  现在主人却告诉他,这颗在幽冥界地位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血月是他当年嫌天空太暗而创造出来的。

  这就相当于有一天你的朋友突然告诉你,你一直信奉祭拜的佛像竟然是他当年闲得蛋疼,于是用泥土随手捏出来的一样。

  牛头只觉得他此时此刻的世界观都彻底崩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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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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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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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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