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这话要是说出来,绝对是客气话,可是这会儿是出于真心。
人家孩子多懂事儿,来的时候,一点儿都不给他们添麻烦,这种亲戚他们也想多来几个。
这个年月只要不是打秋风的亲戚之间来往还是很密切的。
冯慧珍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馒头放进了蒸米饭的米饭盆上,把锅盖盖上闷一会儿,一会儿就热了。
“大伯母,您看您说的,就是自家人才更不能跟您客气。您可是帮了我们家不少忙,我要是到您家,再像个穷亲戚打秋风似的,那可说不过去。”
“您还不知道我妈那个人,那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我要是蹭着您一顿饭,您可等着回去我妈就得把我腿打断。”
笑嘻嘻地挽起袖子还真把黄瓜拍出来。
做的凉拌黄瓜虽然不一定是顶顶好吃,可是到底上辈子自己可是有厨艺傍身的。
做个凉拌黄瓜不在话下。
吴玉芬看着这丫头,手起刀落,还真的挺利落,尤其是做出来的凉拌黄瓜,同样是凉拌,可是看着就比自己做的似乎更好吃。
“你这丫头还真有这股子爽利劲儿,你妈要是像你这样,你们家日子也不能过成这样。”
吴玉芬叹了口气,按道理来说,刘翠花的日子不应该过成这样。
刘翠花的亲爹那可是县里自来水公司的经理。
这也算是皇亲国戚,怎么可能过成这样?
可是刘翠花亲妈去世得早。
后妈进门,然后又生了弟弟,妹妹,所以他们前面的三个姊妹就成了后妈的眼中钉。
动不动因为他们三姊妹的事情,经常后妈和父亲吵架,于是刘翠花后来就早早的嫁了出去,是为了不连累父亲。
按理来说着,父亲弄一个工作还是没问题的,可是刘翠花不是为了后妈别闹腾,他们要说让她爹帮着弄个工作,估计后妈得把家里弄反了天。
再加上刘翠花的确是个有骨气的人,这些年就因为这骨气撑着,所以一个人带着孩子在乡下种地。
冯慧珍知道大伯母说什么。
可是每个人有自己的选择,母亲有这样的选择,自然有母亲的考虑,她不能代替母亲去做任何改变。
一家人坐在饭桌跟前。
冯慧珍的加入显然让饭桌上有人不高兴。
大伯母家一共三个儿子,两个儿子已经结婚。wWW.ΧìǔΜЬ.CǒΜ
这年代结婚也没办法分出去住,一家这么多口人,就挤在这小小的三间房里。
显得非常拥挤。
江建设的媳妇儿是纺织厂的女工名叫刘梅,两口子已经结婚三年,有一个儿子。
刘梅现在大着肚子,看样子是生第二个。
这个刘梅平日里没少作。
显然,对于家里为了不让老三下乡,肯每个月花十块钱雇别人下乡这回事儿,刘梅可见不得,那十块钱可不少呢。
老三要是真的下乡插队去家里就能腾出老爷子老太太那里的位置,他们两口子带着孩子住在那间房里挤得不行。
要是能腾出一间房,起码能让孩子们跟着老太太,老爷子住,他们两口子也能轻松一点儿。
这是涉及自己利益,所以看啥不顺眼。
一听说冯慧珍就是那个代替江建国下乡的乡下堂妹,刘梅立刻阴阳怪气起来。
“妈!这一个月十块钱不够,怎么还没下乡就到我们家来吃来喝了?婶子可真会省钱!”
吴玉芬一听儿媳妇这话,就知道这是又准备闹幺蛾子。
“你快吃饭吧,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慧珍带了很多菜,你吃的黄瓜就是慧珍做的,这可不是吃白饭,就算吃又没吃你的!吃的也是我和你爸的。”
要不是看儿媳妇儿正大着肚子,她也不能这么忍让。
冯慧珍忍下气,吃自己的饭。
吃完饭,刘梅立刻扔下碗筷就走,“妈,我肚子不舒服,歇一会儿!”
吴玉芬看着这个儿媳妇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要不是为了肚子里的孙子,吴玉芬早就怒了。
她一辈子都不是一个被人欺压的女人。
老二媳妇范二秀默默地收拾碗筷。
看得出来是个老实敦厚的。
冯慧珍急忙搭手一块收拾。
“嫂子,我帮你。”
范二秀抿嘴,“妹妹,你和妈说话吧,我来就行!”
这个家里她就像是隐形人。
冯慧珍笑道,“嫂子,我手脚利落,收拾完也能说话。大伯母,你等我一会。”
干脆利落地收拾完碗筷,范二秀反倒对这个听过几次大名的堂妹有了一点好印象。
刘梅冷笑,还算识相。
冯慧珍收拾完,跑到吴玉芬面前。
“大伯母,这一次我其实是有事情求您老人家。”
吴玉芬摸摸冯慧珍的头发,孩子家里环境不好,头发枯黄,看着整个人都打了几分折扣。
“说吧,啥事?”
“大伯母,我在挂面厂找了一个临时工,也就十几天,我想着赶走之前给我妈攒点钱帮衬一下家里,就是没有住的地方,我就是想……”
冯慧珍知道大伯母不是个小气的。
吴玉芬一听这话,眼中怜惜之色更甚。
孩子太懂事了。
冯慧珍的身世,其实吴玉芬也知道,刘翠花两口子那一年抱回来这孩子,他们也都埋怨刘翠花他们烂好心。
自家都吃不饱饭,还养活一个孩子。
可是两口子不听劝。
这么多年没想到孩子长大还真的有孝心。
也不枉费两口子花了那么多心血。
“你住到大伯母家里,吃饭也在这里,不用说回去告诉你娘!是我说的。”
吴玉芬立马就大包大揽起来。
冯慧珍立马和牛皮糖一样,搂着吴玉芬的肩膀,扭来扭去。
“大伯母,你太好了。世界上就没有我大伯母这么好的人。大伯母,您放心,食堂管饭,不让哥哥嫂嫂为难。我肯定不会打扰哥哥嫂子。”
丑话还要说到前面。
免的大伯母虽然同意家里还有其他人,光看那位大堂嫂的样子就能知道,那可不是好相处的人。
“胡说什么呀?你把你大伯母当成什么人了。我跟你说,你要是再说这个话,你就别进我家这个门。”
吴玉芬被冯慧珍这番话说得心里慰藉。
孩子乖巧懂事又听话,一共也就半个月才能麻烦他们多少呀?
再怎么说人家孩子也替自家儿子下乡插队。
按理来说半个月的时间,他们又不是支应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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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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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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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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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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