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无奈地将裙子角紧了紧。走山路也就算了,她现在还穿着长裙,披着斗篷,边走还得边拎着裙子,免得被绊倒,要多麻烦有多麻烦。
司伯言眸光微转,又道:“听二弟说,你平日里看的杂书挺多,可有什么有趣的事儿?”
“有趣的?”常乐见司伯言好像也很无聊的样子,凝眉沉思了下,“好像没什么特别有趣的,一下子想不到了。”
“阿常,你说这里面有野人吗?”
十里和无泽跟在常乐他们的后面,听见司伯言让常乐讲故事,立马就想起先前在十三郡遇到过的野人那些事。
走在常乐前面的于单听见“野人”的话题,回过了头。
司伯言也被这个话题勾起了兴趣,当时这件事他是有从折子上了解过,听说当时就是因为常乐分辨出了野人的区别,从而抓到真正的凶手。那个案子,常乐有莫大的功劳。
常乐的脑子里忽然浮现人猿泰山的形象来,抿唇一笑。
“孟大夫不是说过了吗?这里瘴气有毒,一般不会有活物,想必也不会有野人的。但一般这样的深山里,肯定是有些像人的猿猴的。”
“这样啊。”十里失望之余,还有些庆幸。
常乐被十里打开了话匣子,任由司伯言牵着,扭头看十里,神秘问道:“十里,你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按肤色分人种的话,一共有几种吗?”
十里皱眉:“世界?”
常乐忙解释:“天下,就是整个天下。”
“肤色?是咱们模样的颜色儿吗?”
十里有些不理解地挠了挠头。常乐说的每个字,她都能听懂,全部连在一块儿,她倒是一点都听不懂了。
因着跟常乐说话,身子也放松了下来,忘记被无泽牵着的窘迫。
“嗯。”常乐点头。
“那不就黑的白的?”
十里看了看略显黑的无泽,又看了看白皙的司伯言,不觉得这是什么很难的问题。
常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差不多。你们觉得呢?”
说着,常乐看向了司伯言和于单。
于单抢先回话:“黑的白的啊,还有黄的。”
“对。”常乐灿然一笑,在于单得意洋洋之时,又问,“那我们是啥色儿的人种?”
“咱们?”于单瞧了一圈,不解道,“咱们是一类的吗?”
他们的肤色或深或浅,或白或黑的,很明显不是一类人。但按常乐的问题,意思又是他们是一类的。
“黄色的。”
司伯言在旁悠悠回答。
常乐讶异地看向司伯言,对于他能回答这种问题感觉不可思议。毕竟,她以为他们听不懂这种问题。
司伯言看出她眼中的惊异,浅然一笑。
“《夷国志》中有提到,大陆西界,有异人,肤如凝脂,白皙透亮,黄发碧眼。正是德·爱华那般的人物。而大陆南界,有异人,肤若黑墨,难分五官四肢,这样的人我倒是没见过。至于我们,德·爱华说过,他们国家的人回去之后,对我们的形容是,大陆东方,有奇人,黑发黄肤。因而,我们应当是黄肤。”
常乐听得入了神,不由暗中感慨。不愧是皇帝,知识量都和一般普通人不一样。
于单瞧着司伯言的眸光幽然流转,再次陷入深思与纠结之中。
“卜公子真是博览群书。”
孟久也听入了迷,更加好奇他们的来历。大到天下之事,小到连蓬莱谷都知道,只是做书画生意的吗?
但想到他们是长春恩人介绍来的,也就多少能理解了。长春恩人就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
司伯言淡然视之,并无露出半点得意的神色。
十里却是不理解:“我们怎么都是黄色的呢?你看,你们是白的,于公子、孟大夫、无泽看着都是黑的,就我勉强算是黄色的。”
“真是给你脸了十里。”常乐甚是佩服十里这张不怕得罪人的嘴,“那你是没见过这黑肤的人是有多黑,这白肤的人是有多白。不对,你见过。我们和德·爱华比起来,算的上白吗?”
“不算。”
十里果断摇头,她早就想说了,那个洋人画师也太白了,比女子还白。都不知道是抹了什么粉,抹了几层。她一直觉得,这洋人肯定都是爱臭美的,连个男人都涂那么厚的粉。
如今听来,却原来那是天生的?
这也让人太嫉妒了!
司伯言见十里没了下文,便悠悠接着问常乐:“听你的意思,你是见过这黑人了?”
“当然,我们大学里可多非洲大陆来的留学生,他们……”
常乐一激动就说漏嘴,好容易在司伯言质疑的目光下闭上了嘴巴,目光躲闪,逃避式地继续往前走。司伯言随意一拽,她人又被拽了回去。
“你刚说了什么?”
十里虽然也听不懂常乐说的,但知道常乐说的一定是她原来生活的地方的事情。见常乐被逼问,忙出言解救。
“阿常说的是她在《大学》这本杂书里看到的。”
“《大学》是杂书?”司伯言狐疑质问。
常乐顿了下,笑道:“我们看的《大学》就是杂书,嗯,那是我师父给我看的,和你看的不一样。”
司伯言露出恍然的神色来,顺口便道:“我也挺想看看的,不知道你可还留着?”
“没有,看完就烧了。”常乐脱口便胡诌。
司伯言也没有深究。Χiυmъ.cοΜ
于单在旁看着,也发觉了常乐的不同之处。
司伯言作为皇帝,知道的多,不是什么令人惊讶的事。但常乐好像只是个农妇,知道那么多稀奇古怪的,言语晦涩深奥,倒是让人生疑。
“卜兄和常乐姑娘好像对天下之事了解的挺多的。”于单好奇开口,“这些事,一般人可都不容易知道。”
“毕竟是做书画生意,走南闯北的,偶尔看到些古书古画,从中探寻一二,知道这些,不足为奇。”
司伯言轻松应对,这话圆的滴水不漏。
常乐乖巧地听着,表面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无辜样,心底里暗暗懊悔。
每次激动的时候都能说秃噜嘴,想想就因为这,她的秘密被多少人给知道了?
这个毛病,真的要戒掉!
“难怪二弟如此看重你。”司伯言不知褒贬地低低说了一句。
常乐端庄含笑,装糊涂地偏了偏脑袋。
“嗯?”
“装糊涂也没用。”司伯言睨了她一眼,领着她继续往前走,“你可知,沧县女的事?”
常乐心中一惊,在司伯言看向她时,又立马乖巧端庄地偏头,再次露出深深的疑惑的无辜表情。脸上笑嘻嘻,心里万马狂奔。
这沧县女的故事是什么四大名著级别的故事吗?怎么谁都知道?谁都要放在她面前试探一番?
十里那厢,瞅着常乐的事情屡番被试探,急的手心里都冒出了汗。
无泽清楚地感受到她的紧张,微微松了松手。十里反手便紧紧地攥了回去,眼睛瞧都没瞧他一眼,明显是因为在急常乐的事下意识这般。无泽微微眨了下眸子,无措随之消散,默默地承受着十里反馈过来的压力。
其实他不怎么担心司伯言的试探。因为,就算司伯言现在知道了常乐的魂魄情况,他现在也不会对常乐怎么样,毕竟他还要靠常乐治病。治好病之后,实在不行,还有怀王会护着常乐。再不行,他就直接带着常乐逃走就是。
他从未有自信,常乐能应付得了司伯言。
她光在怀王面前都能手忙脚乱地把什么都招出来,和司伯言呆久了,把什么都暴露也是正常现象。她和十里,本质上,是同一类人。
若是常乐知道无泽对她的看法,肯定会直接将无泽炒鱿鱼。
可她不光不知道,还要兵荒马乱地应付司伯言的质问。
“我从二弟那儿听到过这件奇异之事,他之前说自己亲眼见到了,我还不信。”
司伯言像是聊家常一样,说的很是随意。
常乐已经不想听见这个话题了,只能干笑着附和:“嗯,我也不信。”
心里大骂,怀王这个大嘴巴!
于单对他们二人的悄悄话很是好奇,慢慢地凑近了过去,疑惑正浓之时,不由得插上一句。
“这是个什么奇异的故事?”
“关于江北沧县一女子死而复生一事,此事你应当会听说才是。”司伯言冷不丁地瞧向于单,目露怪异,“这沧县正是金山江附近的一个小县,听说在金山江流传已久,是耳熟能详的怪异之事,因而才收录进了《江北怪志》中。你便住在金山江附近,竟是没听说过?”
于单眸光微转,挠着脑袋傻笑了两声,不好意思地解释。
“这还真没听说过。金山江附近的大小县众多,我甚至没怎么听说过沧县,想必是离得有些远了。”
“原是如此。”司伯言微微颔首,算是接受了他的说法,又满是兴趣道,“那不知于公子是具体住在哪个县?可有什么有趣的怪异故事?这路途甚远又无趣,不如说来听听,也解解乏。”
“我本是住在临仙县,平时不怎么爱听怪异故事,真是不好意思。和卜兄这般博闻多识的人相比,我还真怀疑自己是不是金山江的人了。”于单大大方方地回了司伯言的话。
“于公子过夸了。”司伯言客气地回复了一句。
常乐终于明白,“帝王多疑”这句话从何处而来。司伯言的试探真的是随时随地开启,无处不在。不过听司伯言这说法,于单回答的应当是没什么漏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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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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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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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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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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