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外城的良莠不齐,内城更添奢靡,居住者非富即贵。
而在内城东侧,一座城中湖泊盘亘于内、外城之间,便是广陵城最富盛名之地——夜未央了。
天近晌午,又是晴空万里,可即便如此,那夜未央依然被笼罩在一层薄薄的迷雾之中,更神奇的是,不论是平民百姓还是玄修之人,也不论玄修者修为深浅,在这片迷雾中,其视野远近都相差无几,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就很是奇怪了,要知道,但凡玄修者,最基本的便是强身明目,修为越高,其视野也会随之清晰且看的深远,恐怖者,甚至可达数千丈。可在这片迷雾中,却最终只能停滞于几十步,再远便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了。
当然,本章并不探究夜未央的神秘,甚至不是夜未央,准确讲,应该是比邻夜未央却身处内城的一片庄园。
所谓一片庄园,自然不是只有一个,事实上它是由多达十几处庄园连接而成,每一个都有不同的风景、特色,只是远远望上一眼,便让人流连忘返。
就在其中,有一庄园显得颇为醒目,之所以如此,皆因为其上耸立着一座十余丈高、翠色宜人的人工假山。
是的,你没有看错,这是一座有着明显人工痕迹的假山,却足足有十余丈高,堪比六七层的高楼。
只此一点,就不得不让人惊叹其鬼斧神工之妙,更惊异的是这假山的布局,不仅植有松翠竹青,更是点缀了数条银带般的细流,最终汇集一处,凭借地势,扑打青石,形成瀑布,飞流而下。
这座庄园便是围山而建,向外辐射大约四十余丈,面积之大,堪称惊人。
凭高而望,不难发现,整个庄园由外及内,可分四层。最外层植有松柏,郁郁葱葱,以作屏障。第二层由一人高的茶树组成偌大的圆环,内外径相差了二十余丈,内含路径,却是布置成了迷宫,可以想象,若是置身其中而又不得法门,怕是几天几夜也未必能够走出来。迷宫的内部为第三层,五颜六色、芬芳扑鼻,赫然是大片的花圃,很是赏心悦目。越过花圃便到了庄园的最内层,依山而建,面积虽不大,却是更为雅致。wWW.ΧìǔΜЬ.CǒΜ
瀑布下,凉亭素雅,清溪旁,茅屋数间。青草铺地,古松纳凉,鸟语花香,意境幽远,好一个人间仙境可以比拟。
一路之上,好在有乘雪引路,薛衣侯叹为观止中有惊无险的抵达了瀑布下。
此时的薛衣侯,早已面目全非。
在人~皮面具的遮掩下,此时的他俨然是个儒雅的中年汉子,脸色白皙、眸子深邃,唇上两撇眉毛样的胡须,画龙点睛般的点缀出精明的气质,朴素干净的素色葛袍因为过分宽松而隐去了他的体型特征。
自然,这些都是乘雪的要求。薛衣侯对此也无可厚非,毕竟真正算起来,他现在已经算是孤身犯险了,只因为这座取名为“遮颜居”的庄园乃是医家的产业。
因为“无色无相”资质的曝光,医家可谓是悔不当初,不仅对内进行了动作颇大的肃反,对外,更是严查薛衣侯的下落,甚至秉着阴暗的心思,即便自己无法得到,也一定予以毁去,以免落入他人之手。
正是在如此形势下,医家如何能够想到,就在此刻,他们的“通缉要犯”竟然会堂而皇之的走进了自己的产业庄园,更不会想到,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赫然是令他们无比痛恨的家贼。
这还真是讽刺啊。
乘雪之所以会带薛衣侯来这里,原因也非常简单。
医家在广陵城最重要的据点,便是停泊在夜未央上的画舫——闲庭小筑,而眼前这座庄园又是闲庭小筑在陆地上的秘密据点,其作用若是在平时或许可有可无,但在当下的特殊时期,却是无比的重要。
瀑布下,溪流旁,草坪上,凉亭内。
薛衣侯惬意的坐在一张鹅绒编制的毯子上,不时的伸手捻起身前果盘上的葡萄送进嘴中。
咔嚓一声,汁水四溢,香甜可口,让人不能自持。
斜目而视,凉亭外的草坪上,舞者翩然,乐者拨弦,前者养目,后者润耳,再配以清溪飞瀑,如此享受,便是给个神仙也不换啊。
“如何?”耳畔聒噪之声再起。
同样的话语,在过去不到半个时辰里,已经反复的响起了数次,起先还带着期许,可到了后来,明显已经变得不耐烦了。
“甚好。”薛衣侯总算回应,却很是敷衍。
乘雪皱眉,拢于袖袍中的拳头紧握,发出吱吱声响。
似乎感受到了她的不满,薛衣侯心头微凛,知道再糊弄下去,怕是后果堪忧,这才稍微正了正颜色,将游曳不定的目光定格在最中央的舞者身上。
草坪上,舞者共有九人,长袖轻舞,腰肢腾挪带动着修长的双腿缓慢的旋转,而在这些舞者中,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位居中央身姿最是婀娜的女子技艺最佳。
当然,除了舞技,这个女人还有另外一个不同之处——她是唯一一个以白纱遮面的乐女。
“咳、咳……”薛衣侯清了清嗓子,在成功的吸引了乘雪的目光后,才侃侃开口,“山色为幕,花海为色,点缀飞瀑、清溪,甚好。”
“只是这样?”乘雪对这个答案显然不满。
“琴瑟相间、丝竹和鸣,甚好。”薛衣侯忙不迭的又补充了一句。
“还有呢?”乘雪依旧不满。
“嗯……这舞也不错。”薛衣侯明显有些口不对心。
“甚好便是好,不错就是不好了。”乘雪皱眉,死死的盯着薛衣侯。
“咳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薛衣侯模棱两可道。
“哼,我叫你来,可不只是品头论足的。”乘雪努力克制着怒火,心里恨不得将身旁这纨绔子揍成猪头。
“了然,了然。”薛衣侯没好气的横了乘雪一眼,随即便陷入了沉思。
说实话,眼前的这九名舞者技艺还是很不错的,至少比薛山县迎春阁的那帮娘们强得多。尤其是遮面的女子,身段窈窕柔美,举手投足间很是潇洒自如,让人看的心旷神怡,更难能可贵的是很富有感染力,完美的配合了丝竹节拍,并融入山水景色之中,便是薛衣侯也难以找出明显的瑕疵。
只可惜,乘雪想要的结果,显然并不仅仅是完美,而是……惊艳。
“哎,穗儿原本并非是此次参与花魁大比的人选。只是出于某种目的,医家竟然临阵换帅,可谓犯了大忌。
医家或许并不会在意,或者说穗儿能取得现在的成绩,进入最终的决赛,已经让他们满意了,可同样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并不甘心。”
身旁,乘雪以传音入密之法,对薛衣侯说道。
“穗儿?便是遮面女子?”薛衣侯小声问道。
乘雪点头,眼神中闪过一瞬的怜惜。
“花魁大比进行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轮,考验之苛刻,让不少知名的乐女折腰,十不存一,真正进入到明日决赛的只剩下了寥寥五人。
这五人中,无一不是色艺俱佳的绝世美人,彼此间的差距并不大。如此,想要脱颖而出最终问鼎,其难度可想而知。
比起容颜、身姿还有才艺,穗儿都不差,唯一的弱点便在于名声。相比于其他四人,穗儿还只是籍籍无名的新人,在最后的评判中是非常吃亏的。若是才艺上不足以惊艳,根本没有问鼎的可能。”乘雪忧虑道。
“此舞可有名目?”薛衣侯仿佛没有听到乘雪的话,开口问道。
“摘自大周雅乐《六代舞》,又请大家改编而成。”
“此曲呢?”薛衣侯又指旁边的奏乐。
“《九歌》之《湘君》篇。”
“嗯,倒也应景。”薛衣侯点头,再次陷入了沉思。
因为两世为人的缘故,薛衣侯于歌舞一道的品味跟时下是有着极大不同的。
时下的歌舞,虽别有一番风味,但于他而言,节奏未免太过舒缓了,动作也偏于肃穆。
当然,这也无可厚非。
要知道,便是在大周建国,所谓的歌舞还只是向神明祈祷的庄严仪式,直到春秋才渐渐的剥离了政治色彩,渐渐的走入民间并得以兴盛。
眼前这改编的《六代舞》虽难以让薛衣侯满意,但他并无意更改,原因很简单,一来,他并没有这方面的才能,其次时间太仓促,若是推倒重来,根本不可能赶上明日的大比。
既然不能更改舞、曲,就只能剑走偏锋了。
“你可曾听说过掌上舞?”良久之后,薛衣侯突然开口。
“掌上舞?”乘雪一愣,满眼的疑惑。
这世上有这种舞么?为何自己从未听过?
“掌上舞并非名目,而是一种形式。”眼见乘雪的表现,薛衣侯心中大定,当即笑了起来,“所谓掌上舞,顾名思义,便是在手掌之上跳舞。”
“啊?!”乘雪现出惊悚之状。
在手掌上跳舞?这怎么可能?
“呵呵,没什么不可能,只能说……愚蠢限制了你们的想象力,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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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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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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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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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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