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朝好女婿>第八十二章 超级金手指
  对面那个考生的哭泣声引起了连锁反应,只片刻,考场其他地方响起了低低的骚动。

  科举对于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来说就是一条金光大道,这座独木桥过去了,得了功名,就是人上人。可同童子试的前两场不同,这场院试的竞争激烈程度却要高上许多,别看区区一个秀才功名,不少人考了一辈子,都于这个名号无缘。

  当年苏木在读《儒林外史》时,读到范进的几个朋友都四五十岁,考了几十年,还是个老童生时,还觉得不可思议。在他看来,一个秀才功名,也就是后世大学本科的程度,只要用心读书,要考上也不难。

  等穿越到明朝,真实坐在考场中,他才发现以前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确实,每两年保定府都会出一两百个秀才,可上面未必有你的名字。而你苏木,也未必是这个时空这个故事主角。

  听到这阵骚动,几个衙役提着棍子凶神恶煞地冲过来,对着考棚里的书生就是一通乱捅,大骂:“闹闹闹,闹你个娘!”

  “自己作不出题目,怪得了谁?别以为你读了几年书就想做官,咱们大明朝,你考不中就是个屁!”

  “大明朝!”苏木一个激灵,面上豁然变色,忍不住叫起来:“对啊,现在是明朝,而那个冯桂芬是清朝人啊,清朝人啊!”

  “抄清朝的文章,应该不算是作弊吧?”

  这段记忆清晰起来。

  没错,这个冯桂芬乃是清朝道光年间有名的思想家,散文家。号林一,江苏吴县人,曾师从林则徐,乃是洋务运动的先驱人物之一。进士出身,官至翰林院编修,江南制造局管事,妥妥的读书人出身。

  而自己在先前抄下的这篇文章正是冯桂芬参加道光二十年会试时所作,考这篇文章,冯规芬拿了一甲第二名,也就是“榜眼”。

  用榜眼的文章来对付区区一场保定府院,那不是杀鸡用牛刀吗?

  中是必须的,不中那才是咄咄怪事。

  “老天爷让我穿越到明朝来,并没有置之不理。”绝处逢生的感觉很跌宕,一刹间,苏木有种想哭的感觉,只不管不顾地叫着。

  正在这个时候,一根棍子桶进来。

  原来是一个衙役见苏木闹得实在不象话,决定给这个酸丁一点厉害瞧瞧。

  苏木大吃一惊,慌忙跳到一边。

  可因为脚下被椅子绊倒,一屁股坐到地上。

  那衙役哈哈一笑:“疯子,疯子,马上就要交卷了,你闹什么?”

  苏木也张开嘴笑着,提起右手,一拳拳砸在地上。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话来表达此刻的心情,半天才低低地吼了一声:“这次院试,头名案首的斯密达!”

  正如刚才那个衙役所说,第一场的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再不能耽搁。

  苏木按捺下激扬的心绪,走到桌前,也顾不得坐下,提起笔,一个字一个字地誊录着那篇文章。

  春风得意马蹄疾,这一次同往常不一样,竟是出奇地快,先后也不过用了三十来分钟。

  写完,提起来,朝墨迹淋漓的卷子吹了一口气。

  苏木知道,自己这次考试算是彻底过关了。

  他想得清楚,第一题自己做得勉强,可因为那篇文章以前作过,也经过韶先生的修改,得个中等应该不难。

  至于最后一道试帖诗,也不过相当于附加题,只要格式和意思对了,也没那么多讲究。所以,对于即将开始的另外一场考试,苏木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考试,尤其是以文章决定成败的考试,只需有一个亮点就足够了。其他题目,你只要让人挑不出错即可。

  单凭第二题,我苏木在一众考生中已然是光彩夺目,让人无法忽略了。

  等到抄完,又因为先前考场喧哗,费去了一点时间,就到了收卷子的时间。

  至此,本届保定院士的正场算是考完了。

  最后一场加试的发题时间应该是晚上,明天一早交卷,然后大家就可以回家去了。

  对面那个考生显然是作得不好,交了卷子之后,就躺在炕上,再不动弹一下,如同死去一般。

  交完卷后,苏木朝放在考棚中的马桶撒了一泡尿,也没办法洗手,就从考篮里摸出两块烧饼啃了起来,这是他的晚饭。

  饼子已经冷透,有些卡嗓子,但吃在嘴里却是异样的香甜。

  苏木也不知道第二场什么时候开始,吃过饭后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躺在炕上睡觉。xiumb.com

  实际上,他此刻还沉浸在侥幸过关的强烈兴奋之中,根本就没办法平静下来。

  索性从考篮里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小铜炉,点燃里里面的木炭,烧了一壶水,给自己泡了一杯茶当着犒劳。

  茶香四溢,看着氤氲而上的热气,苏木又回忆起先前所抄的那篇文章的来历。

  这一想,他突然抽了一口冷气,喃喃道:“原来这篇文章就收录在导师所编纂的那本《《明清八股文精选》里啊,这本书先后历时四年,作为先生的助手,这两本稿子从开始创作到现在,期间增删校对,历,一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拖延下去。不但导师改稿改到崩溃,就连我也将这两本书背得滚瓜烂熟。”

  苏木穿越到明朝之后,随着自己逐渐融入这个时代,对于现代社会的事情,也刻意地回避,以免勾起回忆,产生不必要的惆怅和郁闷。

  到现在,他才突然发现,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现代世界,想着现代社会的亲人和朋友。

  只是……永远也回不去了!

  再说那本书,里面总共收录了一百多篇优秀八股文。其中,主要是从明至清几百年历届会试的状元文。

  今天所做的第二题恰好同清朝道光二十年会试的题目撞车,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历届会试状元文……啊,这不就是一个超级金手指吗?以前的考试就不说了,就那本书上所说。明年,也就是弘治十七年的春闱,状元好象是一个叫康海的人,他的文章也收录在导师的那本书里。”

  “也就是说,明年会试的题目我苏木已经提前知道了。”

  “至于弘治十八年,弘治去世之后正德登基,开了一场恩科。那一届会试、殿试的状元叫顾鼎臣,文章也被收进集子里。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直到中国历史上最后一场科举的会试题目和范文都尽在我苏木掌握之中。”

  “还有比这更超级的金手指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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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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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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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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