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你真行,这个秘密你竟然瞒了这么久。”陶芸芸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个老爹,平时看着这么老实,竟然能够把一个秘密藏这么久。
整整十五年,她家两个哥哥十五岁了。
“不是我不想说,只是说了也让你们跟着苦恼而已,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根本没有资本脱离老陶家。本来我还想打听打听,我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只是老陶家的人口都严,不管怎么旁敲侧击?都没有办法得知我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或者是他们在省城哪家当下人?”陶一海我一苦恼的也就是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是哪里人?只有在老陶家,他才能够找到答案,所以他才会让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受苦的。
现在想想他那个时候实在是太蠢了,让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受了这么多年的磋磨。
“对不起珍娘,对不起孩子们,是爹爹太过想当然了,害你们受了这么多年的苦。”陶一海这会儿也是挺后悔,自己家的闺女太过于沉默了,总是受了欺负,也默默的忍着。
媳妇也是,为了他不受磋磨,总是极力在忍着,顺着那两老。
“没事,我也知道,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痛苦。这么多年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不知道自己是谁?除了自己的名字之外,其他的一概不知,你还不是一样疼我宠我这么多年。如果不是你,我是真的在那个家待不下去的。”陆珍珍伸手抱住自己丈夫。
她也是个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的人?但是她的丈夫一直都这么疼她,宠她,虽然日子过得苦一点,但是她家的孩子都是乖巧听话的,这让她再苦再累都想着陪这个男人一直过下去。
陶一海变戏法似的,从自己的腰带里面抽出了一个小布包,挺小的,从那里面拿出了一个戒指和一个玉佩递给妻子。m.χIùmЬ.CǒM
陶正立看到老爹手里的这东西,很是惊讶,他家老爹整天就这一条腰带,跟一身破衣服,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怎么还能把东西藏得这么严实的?
家里的爷奶恨不得把他们住的房间收刮干净,他家老爹的本事还真不错,竟然还能藏起来这么值钱的东西。
“爹爹这个东西哪来的?你怎么还能藏起这么值钱的东西?不被爷奶发现的?”陶芸芸一脸懵逼的问自己老爹。
这两个东西一看起来就是那种很值钱的,根本不像是老陶家能有的东西。
“这是你娘身上带着的东西,我在山上救了她的时候,他手里本来还带着一只玉镯的,但是那玉镯子摔碎了,不过我也没丢掉,也在这里面,只是有点碎。这玉佩是你娘,当初戴在脖子上的,还有这戒指,本来还有个钱袋子的,但是那钱袋子里面的钱有点多,我把它们包起来,然后埋在你娘当初躺着的地方。这么多年过去了,回去找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当初我不把这些玉器放在那里面,主要还是因为我觉得钱若是丢了,那就丢了,但是这东西必须随身携带,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到时候你娘的身份就更加查不到了。”陶一海当初就是觉得这么多东西带回老陶家,如果被那两个老的看见了,肯定也是留不住的,他的腰带里只能塞下这些重要的东西,所以就在那边那棵树做了记号,然后把银子和银票全部都包了好几层,埋在那颗做了记号的树底下。
当初女儿生病的时候,他也有想过去拿那些钱出来用,但是想了想还是没去,那毕竟是陆珍珍的东西,虽然她不记得了,但依然是她的东西,哪一天她自己起来了,这些东西如果还在,那肯定也得拿出来还给她的。
“你傻吗?我的不就是你的吗?闺女生病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拿出来?哪怕是把这些玉佩戒指换了钱给闺女治病也行啊!干嘛每次都去换药?让那两个老的有机会磋磨你?”陆珍珍生气的用力拍他的肩膀。
这人怎么那么傻?就算他不说,她也不知道自己原来身上带有钱呐,还有是她家的闺女要用钱,哪里就能藏得这么紧张?这么多年的?
“不是,那些是以前的你的,我娶的是现在的你。所以那些东西必须要等你清醒过来,知道自己之前的事情之后同意我用我才能用。而且只是让我多干些活而已,我用自己打猎的东西给闺女换药,那是天经地义的,哪怕是到了家,多干点活也没事。”陶一海的原则就是,这些东西哪怕是妻子的,但是妻子已经失去记忆了,根本不记得这些东西的存在,那么这些东西就等妻子恢复记忆之后,同意他用了,他才能用。
“那我们拿到户口之后要回去吗?”陶芸芸以为他老爹把户口发出来之后,准备回村去。
“不回,你以为咱们家的被子怎么那么重的,在离开村子的前两天,我就上山去把这东西挖出来了,不过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里面到底是多少钱?就卷在我们的被子里面。”陶一海在听到要离开村子出来逃荒的前两天,趁夜跑了一趟山上,把东西挖出来之后,回到家里天都差不多亮了。
陆珍珍听他这么说,特别想要,马上就把那铺盖卷扒出来看看,可是他们现在还走在山路上,根本就没有办法,马上就动手。
“阿娘,我看到那几间房子了。”陶芸芸那这哥哥弟弟跑在前面,最先看到了那几间破茅草屋。
“好,我们马上来。”陆珍珍本来还想着孩子们不在,跟自家相公谈谈那些钱的问题的。
结果这不知不觉的已经到了山脚下了,从这边站着,远远望过去,那边有四间有些破烂的茅草屋,外面是用石头砌成的围墙,可能因为这边是山脚下用石头砌成的围墙会比较安全一些。
大门虽然有些摇摇欲坠,但是门板倒是挺结实的,只要重新安装好,应该还能用上好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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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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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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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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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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