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难道真的只是希望帮助太子?”李世民倒要问问女儿到底是如何产生这种想法的。
“其实不仅仅是帮助太子,也有我的一点私心,就是希望能够发展一下落后的地区。”“父皇,史书我们也都读过,里面的尔虞我诈和对抗都不仅仅是君臣之间的对抗,也是不同区域的对抗。我想这点父皇比我更清楚。”
李世民点点头,这他自然知道,就算是李家也是从太原发展起来的。
“那么有一个问题,对君主来说是城市好还是乡村好?”芸姚问道。
李世民说道:“自然是城市更好,能集中物资,打仗的时候攻下城市就能获得补给,也能截断对方的补给。乡村虽然产粮食,但乡村分布零散,大军经过根本无法提供足够的物资。而且城市也能提供更多的兵员,更容易形成战力。”他从军事角度考虑,不过掌控了军事做皇帝是易如反掌。李世民就是掌控军事,然后才成功登基的。
芸姚心想果然是君主的想法,不过也对,从春秋战国时代开始君主控制力最强的就是城市了,到了宋朝城市更是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一度让人以为宋朝就有了资本主义萌芽。当然宋朝城市和资本主义萌芽完全是两码事,有钱、有大城市,不代表就具备产业升级的能力。宋朝的大城市已经非常完备,但大城市的繁荣是建立在对乡村的掠夺基础上的,所以宋朝也是农民起义最多的朝代。
至少到宋朝为止,还没有出现一套城市反哺乡村的途径。到了明朝,朱元璋就是逆城市化发展,他颁布了鱼鳞册,其实就是户籍不能随便移动,就是把人和财尽可能地留在原地,而不是流动。因为一旦流动,大城市化就不可避免。
当然朱元璋的手段是很粗糙的,因为人才和财富不流动虽然能避免大城市化,但也不能物尽其用,难以进一步发展。朱元璋是为了社会稳定,毕竟宋朝虽然城市歌舞升平,但农村起义不断,并不是他所希望的。
唐朝的城市虽然没有宋朝那么夸张,但问题已经存在了。
可能有人要问了为什么唐朝以前没有,因为以前各地土地是属于贵族的,贵族不会离开土地。但士人阶级出现之后,他们的流动性是远远高于贵族的,为什么唐宋有那么多贬官的诗词?不就是因为士人流动起来了么?
这些士人留下了各种牢骚名句,成为后世学生必须背诵默写的课文,但其背后却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开启。
人才和财富大规模流动了,不像以前贵族就留在封地上耕耘,就得想办法把好处带回封地,因为封地强大才是对贵族最有利的选择。贵族会想着让自己更强,土地就是他们的基础,虽然他们不会分给农民好处,但会想办法在封地上进行基建。
到了士人的时代,士人可以带着财富各种迁徙,那他们肯定是选条件最好的地方聚集,城市肯定是首选。而皇帝也乐得看到城市变大,毕竟皇帝对城市的掌控是最强的,城市越大,皇帝的实力也越强。
到了明朝鱼鳞册一开,大家就不要再随便动了,大城市化自然就被阻挡了,随即就是各种二三线城市的发展,明朝的两个首都反而不是那么出名了。
所以芸姚提出皇子下县的想法也是有一定道理的,那就是避免大唐宋朝化,要把城市资源引流到落后地区,发展落后地区。ωωω.χΙυΜЬ.Cǒm
“大城市当然好,可是大城市是不断吸收乡村财富的,乡村是越来越穷,最后他们自然会反叛。所以我希望利用考核太子的时机,把哥哥弟弟们送到那些落后的地区,想方设法发展,让城市里的人才和资金回流到乡村进行建设,真正做到均衡的发展。”
这才是自己的女儿啊,想问题总是天马行空。李世民从来没想过发展乡村,在他看来有田种就行了,却忘记了所有人都有一颗上升的心。
“这次出行,我看了各地的发展水平,考察了当地的物价、工价、基建、水利、收成、特产等等条件,发现落后的地区连吃饱都难,而发达的地区已经开始大造奇观。所以我想进行一些改变。”
“难道减税不行么?”李世民表示有更简单的办法。
“减税治标不治本,乡村需要的是发展机会,是更好的基建,光是减税并不能达成目标。”芸姚说道:“随着科技的进行,士人会越来越多,这些士人和贵族不一样,他们是可以流动的。贵族和世家有了钱回去提升自己土地的力量。但士人没有土地,他们只有知识,他们会选择住在城市里,所以之后城市会越来越巨大,财富就无法回流到各地,必然造成各地农民起义。所以不得不考虑起来。”芸姚很认真地说道。
不流动不行,太流动也不行,老君说得对,治大国就是如烹小鲜,讲究的就是一个微妙的火候。所以必须要有计划,有计划才能及时控制,等问题和矛盾都爆发后再想控制,那就只能等改朝换代了。等到病入膏肓,神仙也没办法团结所有的利益集团。
所以历史上基本上都是前一朝代的问题,到后一朝代解决。唐亡于外戚和外臣,宋就提出了军政财分治。宋因为大城市化导致不稳定,到了明朝就出现了鱼鳞册。但现在芸姚穿越了,她作为穿越者自然要高瞻远瞩,看到未来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李世民需要考虑更多的细节,于是召集大臣展开讨论,并且派人去各地考察,看看问题是不是和女儿说的那样严重,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是不是有极大的差距?
就算李世民同意芸姚的主张,也需要得到足够的支持才能去做,毕竟这是史无前例的方式。
“驸马,你名留青史的机会来了,现在你就把我的这些想法写一个奏折,历史就会记住你的功劳。”芸姚表示主意虽然是她出的,但她不介意把功劳让给女驸马,一旦皇子下县政策执行下去,不管好坏,女驸马肯定能在历史留名。
当然芸姚觉得肯定是好结果,因为避免大城市化在目前是必要的,除非以后乡村全部是机器耕作,不然发展落后地区是必然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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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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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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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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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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