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这个点燃了满院灯火的宽敞大院中,却感觉有如徜徉在春天的夜风之中,如此宜人、如此温暖。
院中坐满了宾客,大概都是韭菜和她爹请来的亲朋好友,黑压压地大概有百十来口子。
崔州平站在我身侧,低头看着我,语气轻松:“澄儿,你一定会赢的!”
我回望他,他的眉眼很好看,有着中年男子特有的成熟与沧桑。
他是一个很认真的人,在音乐方面非常有天赋,而且他的嗓音非常好听,非常适合唱这种对唱的古风情歌。
我点了点头,柔柔地向他笑着:“谢谢州平兄,赢不赢现在对我真的已经不重要了。”
是的,赢与不赢,我都无法改变孔明先生对我的看法。
无论他厌恶我与否,都不是一场比赛能转变的。
相反,经过这三天的频繁接触,兴许他已经沉浸在韭菜的温柔乡里了。
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心口一阵发闷。
但是,我真的想感谢上天,让我度过了三天非常愉快的时光。
崔州平,这个我原先嗤之以鼻的男子,他的直爽、认真、沉稳、内敛,无一不在改变着我对他的成见。
只能说原来的我太过浮浅,居然就仅凭几句话排斥了如此真挚的一位君子。
“我先去换衣服了,州平兄!”我略略欠身施礼,赶忙回屋换衣服。
前面的比赛,我居然以压倒性的票数连赢了两场。
第一场吟诗,韭菜父亲出题为以“春、夏、秋、冬”为题目,以一炷香为时限,当场吟诗四首。
题目一出,在场的上百人无不发出惊叹。
一炷香的时间内要写出四首诗,明摆着是要我难堪。
不过这等小事岂能难得住我这穿越人士?
我斜觑了一眼正在奋笔疾书的韭菜一眼。
啧啧,真是不懂得把戏演真演好,你爹刚出完题目你就落笔,好歹也得先做思忖状,然后再落笔,这样才来得更让人信服吧?
我在心里嘲笑着这个不谙世事的黄毛丫头,不知道她写了些什么诗句。
但无论她写了些什么,都肯定比不上我的。
毕竟我要写的,可是历朝历代诗仙诗圣们的传世佳作!
除非韭菜有信心能超越这些大贤们。
不过答案当然是不可能的。
否则历史上的伟大诗人,早就多出这么一位女诗人韭菜了。
“澄儿!”
是崔州平的声音。
我循声望去,见他站在我身前一侧观众区的最前面,目光矍铄地望着我,抿唇微笑着冲我点了点头。
我心中又是一阵温暖。
他在给我加油鼓劲,他不希望我输掉比赛。
我心底里猛然泛起一丝难过。
环顾四周,终于在韭菜身侧的观众区里面,发现了孔明先生的身影。
孔明先生坐在矮凳上,直视着我,目光中有一丝尴尬。
对上他的眼神,我的心绪突然有些烦乱。
我不再看他,稳了稳心神,提笔在桌上的宣纸上,胸有成竹地写了起来。
春季的诗,我用了杜甫的《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夏季我节选了杜甫的《夏夜叹》:仲夏苦夜短,开轩纳微凉。?虚明见纤毫,羽虫亦飞扬。
秋季我则写出了王维的《山居秋溟》: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冬季的诗我选择了柳宗元的《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我写出的,都是一些耳熟能详的、能容易被大众接受和喜爱的诗句,加上我的毛笔字写得也不赖,果然赢过了韭菜的四首不知所云的诗。
她爹不是提前告诉过她题目吗?怎么,难道她没有去请教孔明先生?
我诧异地望向孔明,只见他面露喜色地看着我,见我看他,向我扬起嘴角,露出了肯定的微笑。
我面色一红,羞涩地笑着扭头,却正好对上了崔州平的目光。
崔州平的眼中原本有一丝悲伤,见我看他,却又瞬间转成了喜悦,望着我,温暖地笑着。
第二场则也是以一炷香燃尽为时限,从刚刚写出的四首诗之中挑出一首作为绘画题目作画。
我在秋与冬之间纠结了一下,最后画了冬这个主题。
因为崔州平昨天跟我聊天时好像对我说起过,他舅舅偏爱冬天。
现在我才恍然,崔州平也是知道题目的,他怕我临场会难以抉择,所以才找了个时机,提前提醒我一下。
体贴如他,心细如他。
除了孔明,他其实?真的是一位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一炷香燃尽,第二场比赛结束。
结果还是我赢了,我以工笔白描的手法,简单利落地描绘出了冬雪、雪山、垂钓老人以及那种空灵的美感。
比起我的画,韭菜的蝴蝶戏花蕊就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
连续两场的胜利,让我非常意外。
我边换衣服,边疑惑地思考着。
既然这比赛是韭菜和她爹搞出来的,那么现在在院子里坐着的百十来号人,肯定应该都是韭菜或者她爹的朋友,理应把票投给韭菜才对啊!
为什么每场的票数都是我的票数为百分之八十、而韭菜的票数是百分之二十呢?
我迅速换好衣裙,在铜镜前坐好,将长发散落下来,用一根粉色的丝带将脑后的一部分长发束起,其他头发仍自然地垂落于身后。
我身着一袭白色裙装,大胆地采用了唐代齐胸襦裙的胸挡式上装,我的身材属于胸大屁股大的类型,所以这种上装很能适当地凸显出我的身材。
呃?好吧?我又自恋了?
胸挡外的素纱禅衣,我仍然选择了白色,而腰带以及下半身的长裙,我则选了淡粉色的轻盈布料,并在长裙的内里又加了两层白色的绢纱,以求在旋转时可以增加炫目的效果。
我在两只手腕处各系了一条和束发的丝带相同的粉红色丝带,整个人显得格外俏皮柔美。
是的,我选择了粉色。
既然要比,我就想要从各方面和韭菜比一比,看看谁将粉色穿得更加妩媚动人。
韭菜好像特别喜欢粉色,我刚才回屋换衣服时,瞥见她正在表演舞蹈。
她仍是一身粉衣,只是换成了粉色衣裤,双手挥舞着鼓锤,一蹦一蹿地跳着时下最流行的鼓舞。
她的身影如脱兔般灵活地围绕于地上放置的战鼓四周,美丽的脸庞上有一种平时没有的刚毅,与她的舞蹈相得益彰。
而与她一组的孔明先生则身穿月白色直裾,稳稳坐于一旁的古琴边,垂着双眼,目不斜视地盯着眼前的古琴,为她弹奏着曲子。www.xiumb.com
曲中要表达的那种如临大敌的紧张感、战场将士誓死拼杀的悲壮感、最后胜利的喜悦感以及战争带来的苍凉感,一一被孔明弹奏的曲子和韭菜尽情的舞蹈展现出来。
真是赏心悦目啊??
我站在人群中看了一小会儿,便醋意大发,酸溜溜地回房换衣服去了。看更多好看的小说!威信公号:HHXS665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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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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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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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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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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