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亮剑:从代管被服厂开始崛起>第104章 杀人歌
  赵刚听完李云龙的设想,瞬间就感觉自己提出的那些想法太过幼稚。

  李云龙的想法单是听起来,赵刚就感觉热血沸腾,

  如果训练出这么一支部队,驱逐倭寇指日可待!

  可接下他的脸就垮了下来,因为他们要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这支部队要如何组建?

  汽车的问题好办,被服厂不就有十几辆汽车?。

  但是飞机、坦克、轮船这些东西他们要从哪里得到?

  小鬼子可不会乖乖的将这些东西拱手送上来。

  提到这些问题,李云龙使劲的拍了拍胸口,信誓旦旦的说道:“汽车会有的!飞机、轮船我们都会有!你小子就瞧好吧!”

  李云龙又倒了几碗酒,一饮而尽,随后便将酒碗狠狠的拍在了桌子上。

  “怎么了?怎么了?”

  听到动静的魏和尚,急急忙忙的跑了进来,看着已经酩酊大醉的李云龙,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

  “没事!你回去继续休息!我和李长官在说事情。”赵刚挥了挥手,将魏和尚赶了出去。

  随后。

  外面就听到魏和尚的喊声:“都散了,都散了,没事!”

  自从被山本一木他们偷袭之后,独立团的警惕性越来越高。

  屋内。

  李云龙明显是喝大了,干脆直接抱着酒瓶,豪饮一番后,开口喝道。

  “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琇書蛧

  “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

  “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

  “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日寇头,渴饮倭寇血。”

  李云龙不由自主的念起了之前,无意间在网络上看过的一首词,豪饮之后不由得住的念了出来。

  以前他只是在书本,史料里了解这个时代,但是真正来到这里之后,却又是另一番感受。

  这段时间以来,他确切的体验到了那些可歌可泣的故事。

  之前为了带兵打仗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醉过,今天喝酒醉之后,他开始发泄起自己的情绪来。

  赵刚脸上瞬间就变了,他只楞了一小会,便瞬间掏出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将其记录了下来。

  仅仅是听到开头这一句,这不正是华夏五千年以来最真实的写照?

  自古以来,华夏大地就人才辈出,以一敌百从来没有畏惧过!

  五千年来,华夏经历过多少风雨,最后我们还不是挺了过来,我们从未真正的屈服过。

  哪怕外族入侵,最后还是会被我们灭掉血耻。

  为了这个古老的民族,无数人前仆后继的往前冲,正因为这些血染战场的英雄,华夏最后才能驱逐日寇。

  我们从来不会弄出一个虚假的英雄,作为一个精神图腾,因为我们华夏儿女,每一个人都可以是英雄。

  更令赵刚惊喜的是,李云龙居然会写词,这首词他并没有从任何古籍中见过!

  李云龙的声音也越来越大:“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倭寇。

  都内城里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拼将十万英雄胆,誓画环球同为华夏色,到其时,共酌洛阳酒,醉明月。”

  赵刚脸上红扑扑的,听完这几句词后,顿时感觉自己热血沸腾,尤其是听到都内城里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赵刚恨不得立刻手拿一把利刃,将华夏大地上的鬼子统统杀光。

  因为李云龙的动静,屋外已经聚集了不少的士兵,他们虽然文化水平低,但是听了李云龙念的词,无不感觉自己热血沸腾。

  “好!”赵刚忍不住拍了下桌子:“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倭奴血!身为华夏男儿就该当该如此!”

  为了贴合现在的意境,赵刚不由自主的将匈奴换成了倭奴。

  “老李啊,老李!我怎么有点不信外界关于你的传言了!”赵刚开口道,眼角隐隐闪着泪光。

  赵刚本想教李云龙读书写字,可李云龙竟然能凭空创造了一首。

  而且还是如此豪迈,如果再说教李云龙读书,那就有点鲁班门前耍大斧,徒增笑柄啊。

  李云龙已经喝嗨了,高声喊道:“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杀敌,杀敌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敌中,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

  住在另一处的楚云飞,同样被这首词吸引而来,他披着棉被,侧耳听着屋内传来的声音。

  脸上的表情有些激动,尤其是听到,男儿当杀敌,杀敌不留情的时候。

  楚云飞更是忍不住拍手叫绝,这才是杀敌的决心,不将日寇杀的片甲不留,闻风丧胆,岂能对得起华夏男儿的名号!

  谁要亡我国家,灭我种族,无论他们有多强,我们都会与他们血战到底。

  “没想到啊,李云龙这小子本事还挺多。”楚云飞头也不转的说道:“能写出如此豪迈词的人,我不信他是一个泥腿子!”

  孙铭闻言也不搭话,悄悄的揉了揉早已经通红的眼睛。

  几句话后。

  外面的站着的战士们已经饱含热泪,文化水平低并不代表他们听不到那些话的意思。

  一句又一句话,仿佛一个个铁锤般,重重的砸在了他们的心口。

  他们在这百年间遭受了太多的屈辱,鬼子更是气势汹汹而来想要屠灭华夏儿女,甚至还说要三个月全面占领华西。

  但就是因为有许多,像李云龙词里说的那些人在咬牙坚持。

  他们没有放弃抵抗,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拿起手中的武器与日寇以命相搏,才换来了如此局面。

  “他娘的,这狗日的李云龙,没想他还有这本事。”孔捷抹了下眼角的泪水。

  刚才李云龙那番词,让孔捷回忆起了以前。

  赵刚已经将李云龙念的词,完完整整的记录了下来,准备送往旅部,再由旅部继续往上发。

  不单单是为了鼓舞战士们的士气,更是要坚定华夏儿女抗击日寇的决心,让那些鬼子明白,选择与华夏为敌,就是他们毕生的错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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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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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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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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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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