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人的模样也是个儒雅君子,且身为朝廷命官,自重身份,断不可能使出这种暗地里作弊的手段。
我龙在和他也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官场上的人做事只求利害,从来不会做无的放矢的事情。
他今天刻意买我龙在这个好,究竟想干什么?
虽然心中疑惑,可时间紧迫,机会稍纵即逝,也由不得龙在再胡思乱想。
龙在太想赢这一场了,他也知道自己在没有中进士做官之前,别人之所以对自己毕恭毕敬,宁王之所以聘请自己做他的首席幕僚,享尽荣华和光彩,为的就是自己在士林中的名声。如果没有名声,他也不过是酸秀才一个,根本算不得什么。
说起诗词,龙在本就是个高手,平日里在这上面也颇下了些功夫。除了传播出去的诗词,手头还有不少草稿。
这其中,又一首《临江仙》自认为写得非常好,只等一个合适的机会才拿出来示人。
机会,还有什么比现在这个机会更好。错过了今天,输在苏木那畜生的手头,以后也就没有任何机会了。
所以,他也管不了李大人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一咬牙就伸出手指,将《临江仙》的节奏和平仄敲了出来,算是答复,算是卖他这个好。m.χIùmЬ.CǒM
苏木还在上面恼火,可这两个家伙做事实在隐秘,根本就抓不到证据,就算有心揭露,别人也不会相信堂堂正六品的京官,两榜进士出身的李大人会干出这种龌龊事情。
一时间倒没想过自己该怎么对付接下来的一场。
云卿又两声低语,声音显得很是着急:“苏公子,可想到接下来该怎么填词吗?”到如今,她的个人命运已经牢牢地同苏木捆在一起了。
如果苏木胜了这一场,她就是当之无愧的大花魁。
可如果输了,在别人口中,自己唱的不过是一首剽窃之作。世人的话题很自然就会落到苏木是文抄夫上面,至于花魁之争,谁在乎?
云卿这一句话提醒了苏木,他微一沉思,心中却是一松:太好了,竟找到了一首,如果换成生僻一点的词牌,我还真就抓瞎了。《临江仙》,呵呵,大路货,好象只要是出点名的诗词语好手都写过同题作品。
这下,苏木彻底地松弛下来,忍不住伸手拍了拍云卿的手背:“云卿姑娘且放心,前面黑洞洞,定是那匪人巢穴,待我冲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苏木这一搞怪,云卿忍不住扑哧地笑出声来,心中的那一丝忐忑消失无踪:哎,苏公子天纵之才,无论作什么词曲,自然是极好的。云卿啊云卿,你有有什么理由怀疑他呢?
又想起苏木刚才伸手拍自己手背的情形,云卿一张俏脸顿时就红了,忙用袖子捂住脸:“那么,妾身静候公子佳音。”
没错,苏木还真想到了一首《临江仙》,质量还不错。
正是自己抄惯了的纳兰容若的作品:飞絮飞花何处是,层冰积雪摧残。疏疏一树五更。爱他明月好,憔悴也相关。
最是繁丝摇落后,转教人忆春山,湔裙梦断续应难。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
尤其是上片的“爱他明月好,憔悴也相关”于下片最后一句“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前后呼应,对仗工整,还带着一丝淡淡的愁绪。正符合中国古典美学的悲而不伤的意味,实是上乘之作。
龙在再厉害,还能厉害过纳兰性德?
他的仓促之作,还能厉害过纳兰词中的精品?
突然间,苏木有些同情起下面的龙在。
在强横的实力面前,任何阴谋诡计,任何小机巧,都是垂死挣扎。
任他奸如鬼,我自一路平推!
除此,苏木还很惋惜:这种优美好词用一首少一首,竟然浪费了三首在龙在这个鸟人身上,可惜,可惜啊!
正想着,龙在已经磨完了墨汁。
却见这小子突然摘下帽子朝地上一扔,然后提起一壶酒仰天喝尽,然后饱满地蘸了一管墨,龙飞凤舞地在纸上写了起来。正是大气的行书,黑亮亮非常精神。
这一买相装逼到十足,还真有些李太白醉酒的意味,顿时就引起了一片低低的叫好声。
“龙明卿上一场的《采桑子》虽然不成,可你看他现在,新题一出,就立即动手,文不加点,光这份才情,也算是不错的了。”
“或许,这首《临江仙》值得期待吧!”
“龙明卿的行书写得不错,看来是下了多年苦功的。”
……
话音中虽然带着赞叹,可龙在还是听得出来众人已经不再看好自己,或者说对他胜这一场还有疑虑。否则,为什么只赞自己写词的速度和书法,而不说词本身。
显然,他们已经认可苏木比自己的诗写得好的事实了。
龙在心中憋气,他性子本就急噪,忍不住提气朝戏台子上的苏木大喝一声:“卑鄙小人,可敢再赛一场,写不出来了吧,呆住了吧,还不快快动笔?哈哈,哈哈!酒来!”
又有人倒了满满一碗黄酒递过来,龙在接了,又是一口干。
红色的酒液从嘴角漫出,撒满前襟。
月色和灯光中,龙在状若疯魔,很是骇人。
苏木在台上冷笑,心道:这是比诗词还是比喝酒,还是比书法,这人的心态已经完全扭曲了,苏木今天还真是胜之不武了?既然你已经想我叫阵,不迎战,还真当我怕了你?现在这种氛围,文绉绉温吞水,婉约到极处的纳兰词显然是不合适的。
力量,只要电光火石,雷霆万顷的厉害,镇压下来!
这个时候,苏木突然改了主意,突然大笑一声,从台上跳下来。
然后背着手,朝张府外走去:“兴已尽,不如归去!”
“哄!”在座众人已经苏木要逃,都同时闹起来。
那龙在又开始得意地大笑起来:“果然是个败类,文抄文,哈哈,哈哈,漏馅了吧!”
“龙在,尔不过能写几首平庸之作,就敢号称诗词圣手。有我苏木在此,你还写什么?”
这是目空一切的骄傲。
响亮的回音中,一道苍凉的歌声传来:“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滚滚长江向东流,多少英雄像翻飞的浪花般消逝。不管是与非,还是成与败,到现在都是一场空,都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消逝了。当年的青山依然存在,太阳依然日升日落。
宇宙亘古如斯。
人生亘古如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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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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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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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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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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