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朝好女婿>第六百九十四章 越看越觉得有趣
  谢自然自从上次救了囡囡之后,立即就被辛知县派到了宁夏。

  至于囡囡,因为要等着官府通知她的家人来接,就暂时安置在谢自然家里。毕竟,这个年头政府可没有福利院、收容所一说。遇到流民,官府的态度也很粗暴。要么关进监狱,要么直接抓捕,甄别身份直接直接发配边疆充做劳役。

  囡囡姑娘可是好人家的女儿,从她的学识谈吐来看,也是大家闺秀。况且,她还说了她的父亲是朝廷官员,辛知县自然也不可能把她直接关押。

  没办法,只能暂时寄养在乡绅府上。谢自然作为当事人,又给衙门找了这么大一个麻烦。囡囡这个包袱,自然要他来背。

  好在谢自然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不说家财万贯,几千两身家还是拿得出来的。不过是供养一个小女孩一日三餐而已,况且,这小家伙又是如此可爱。

  谢自然虽说是个书生,但骨子里却是三秦男儿,也不放在心上。直接将小姑娘接回家,又雇了一个婆子照顾她的日常起居,就押着粮秣来了宁夏。琇書網

  这条路他是走熟了的,可这次却被仇钺看中,要留下做幕僚,搞得他心中恼火。年老夫子将自己推荐个仇钺,想的不过是让他这次来宁夏行事方便些。

  却不想好心办了坏事,差点让他谢自然做了人家的师爷,真真是好险!

  在谢自然看来,仇钺固然权势滔天,可给他做幕僚,一辈子也就是个师爷,没什么前程。即不可能做官,又不可能发财。

  于是,就借了这么个机会脱了身,不但如此,还赚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仇钺说做戏要做全套,既然要引鞑靼人来劫苏木,大车上总归要塞些值钱的东西才对。

  于是,他就将军中用不上的被服、粮食什么的又给谢自然满满地装了二十几车。

  搞得谢自然一想到这事心中就想笑:开玩笑,说什么青黄不接,那是对中原的老百姓而言的。汉人靠种地为生,这个季节庄稼刚抽穗,新粮未收,去年的粮食也吃得差不多,正是一年中最艰难的日子。可草原民族靠的是游牧,这时辰,草长得正茂盛,牛羊正上膘,怎么可能闲着无事南下打草谷?

  再说,这宁夏到处都是边军,又有长城之险。

  鞑靼人还没到,烽火就点燃了,他们又怎么可能长驱之入,深入到银川盆地里来?

  这事也就骗骗仇钺,却不想,我谢自然还赚了不少东西。这二十多车物资运回关中,变卖了,也有上百两银子,这一趟倒是没亏。

  作为本年陕西乡试的考生,能够和苏木这个名动天下的大名士、乡试的大主考同行,却是难得的机缘。说句难听点的话,只需刻意结好,随便套点口风,也不难将这一期的考题套出一两道了,中个举人也多了三分把握。

  若是换成其他书生,早就如逐臭的苍蝇一样向苏木扑过去。

  可惜谢自然这人看起来虽然像个江湖豪客,和三教九流的人物都能说上话,都能吃酒耍子,整天嘻嘻哈哈的,可骨子里去有一股傲气。

  功名单从考场取,怎么可能去走捷径?

  想我堂堂谢君服,读书四年就中了个秀才,举人功名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我想,就能拿到。

  若是靠其他手段得中举,岂不叫世人笑话?

  于是,谢自然刻意地同苏木保持距离,同苏木在路上走了两日,却没有说过几句话。

  至于苏木,也不想因为和谢自然太亲近。以免得将来谢自然万一中举,落人话柄。

  所以,到现在,两人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大老爷,这条南下的路可不好走啊!”赵葫芦不住地叹息:“若是依来时的路走,多平顺。”

  苏木来的时候是沿着银川盆地北上,这次回去,却走的是青铜峡、平安堡一线。这一带都是绵延的丘陵,山上光秃秃,连根草都不长,典型的黄土高原地貌。、

  苏木微微一笑:“咱们来的时候走的是延安那条路,不过,谢秀才是凤翔人,走那边却要绕一个大圈子。他这次负责护送我们,咱们也要紧着他方便才是。”

  “他一个小小的秀才,凭什么安排大老爷脚程?”赵葫芦不服。

  苏木:“毕竟谢秀才是本地人,他不是说了吗,这条路虽然险了些,回关中却要省去四百多里路。马上就是乡试,时间紧迫,有近道走,自然是好的。”

  赵葫芦:“大老爷你怎么就相信这个谢自然,还秀才呢,你看他和他手下人的模样,又有哪一点读书人的样子,根本就是一群土匪。这种粗鄙小人,根本不值得信任。大老爷,小人可是做惯了衙役的,公门中人,这一双招子最值钱。什么人只要一过我的眼,就能看出他三分成色。”

  苏木呵呵一笑:“什么一群土匪,葫芦,你这挤眉弄眼的样子,更像是匪徒。”

  两人说话间,就有两骑呼一声从他们身边奔过。、

  正是谢自然的两个手下。

  谢自然这次南下带了二十辆大车,四十多个脚夫。

  除此之外,还有六个伙计,这些伙计都是扶风县乡勇,身上都带着大弓和腰刀,看起来极其剽悍。

  这一路上,六个伙计也没闲着,不是在路上赛马,就是在山上打猎。

  今天,其中一人正好射中一只兔子,挑在刀尖上在同伴面前炫耀。

  疾风扑面,撒下一路豪爽大笑和肆无忌惮的酒气。

  赵葫芦被滚滚尘土呛得再说不出话来,只低声喝骂:“匪徒,土匪,混蛋!”

  苏木和赵葫芦同时伸出手去扇面前的灰尘,在不远出的山冈上,负责探路的谢自然则用雪亮的眼睛看着自己未来的大宗师,越看越觉得名满天下的苏木是那么有趣。

  同苏木相处了一天两夜,真真叫谢自然大开了眼界,也叫他对苏大学士充满了好奇。

  这人,却不像是一个普通的夫子。

  首先,苏子乔实在是太爱干净了,每天清早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拿着一把象牙柄的小刷子,粘了一些粉末在口中刷呀刷,只刷得满口白沫才用清水漱了吐掉。

  谢自然看了半天,才明白,这是在净口。

  实际上,他每天早晨也会漱口的,只不过用的是青盐和棉布。

  见苏木用刷子,他心中一动,不觉想:这法子却是便利啊,回去之后倒是可以效仿。只不知道苏大学士粘的药粉是什么成分,闻味道,其中好象和了薄荷。

  当然,谢自然手下也没有个人卫生的习惯,反像看希奇一样在旁边窃窃私语,说:哎哟不好了,苏大老爷口吐白沫了,快去请郎中啊!

  能够用象牙柄刷子刷牙,可见苏大学士的富贵。

  接着,苏木的富贵叫谢自然开了眼界。

  苏学士还真有钱啊,连擦屁股都要用纸。而谢自然的手下出恭的时候,大多用土坷拉和木片刮,讲究一点的最多用水洗一洗。

  另外,苏木大人的吃穿用度也有很多叫人理解不了的东西。

  比如每次饭钱,他就会叫人端一盆水过来,用一块黄灿灿的好象牛油一样的东西在手上搽。然后一搓,就起了一层泡泡,散发出一股幽香。

  谢自然忍不住问这是什么东西,苏木回答说是肥皂,用来洗手的。其中主要成分是动物油脂、草木灰和花露,再怎么顽固的污垢,只要擦在手上,用水一冲就干净了。

  谢自然不信,偷偷试了一下,果然如此。

  心中就是大骇,这苏学士真不愧为天下第一大名士啊,这格物的学问真是了得。

  最叫他感觉神情的事情是,苏木竟然做出了一个跟风车一样的东西架在车头上,后面系着一根绳子。一拉,叶片转动,竟有徐徐清风袭来。在热辣辣的太阳下,却是难得的凉意。

  听苏木说,这叫风扇。

  初夏的宁夏,蚊虫厉害。

  一路上,众人和牲口们被咬得快要发狂了。

  这个时候,苏木却掏出几瓶药水往身上一擦。

  说来也怪,就算是最厉害的牛虻也不敢近他的身。

  谢自然经商这几年,眼光独到,心中突然一凛,暗想:苏学士所弄出的这几样东西,随便拿出一样来,做成商品售卖,都能够赚上一大笔钱。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这人学问大了,什么希奇古怪的东西都能发明出来。

  这一日的路走下来,虽然谢自然没同苏木说过一句话,也没看到名满天下的苏大学士看一页书,做一首诗。

  可对于苏木的学问和本事,谢自然却佩服到了极点。

  心想:也只有有这种格物工夫的人才佩做我谢自然的老师,说起来,这次乡试,我却可以去考上一考的。

  这一路走得慢,到了黄昏时分,车队终于到了红寺堡一带。

  这里原先还有个军堡,后来因为太偏僻,也没有什么军事价值,就废除了。

  好在这里地势平顺,当夜,队伍就宿在一片谷地里。

  看着光敞敞的原野,赵葫芦有些担心:“大老爷,你说鞑靼人会不会跑过来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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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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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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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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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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