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笑了笑:“帮你夺回花魁的头衔。”
这一笑,笑得淡定从容,笑容里带着一种无比的自信。
再回想起他先前进门是侃侃而谈的模样,不知道怎么的,云卿内心中竟然有些隐约的信任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口的小环突然冷笑一声:“苏公子是什么时候来的京城?”
苏木回答道:“差不多两个月吧,上个月去了通州,刚参加完北直隶的乡试回来,准备在京城长居。”
小环继续问道:“公子以前和曾经听说过龙在这个人的名字?”
苏木摇了摇头:“以前没听说过,也就是这次去通州应试时有过一面之缘分。”
“那就难怪了!”小环冷笑的声音大了些:“对于龙明卿你知道多少?”
苏木想了想,照自己对他的认识回答道:“他文章作得不错。”这倒是实话,先前在茶馆子里听那群书生背诵龙在乡试时的文章,苏木觉得这厮虽然人品不堪,可八股文章却是作得不错,至少比自己还强上三分。
至于诗词,倒不怎么样。或许在明诗中属于准一流,可明朝诗词,除了杨慎的那首“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和于谦的《石灰吟》,却没有什么传世之作。
“原来这样啊!”小环恼火地瞪了苏木一眼:“原来你却不知道龙在不但文章作得好,还是诗词圣手,你什么都不知道就跑过来做什么。难不成,你还能在诗词上胜过龙明卿?说起来,燕娘比起我家姑娘来,歌喉略显生涩,只舞艺还成。至于才艺,却还欠些火候。之所以能够从我家姑娘这里将大花魁的头衔夺了去,还不是因为有龙在替她写词。世人都是贪个新鲜,宋词元曲迄今已好几百年,其中的名篇都已经被人唱过不知几千几万次,早就听得没了兴趣。燕娘那狐媚子也不知道怎么地就投了龙在的好,替她做新词。这世京城的人都知道,你难道还能写出比龙明卿更好诗词来?”wWW.ΧìǔΜЬ.CǒΜ
苏木却不直接回答,反问:“龙在的诗词很了得吗?”
刚才这小丫鬟的话倒说得有道理,明人的词都作得不怎么样。现在青楼歌女们唱的还是宋人那些老歌老曲。
宋词固然是经典,可也架不住你一唱就几百年。
像《万花楼》、《罗衣馆》这种所在并不是如世人所想象的渐渐是一座妓院。实际上,连高级会所都不是。真要比拟,倒有些像后世的演艺公司,而如云卿和燕娘这是公司旗下的明星。
这种高级艺人卖艺不卖身,在世人,尤其是读书人心目中简直就是一种如同后世大明星的存在。至于皮肉交易,太下等了,也赚不了什么钱。说句难听的话,下等窑子里的妓女卖身卖一辈子的收入,未必比得上燕娘、云卿她们同士子们喝一杯茶说几句话。
正因为这种高级青楼的特殊性,对于里面清馆人的才艺要求非常严格。
弹琴唱曲肯定是要练的,精通音乐乃是首要素质。
可音乐这种东西,一首歌再好,听得多了,也审美疲劳了,而且还是几百年前的老歌。据后人研究,一首好的流行歌曲,从新鲜到入迷再到厌烦,只需要重复收听一百遍。
一百遍是个临界点。
也因为如此,唱新词,有一流的创作团队乃是高级清馆人成为花魁的决定因素。
“好大口气,难不成你也能作词,还能比龙明卿写得好?”小环看着苏木的样子,突然有些不顺眼了:“我算是明白了,你跑我们这里来,就是想说你比龙在强,自吹自擂,也不怕人笑话。龙明卿少年成名,他所做的诗词在江南人文鼎盛之地传唱一时。有人说,他将接任已经退出文坛的唐伯虎,成为江南第五大才子。依我看来,别说江南五大才子,这个龙公子搞不好,还会成为继七子之后的诗坛领袖。你什么人,也想在诗词上同龙在较一长短,除非你是七子中的一个。看你年纪如此之轻,不像是七子中人吧?”
“我不是七位前辈中的一个,对于七位前辈,苏木是久仰了的。不过,要胜龙在,我却是有几分把握的。”
“苏木,你叫苏木苏子乔?”小环突然叫出声来。
“正是我。”苏木没想到这小丫鬟的反应如此之大,心中有些奇怪。
小环突然发作了,抽出花瓶里的鸡毛掸子就朝苏木挥去:“原来是你这个败类,快走,快走,我家姑娘不愿意见你这种斯文败类!”
见小丫鬟行为如此出格,云卿皱了下眉头:“小环,不可无礼,咱们能如此没有规矩?”
小环咬牙切齿道:“姑娘你怎么忘记了,最近京城读书相公们中间不是正流传着一个笑话,说一个叫苏木苏子乔的人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本宋朝的孤本,将里面的一首宋词据为自己有,与龙明卿赛诗,沽名钓誉,最后被人揭穿,沦为士林笑柄。这人不就在我们面前?斯文败类,斯文败类,你这个骗子,行骗到我们头上来了,好大胆子!”
“啊,原来他就是苏子乔!”作为京城社交界的顶级明星,云卿自然知道这事,霍然站了起来,一脸的不敢置信。
“来人啦,来人啦!”小环愤怒地大叫起来。
一群打手飞快地跑了过来,问道:“小环姑娘,怎么了?”
“快,把这个骗子轰出去!”小环急道,然后又特意叮嘱了一句:“别对人说他是来见云卿姑娘的,否则传出去,姑娘的名生就毁了!”
云卿好歹也是前任花魁,如今正处于事业的低估。可人倒架子不能倒,见什么客人却是非常要紧的。如果让人知道她和苏木这个文坛巨骗相谈甚欢,档次一下子就低了下去,以后还怎么翻身?
听道她这么喊,苏木立即明白过来,这情形就好象后世界的国际巨星,因为事业不顺,去借了杜雷丝或者卫生巾的广告,跌份儿。
看到虎视眈眈的打手,苏木也是大为不快:这个龙在鸟人,真是把我给害苦了,我身上这个污名居然如此响亮。看来,不尽快将这个名声洗刷干净,将来也没办法在这个世界上混下去。可如果被人赶出楼去,今天岂不白来一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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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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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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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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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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