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曹植,一个是嫡长子,一个才高八斗,都是魏王继承人的热门人选。当垂垂老矣,即将病逝的曹操,问贾诩究竟哪个更合适做魏王时。贾诩低下了头颅,做苦思冥想之状。
过了很久,曹操不耐烦地说:你一直不说话是什么意思?贾诩急忙抬头说道:我在想袁本初和刘景升的事啊!曹操听完,发出了爽朗的大笑,然后长子曹丕就成了魏王世子。贾诩用巧妙的方法,在不承担任何风险的情况下,说服了一代枭雄曹操。
曹丕成为世子后,第一功臣贾诩反而更加低调了。
直至曹操死前,贾诩三年间以外臣自居,丝毫没有倨傲之色。他一下朝堂,就闭门不出,不与任何人结交。他的儿子,只娶寒门的姑娘;他的女儿,不嫁世家子弟、不嫁功臣之后;以此消除曹操的猜忌。
因此曹操死后,天下智谋之士,都非常推崇贾诩。
曹丕继位后,给了始作俑者贾诩,极大的荣耀。他封贾诩为太尉,统领魏国所有军马,并且封为魏寿乡侯。一个凉州的士子,在纷乱的天下,做到了魏国的太尉,七十七岁高龄而善终。贾诩用自己的智慧,成为了三国最长寿的顶级谋士。
命运对贾诩并不友好,第一个主公董卓,就是天下公敌。换一个主公张绣,又和曹操有杀子之仇。但贾诩硬生生的用自己的才华与智慧,改变了那不友好的命运,成为了三国最幸运的人。一个凉州的士子,出自那天下最荒蛮之地,却比无数惊才艳艳之辈,更能笑到最后,这就是贾诩的传奇智慧。
在卫安心中,最满意的谋士,当属贾诩无疑,但贾诩却是一柄双刃剑,用好了可以纵横天下,用不好反而会伤了自己。
卫安扫视了曹操和贾诩一眼,“好,既然曹爱卿有如此雄心,朕意已决,任命曹爱卿为总司令,贾诩为军师,率五万大军前往斯拉夫,务必将斯拉夫变成我大武的地盘!”
“臣曹操(贾诩)谢陛下隆恩,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曹操和贾诩一齐跪地谢恩。
一众朝臣都是面面相觑,对此安排,都感到颇为意外。
散朝以后,朝臣们议论纷纷,贾诩和曹操先后离开了皇宫。
“文和,此事你怎么看!”曹操忧心忡忡的道,“还没有一个人,是我曹操看不透的,可是,这卫安,我始终是看不透他,既生安,何生操啊?”
“莫说仲达看不透,文和也是看不透啊。”贾诩看了看身后,方才沉吟道,“上次之事,想来仍然心有余悸,幸亏孟德麾下死士悍不畏死,不然我等怕是都要人头落地了。”
“文和慎言!”曹操看了贾诩一眼,“一想起此事,我这个心呀,就像一盆子浆糊似的,哎,想不成事了。”
“孟德兄,此后要有所收敛了,上次侥幸,就怕下次没那么侥幸了,此次卫安有意安排我们出征,怕是有深意啊,此次出征若是顺利还好,若是无功而返,怕是难以善终了。”
“你是说,卫安已然怀疑到我们头上?”曹操瞪大双眼,满脸惊骇,一副惊吓过度的反应,“那便如何是好?”
“孟德勿忧!”贾诩强装镇定道,“若是要动手,此刻我们早就人头落地了,既然没动我们,那就必然是有个中原因,至于这原因是什么,文和也说不好,总感觉我们所做的一切,他卫安都能未卜先知一样。”
“是啊!”曹操心有余悸的道,“几十名死士,个个武艺高强,本以为五虎上将都不在,谁曾想竟然被马忠一人所杀,这马忠难道比五虎上将还要厉害不成?”
“要说会用人,这卫安怕是自古至今也找不出第二个来了。”
“希望此行,我们能凯旋而归,借用卫安的话来说就是,不成功,便成仁!”
三日后,落水广场。
“呜!呜!呜!”
“砰!砰!砰!”
号角与战鼓齐鸣。
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刀所向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他乡
……………
只见五千名身材高大,全副武装的大武勇士腰挎长刀,踏着整齐的步伐出现在了洛水广场。
显然是提前排练过,他们大声的唱着歌,虽然并不是专业唱歌的歌姬,却是唱的非常整齐、嘹亮,这首歌由他们来唱,没有丝毫技巧,就是扯着嗓子吼,这反而唱出了最真挚的感情。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他乡!”
一句话唱得所有人眼睛通红。
这年月,有几个家里不死俩人在战场上的?
父子二代,三代,都死在战场上的也不在少数!
当歌词唱到第二遍的时候,大部分人都流下滚烫的热泪!
五千士卒,同样泪流满面,随着最后一声大吼!堂堂大武!要让四方来贺!
所有人心中一股气憋着,不吐不快!热泪未干!有人仰天高呼:“大武!必胜!”
声音嘶哑,有些歇斯底里的感觉!
“大武!必胜!”
所有人都跟着喊了起来。
曹操等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说实在,他也是有些激动了,也不自觉的跟着大喊起来。
看着一举一动,都是如此威严,受人敬重,又被这么多人拥护,来至百姓的那种激情,深深的刺激到了他。
又一次,曹操对卫安产生了一种嫉妒的情绪。
“吾皇万岁!”人群情绪慢慢平息,五千士卒猛的伸出右手,斜举天空,整齐的大吼一声,这才踏着整齐的步伐离开。
如此有气势的一幕,如此特殊的出征礼仪,再次震惊了所有人,都带着好奇的神色,转头看向卫安所在。ωωω.χΙυΜЬ.Cǒm
映入众人眼帘的,是卫安收回的右手,显然刚才他是在回礼。
卫安再次伸出右手,向着观众招手。
顿时,前来观礼的老百姓也都沸腾了起来,眼含热泪,纷纷跪地口呼万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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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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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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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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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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