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好象很顺利的样子,实际上也没有什么事。
李帐房在知道苏木在帐房是个能手之后,索性偷了个懒惰,将手头所有的活儿都交了过去,一点事也不管,通常是睡到日上三竿,这揉着满是眼屎的眼睛跑过来问今天可有要事,在得到平安无事的消息之后,这老会计就跑到码头上的小酒馆去吃米酒,喝得醉熏熏地才摇晃着身体回来,喝上一杯茶,在帐房里迷瞪一个下午,就算是将一天给混过去了。
码头是保定最繁忙的口案,日常都有不少商人将牲口、家禽贩来谋利,免不了路上有病死或者害瘟,就以极低的价格卖给小酒馆。
如此一来,小酒馆的饭菜自然是便宜得令人发指,当然,顾客都是码头上的脚夫。
苏木对这种不卫生的食物心里抗拒,即便李先生来邀,也不肯去。
他甚至有些怀疑货栈每三日那一顿大油大荤的的午饭也有猫腻,可又没有确实证据,罢,眼不见心不烦,闷头吃就是。
还别说,在韶先生手下读了十来天书,加上这具身体残留的记忆中早就将《四书》、《五经》背得烂熟,学业上倒是进步神速。
至于文言文写作,当初是觉得有些难。那是因为不知道这东西该怎么写,再每天一篇作业,又经过韶先生的批阅之后,苏木渐渐地发现这东西也容易写。
只要你把握到古文写作的规律,知道该如何行文,又该用什么词汇。
至于词汇量,身体前主人十多年死记硬背下来,早已经丰富得像一本大字典。
渐渐地,韶先生也不再给他单独布置作业了,让他只是随同堂跟着教学大纲走。
这让苏木大松了一口气,没有这一天一篇的命题作文,混他一两个月的学堂也容易。
反正无论韶先生在堂上讲解经义时无论他说得天花乱坠,苏木只来个春风过耳,一点也不记在心上。不过,即便如此,还是学到了不少新知识。
没办法,韶先生的教训实在厉害,堪称魔音贯脑,想逃也逃不掉。
有时候苏木就在想,以自己如今的国学水准,若是此刻穿越回现代社会,依旧去做老师,别说讲师,弄不好连个副教授也能评上。
可惜,生活中没有如果。
胡家的帐目也难不倒苏木,每日一大早只不过一个小时不到就能将一天的活干完,剩下的时间就是赶稿,以每天五千字的速度继续写《西游记》。
刚开始的时候,林家书坊的林老板也没来催促,只等着苏木的第一本五万字的稿子付梓,然后刻印出书。
可等不了几日,林老板发现自己再也忍受不了对孙猴子的相思之苦,就派了一个伙计来将苏木已经写成的稿子要去先睹为快。
这一看,正好看到大闹天宫,猴子被封为弼马温的部分,就再也割舍不了。
作为一个出色的书商,林老板既然决定出《西游记》,自然对同期坊间出版的神怪小说留了意,找不了少过来参祥。
一看,就吐了一口唾沫:实在是太难看了,垃圾、废物,糟蹋纸墨,怎比得我家的猴儿。
这年头的神魔小说的故事都非常简单,不过是一些高来高去的神仙,在云里雾里一通乱打,图的就是个热闹,没人肯在故事上花太多工夫。倒是苏木这小说,将一件事儿弄得一波三折,看得人如痴如醉。
当下,林老板一咬牙,也不等苏木的稿子究竟写了多少字,就命工人开始雕版印刷。时间不等人,早出一天,早赚一天的钱。
于是,苏木每写三五千字,只一个晚上,林家书坊就已经印出来了,只等他一完稿,就装订成册,铺书了。
等到第十天,第一册的稿子总算是交给林家书坊。
苏木却觉得自己有些写疲了的感觉,这本《西游记》故事还是那种故事,可其中的词句,一半来自自己的记忆,一半是重新创作,所耗费的精力也不小。
最麻烦的是,前世习惯了敲键盘,已经很多年没有写这么多字。如今每日握这笔杆子,中指第一个关节处竟磨出血泡,一碰就疼得钻心。
算了,先休息两日,看看第一本书的销量如何再说。
钱是重要,可如此耗费精力的事情干得太多,小心少年白发,甚至少年秃顶,那就做不成帅哥了。
逐步融入这片久远的时空里,一切都好象很不错,工作顺利、学业顺利,发财大计在看得见的将来也将成为现实。
思想还是从前的那个成熟准大叔,可换上了一具十九岁少年的身体,在荷尔蒙激素的作用下,心中总有一种难言的躁动。无关男女,只是这浑身的精力渐渐旺盛起来,总想折腾些什么才好。xǐυmь.℃òm
刚穿越来时,因为身体孱弱,生了几天病,虽然关系不大。却也提醒了苏木,这可是医学不发达,普通人平均寿命也不过四十来岁的古代。一般人一过四十岁,就可以自称老夫,活过六十就算是高寿,人生七十古来稀少。
身体重要啊,既然没有医院,那就先把自己的身体锻炼好。
于是,苏木除了写稿,每天早晨都会跑步去胡家货栈上班。
刚开始因为体能实在太差,跑上几步就喘得像头牛,双手撑在膝盖上,张大嘴不停喘息。再加上一头的汗水,和因为缺痒翻起来的白眼,看起来生生地一副神经病人模样。
于是,一个传言在清苑县城传开:苏家的大少爷又疯了,否则也不会每天一大早没事就在城中一通乱跑。
跑就跑吧,偏偏见了人还一脸古怪的笑容,“早”、“王婶你出门买菜了”、“全叔早”,都吓得人不敢答腔。
这时代的读书人讲究的是仪态端庄,风流儒雅,谁没事穿着儒袍将自己折腾得浑身臭汗?
……
还别说,跑上十来天,苏木感觉自己的耐力越来越好,以前跑五百米就接不上气,现在可以轻松地跑个两千米不带出汗。
而且,饭量也大起来,六七两的米饭一分钟下肚还只是个八分饱,一看到肉,眼睛就冒绿光。
这让苏木想起自己上高中每天中午跑步去食堂排队抢饭时的情形,“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
时间已经到了二月底,天气一日热似一日,又每天跑步,身上的棉衣自然没办法穿。
换上单衫之后,苏木突然发现不对劲,他这些年一直都是穿父亲留下的外套。古代的衣裳质量堪忧,洗上几水就要褪色,然后被磨得越来越薄,最后很快地破出一个洞来。
没办法,只能补丁加补丁。
上衣还好,如果裤子上的关键部位破了,打上补丁,却未免有些尴尬。
比如苏木换上的这条单裤就有些不象话。
别人的裤子破在后臀,补上几片破补也不打紧,他的破在档下。已经打过好几次补丁,密密麻麻地好几圈针脚,跟个箭靶子似的,纯粹就是“向我开炮”的架势。
没有打补丁的地方,更是被水洗得薄如蝉翼,被汗水一沁透,有跑光的趋势。
这一日在上班路上,大约是胆子大了点,步子迈得快了些,“噗嗤”一声,竟将裤裆给撕破了。没办法,只得夹起腿走路,半天才到货栈借了条裤子。
苏木月薪三两,还有六百两稿费没有到帐,此刻的他却生出了有钱人心态,决定先向老板借支一月工资给自己添点行头。再说,小蝶身上的衣裳也破旧得不象话,那小妮子对自己忠心耿耿,这些年也苦了她,自己有责任有义务要照料。
就去找胡百户,却不想胡家货栈的大BOSS不在,连同老李也跟着消失了。
一问,才知道正是春耕农忙,他们跑去倒马关安排人手播种。
见苏木一脸失望,就有货栈中的好事者问他何故烦恼。
听说是要借钱,来问的人一脸怪笑着说:“老爷不在,你可以去问家里其他住事的人借啊!”
“这不太好吧?”
“怎么不好了……那什么看你,自然是越看越欢喜,只是需说些好话。”笑容更是诡异。
苏木以为伙计叫自己去问胡家的女主人借钱,他也听说过胡百户惧内,看来,这胡家肯定是老板娘说了算。自己去找胡百户借钱,搞不好,老板还得去问老板娘。与其如此,还不如直接找当家的。
苏木穿越到明朝也不过半月,还保留着现代人的观念,也没想其他,就跑去了后院女眷的住所求见。
刚一到门口,就看到个高得吓人的女孩子正拿着一把剪子给院子里的一丛栀子花修剪枝条。
这女孩子大约十五六岁年纪,生得唇红齿白,眉目如画,身上穿着一见水葱色的长裙,站在花园里,晒着春日的阳光,满是青春活力。
就是个子实在太高,都一米七了。
在满目都是一米五个头女人的明朝,这身量,端的惊人。就算是放在现代社会,也是模特儿身材。
苏木心中赞了一声,随意叫道:“小美女,夫人在不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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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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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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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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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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