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渡娘之后封神时代>第三百一十八章四剑士
  齐国第一和鲁国第一是没有什么争议的,其他的哪怕是楚国的玉娘也并没有得到楚国第一的承认。

  不过通过比斗,其他国家的剑客也渐渐崭露头角,并非没有第一称号就是弱者,之所以没有第一,只是他们还没有遇到成名的机会。

  楚国玉娘虽然是少有的女剑客,实力却出人意料地强大,名声渐起。

  还有晋国剑客百里沙也同样脱颖而出,晋国也是一个大国,虽然前段时间一直在内乱,但在齐国之后接棒霸主之位的就是晋国,晋国现在的情况是晋献公杀公族,提拔士大夫。

  所谓公族其实就是有贵族头衔的人,大部分和国君沾亲带故,特别是兄弟侄子之类的,都是有国君继承权的。晋国国君疯狂杀戮公族,把公族的封地赏赐给士大夫,虽然确实防止了亲戚篡位,但也让士大夫做大做强,为以后三家分晋埋下伏笔。

  晋献公也有雄才大略,也有称霸天下的野心,奈何他没有自己的管仲,所以虽然眼馋齐国的变强,但他能做的就是杀杀公族,提拔大夫,希望能遇到一个如同管仲般出色的人才。

  百里沙这位来自晋国的剑客倒是打出了晋国的彪悍风格,也获得了参加殿前斗剑的资格。

  丰世武,曹沫,玉娘,百里沙,这四位和其他剑客的等级完全不同,每次对战都是秒杀,所以大家都知道了剑圣归属肯定是在这四人之中。

  丰世武向国君提议,他们四人若是对战可以使用真剑,因为四人的剑法已经达到了收放自如的境界,所以用真剑也不用担心会错手伤人,反而用真剑能让四人展现出真正的实力。

  小白同意了,不过管仲建议为了公平,不如由齐国重新铸造四柄铁剑,这样他们就不会有剑优剑劣的差距,对四位剑客来说就公平了。

  小白说道:“好,我听说曹沫随身佩剑只是一柄青铜剑,而丰世武却有齐国利剑在手,这样的比斗确实不公平,就按照仲父所言,由齐国最优秀的铸剑师为这四位剑士铸造宝剑。”

  “是。”

  铸剑师们纷纷开始工作,要打造四柄相似宝剑,所以铸剑师们也是铆足精神打铁,那是日夜不眠,叮叮当当。

  “额也想要一把新剑。”秦人剑客嬴放带着浓重的口音,表达了对四位剑客的羡慕,不过看着自己手里的三枚金刀币,他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得到新剑了。

  嬴放的三枚金刀币可不是原来的三枚,他失败过,又继续挑战,反反复复最终保持三枚金刀币,已经打了六场,三胜三负,眼看是不可能参加殿前斗剑。

  手里的青铜剑已经锈了,虽然嬴放很爱护,可惜时间就是那么无情。千辛万苦来到临淄,增长了见识,也了解了自己和名剑士的差距,收获颇丰,如果再能在齐国买一把剑的话,那就圆满了。

  不过看了看自己浑身上下就一套破衣烂衫,实在是买不起宝剑。但不在齐国买,回到秦国那苦寒之地可就别想再遇到这么好的剑了。

  秦国很苦,被晋国压制在了西方,虽然当年周天子东迁的时候,秦国吸收了不少原来西周的国人,但技术、文化、经济方面无疑还是落后于中原各国的。

  秦国虽然是求贤若渴,但现在各国哪一个不求贤呢?就说齐国的‘尊贤尚功’,就是尊重贤能有功必赏的意思,现在齐国这么富有,人才虹吸效应明显,天下人才都爱往东跑,谁会往西吃沙子?

  秦国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百里奚,还是晋国陪嫁到秦国的奴隶,本来是个被晋国随手灭掉的小国的大夫,是晋国根本看不上的人。

  条件差,而且还有西戎的威胁。以前西周的时候,周天子也是天天和西戎打,后来国力不行,西戎直接攻破西周,周天子灰溜溜地跑到了洛阳,把烂摊子交给了秦国。现在轮到秦国天天和西戎打了,生存压力巨大。

  总之秦国那地方真是要吃苦耐劳不怕死的人才会去,条件太差。秦国的铸剑师自然没有齐国的强,嬴放想着自己是不是留在齐国工作,赚点钱换把剑再回秦国去。

  说起来自己已经没有盘缠了,现在就算想回秦也是件难事。想到这里,嬴放决定要去投靠管仲,做管仲的门客。

  嬴放认为自己的剑术虽然比不上四大剑客,但也是有些水平的,等他在管仲手下办成几件事,赚了钱,再衣锦还乡不迟。

  管仲府邸的外院就是游士的住处,凡是来投靠的士人只要登记之后就能住下,每个月会有人来对士人提问,能提出见解的士都能得到封赏。

  嬴放自然符合条件,就算得不到封赏,管仲也不会赶走他们,让他们留下来养老都没问题。因为有备无患,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能用上他们的本领了,就算老了也没关系。ωωω.χΙυΜЬ.Cǒm

  就好像名篇《烛之武退秦师》里烛之武就抱怨国君不在自己年轻的时候来找自己,等自己老了、不中用了,又来找自己去劝退秦国军队。最后烛之武也确实做到了,虽然老了,但老当益壮。可见有时候士人老了之后才会遇上发挥实力的机会。所以哪怕一辈子都没能发挥才能,管仲也会养活这些士的。

  到后来田氏代齐,养士更是成为了齐国的国策,开办了稷下学宫,成为了战国百家争鸣最有力的推动者。

  嬴放来到外院,很容易就住了下来,作为春秋战国时代最为特殊的一个阶级‘士’,依附是他们的特点,他们不事生产,也没有土地,所以必须依附达官显贵,同时游走于底层,了解民间疾苦,所以能提出各种务实的建议。

  管仲的外院就好像是一个小型的联合国,不仅有秦国人,还有晋国人,楚国人,宋国人……嬴放在这里根本不起眼,但能遇到老乡还是很高兴的。更让他高兴的是外院里就有一个剑炉,就有铸剑的地方,作为一个剑客,他怎么能不被滚烫的炉子,漆黑的木炭,梆硬的矿石,还有叮当的捶打吸引呢?

  就好像人类不能拒绝大型机械一样,剑客也不能拒绝铸剑师的表演,嬴放是一有时间就蹲在剑炉边,痴痴地看着,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他是多么希望从剑炉里铸出一把属于自己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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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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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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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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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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