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坐在车辕上的赵葫芦何等眼尖,忍不住问:“大老爷可是又想夫人和少爷了?”
苏木身体健壮,又喜欢呼吸新鲜空气,因此,在坐车的时候,都喜欢将门帘子卷起来。赵葫芦坐在外面,老爷的一举一动都落到他眼里。
一听赵葫芦提起妻子和儿女,苏木面上的温柔化成甜蜜的笑容。也不说话,将匣子打开,从里面摸出几封信来,反反复复地端详着。
这几封信他不知道已经读过多少遍,封皮因为长时间的摩挲,已经有些发毛,信中的内容他也早就背得熟了,不用打开,里面的一字一句都尽在心底。
这些信不外是通过官家的通讯渠道转来的家信,多半是三个女人对他的问候。
但其中,有两封信最为重要,是来报喜的。
原来,就在本月,吴夫人和胡莹先后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
不得不说,黄太医还真说准了,胡莹却是生了一个儿子。这叫苏木大为惊骇,他本以为仅仅凭借脉搏就能推断出一个婴儿性别之说,本是无稽之谈,看来,这中医还真有许多神秘而不可能用系统理论解释的地方。
据胡莹的信上说,儿子个头很大,足足有九斤重,搞得她差点难产。且生下来的时候,哭声洪亮,一叫起来,整个胡府都任何一个角落都能听到。
胡莹的母亲已经被苏木儿子哭成神经衰弱了。
听胡莹说她差点难产,苏木吓了一跳。在医学不发达的古代,女人生孩子,就如同在鬼门关上走一趟,每年死在难产上的孕妇不只犯已,还好她没事。
这小屁孩不但哭声可怕,食量也极大。胡莹一个人的奶水根本就不够,没法子,胡家有从外面请来两个奶娘,这才勉强对付过去。
当初看到这里,苏木忍不住笑了起来。自己生得高大,胡家又世代军户,胡莹以前又练过武艺。生出一个能吃能哭的健康孩子也不奇怪。
最后,胡莹在信上又说,既然儿子已经生下来了,还请苏木这个当父亲的给孩子起个名字。
苏木想了想,就回信说,干脆就叫胡克己吧!
他还记得当初同胡家商量好的事,就让儿子随了胡家的姓,入了胡顺家的族谱。
克己复礼,吃东西的时候克制些,吃相别那么难看。否则将来变成一个小胖子,却是坏了苏大学士的名头。
这封信自然也用官方的通讯渠道,以急递的形式送回京城,到如今,应该已经送到胡莹手头了。
却不知道,她们母子现在可好,苏木不觉有些担心。
想了想,苏木却笑着摇了摇头:一个九斤重的婴儿,能吃能睡,能折腾人,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倒是吴夫人那边,好象有些不妥当。
吴夫人也生了,倒不是她和婴儿不好。
实际上,吴夫人的生产可比胡莹顺利多了,毕竟只是一个五斤中的婴儿。据家信上说,生产的那天,吴夫人还在书房里看书,正好读到苏木所写的《红楼梦》中刘姥姥二进大观院一节,忍俊不禁,一笑,肚子就痛了起来。
还没等稳婆过来,孩子就已经呱呱坠地。
按说,这可是一个天大喜讯,可吴夫人却有些不开心。
原来,她生了一个女儿。
当然,头一胎生个女儿也没什么大不了,只要身体没问题,要想生儿子,以后有的是机会。但是,当她听说胡莹竟然生的是男孩之后,就开始变得抑郁了。
吴夫人乃是出身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这人书读得多了,难免就会很敏感,尤其是产后。
就想,如果丈夫知道自己生的是女儿,会不会很失望,会不会将一颗心都落到胡莹母子那边?
这一想,就忍不住落下泪了。
看到这里,苏木又好气又好笑:夫人啊,你怎么还不懂得我苏木。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女儿可比儿子好多了。女儿是做爹的贴心小棉袄,将来长大了也知道心疼父母。哪像儿子,只顾着一天到晚在外面疯跑,不到自己做父亲,根本就体会不到父母的养育之恩。
苏木就写信回家将自己这层意思说得分明,然后又给自己的女儿起了个名字。
名字很普通:苏绣绣。
大名小名都是这个,叫起来倒也顺口。
初为人父,即便还没有机会见上儿女一面,可苏木突然感觉自己肩膀上担子好象又重了几分。
对儿女将来要的人生道路该怎么走,他也考虑了许久。
或许,在现代人看来,他现在就开始考虑儿女的事情有些早。不过,古人成熟得都早。男子十六,女子十四就可以成亲,十几年时间,一转眼就到了。
表面上看来,苏木前程远大,搞不好能够入阁。到那个时候,就是真正的名门望族。
绣绣是女孩儿,将来吴夫人若是再生下一个儿子,肯定是要继承家业的。绣绣将来嫁出去,也不需要嫁什么世家贵胄,就算是普通人也无所谓,只要人品好。xǐυmь.℃òm
至于胡克己,一想起儿子,苏木却有些头疼。
首先,他姓胡,继承的是胡家的家业。如果不出意外,将来长大了,应该还是进锦衣亲军衙门。
可是,据苏木所知道的,整个正德,甚至后面的嘉靖一朝,锦衣衙门的人事关系都很复杂,指挥使如同走马灯一样换。
儿子将来若是进锦衣衙门,说不定要受到牵涉,一个不好,就是大麻烦。
这样看来,不进衙门也是一件好事。
作为一个父亲,苏木觉得自己的孩子将来也不需要做出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业。最好能够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就算是做米虫,也不错啊!
大明朝最大米虫是各地的皇族,然后就是有爵位的公侯们。就算他们什么都不干,每月也有优厚的俸禄可拿。
或许,这条路可行。
皇族,苏木是想都不想的,儿子姓胡可不姓朱。如果要做皇族,只有给皇家当驸马。可驸马这玩意儿是人做的吗,顾润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那么,就只能想办法给儿子弄一个世袭惘替的爵位。就好象徐达和张玉这两个明朝开国大将的后人一样,吃国家都吃了一百多年了,兴旺得很。
可是,要想和徐家和张家一样兴旺发达,至少也得拿到一个国公的爵位。
苏木自认为以自己的本事和在皇帝面前的情分,一个伯还是可以的,再往上就有些难了。这还是他,更别说儿子姓胡,就算要继承爵位,也只能继自胡顺。
如今的胡顺虽然官职和权力不小,却没有任何爵位。
就两苏木也不认为自己能够得个国公的爵位,更别说是胡顺。
据苏木所,如今有国公爵位的几个家族,不是开国时的大将,就是靖难时的功臣。你若是想做到国公位置,不是官居一品就可以的,还得有绝世军功。
那么,究竟从什么地方给胡顺弄点军工呢?
他不过是一个锦衣卫经历,又不是带兵大将。虽然说正德年间边患不断,可打仗这种事情却是轮不到你一个锦衣卫特务。
整天呆在衙门里,查查贪,查查反贼,就算是再熬上几十年,只怕两一个伯爵也混不到。
总不可能叫胡顺别当什么锦衣经历,转去边军带兵。
到时候,只怕泰山老丈人首先就要同自己翻脸。
好好的CIA头子不当,却去做军头在草原上喝风吃沙,这不是变相的贬职吗?
苏木叹息一声,摸了摸因为思虑太多有些发热的额头,忍不住喃喃道:“儿子啊儿子,虽然说咱们父子还从来没见过一面。可你一生下来,爹爹就欠了你一笔前世的帐。不过,爹爹也是倒霉,要还你的帐,首先得辅助你外公上位。可是,我却没有欠他的债啊!”
想到这里,苏木也没有个主张。
如果真实的历史不发生巨大的改变,正德年大明朝将和鞑靼有一场大战。那是胡顺唯一能够获取军功爵位的机会,得想办法要他参与进去。
至于寰壕之乱,就目前看来,宁王受到了极大监视,已经不可能生事。
想得头疼,苏木用不去想。
又看了一眼红木匣子,里面还放着几封京城官场上的朋友写来的信笺。有张永的,也有以前翰林院同事和殿试同窗的。
一看到这些信笺,苏木心中突然一动,感觉到自己依稀把握到了什么。
好象这里面蕴涵着一点什么不同寻常的机会,也许,这个机会对自己不算什么。实际上,在文官主政的明朝,苏木身为翰林院编纂、状元,已经拿到一切可以拿到的资历,根本不需要做什么。只需历练上十来年,入阁为相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这事对胡顺来说,却是一场天大的机遇。
想到这里,苏木就将那几封信拿出来,在颠簸地车厢里反反复复地揣摩起来。
看完,又将这几期的邸报也同时拿出来,相互印证。
慢慢地,一个思路逐渐清晰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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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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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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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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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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