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于身上实在没有太多的银两,加之又没能从那几个闲汉身上榨到油水,薛衣侯便只能委屈一下自己了。
食为天共分两层,一层比较杂乱,桌椅布置上也是拥挤不堪,此时正值午餐时间,纷纷扰扰的好不热闹。
而薛衣侯跟越云喜则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就坐。
相比于一楼,二楼虽然未必就高雅多少,但却图个清静。
一个银裸子换取七十文铜钱,在食为天还是能够吃上一顿比较好的饭食的。
当然这个好,也只是相对而言,食材不错,只是烹饪的手法就实在入不了薛衣侯的眼了。
望着桌上的四菜一汤,薛衣侯无精打采的实在提不起太多的食欲,不时的用筷子拨弄两下,挑挑拣拣,也只是吃了些蔬菜,至于那油汪汪的肉食却是分毫没动。
薛衣侯没精神,甚至哈欠连天,这倒也并没有什么意外的。
要知道前天晚上,他可是一晚上没睡,昨天又徒步行了数百里路,即便是昨天晚上,因为审讯那几个闲汉也是极晚才睡,没有床铺,只能打坐,直到日上三竿才迷迷糊糊的清醒过来。
修行之人靠着打坐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睡眠,但以薛衣侯现在的修为,也只能算是聊胜于无。
相比之下,越云喜的精神还算不错,但此时她同样的不自在。之所以如此,便出在她此时的穿着上。
临离开棚户区时,在薛衣侯的强制下,两人都换了衣装。
只见此时薛衣侯跟越云喜身上的衣服,款式上几乎一模一样,所不同的就只在于颜色。
薛衣侯为橘红色衣袍,其上以黑线在前胸后背上绣上了一条黑蟒。而越云喜则为黑色衣袍,以银线在前胸后背上各自绣了一枝梨花。
不错,这两件衣服赫然是当初为薛衣侯量身定制的飞鱼服,不论面料还是针线做工,可谓极尽奢华。
当初,薛衣侯参加春闱大比时穿的便是现在这一身,仆一亮相可谓是出尽了风头,只是后来在薛山上发生变故后,为了不惹人注意,便脱了下来,一直保存到现在。
另外那件黑色绣银丝的则把第一次献给了越云喜。
飞鱼服的款式与时下的服装有着极大不同的,因为裙袍的缘故,甚至不限于性别。加上越云喜的身材本就高挑,穿上后竟是出乎意料的合身,少了薛衣侯的风流潇洒,却多了独属于女子的英姿飒爽。
越云喜从小到大何曾穿过这般奢华的衣服,从换装之后,兴奋激动之外也变得越发谨慎,生怕一个不小心将衣服弄脏了,就连此时吃饭,也特意将速度放慢,谨小慎微的模样看在薛衣侯的眼中,颇带着种莫名的喜感。
“呵呵,不用如此小心,这衣服的料子虽然名贵,但同样也颇为结实,没那么容易坏掉的。至于脏了……洗一洗就好了。”薛衣侯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了,不禁开口笑道。
越云喜俏脸一红,却依然如故,时不时的便要抻一抻,生怕它会起皱。
看到这一幕,薛衣侯却是渐渐的掩去了笑容,不知为何,脑海中突然就浮现了薛九儿的妹妹薛怜儿的影子。
穷苦人家的孩子,比起薛衣侯这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纨绔子,总是容易让人心生怜惜。
“师、师弟,这衣服真的送我了么?”越云喜颇有些紧张的问道。
同样的话,已经从越云喜的口中问出不下三遍了。
“不然咧,我可从来没有穿二手衣服的习惯。”薛衣侯颇有些头痛的拍了拍额头。
不出所料,薛衣侯虽然说的很不友好,可依然让越云喜难掩喜悦。
“还有这个,也送你了。”薛衣侯眼角突然瞥到了什么,心中一动,便将倚在墙边的逍遥伞拿了起来。
“啊?!”越云喜一惊,“这我不能要,太贵重了。”
逍遥伞确实贵重,且不说打造它所用的材料,只是其中的机巧,就让人眼热不已。
此时薛衣侯之所以如此,倒不是说他如何的大方,更多的还是因为逍遥伞已经不完整了。
没有了细剑的逍遥伞,其功用无疑已经大打折扣。虽然依然可以化枪、化盾等等,却最终失去了一击致命的杀手锏。
好吧,薛衣侯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些许的完美主义情节。
既然逍遥伞已经不完整了,不如索性送人。
更何况,那失去的细剑未来也将到越云喜的手中,如此,将逍遥伞一并送予她,就权当是越女剑的多功能剑鞘了。
“送出去的东西,我是绝对不会收回的,这也是我的一个习惯。”薛衣侯懒得多费唇舌,几乎强硬的塞给了越云喜,“只希望日后你不要埋没了它。”
这师弟的古怪习惯还真是多呢。
越云喜在心中腹诽一句,最终也没再多说什么。
接连收了两件宝贝,越云喜欢喜之余,也有些不知所措,气氛一时间变得颇有些尴尬。
“那个……师弟,吃过这顿饭,咱们就只剩下十文钱了。”良久之后,越云喜低声提醒了一句。
“无妨,我们很快就有钱了,而且是很多钱。”薛衣侯自信满满的说道,目光不由的透过窗子,向着马路对面投去,好一会,才转回头来了,看着桌子上的饭菜,对越云喜道,“你多吃些,别浪费了。”wWW.ΧìǔΜЬ.CǒΜ
“师弟不吃了么?”越云喜一愣。
“没胃口。”薛衣侯摆了摆手。
……
前文说过,广陵城外城设有三十六坊,富足繁荣,每日交易不下百万。三十六坊中,南城占据了七个,食为天所处之地,便是其中一坊,名为浣衣坊。
浣衣坊在三十六坊中并不大,只占据了一条百丈的长街,长街两侧林立着差不多四十余间店铺,除去三座酒楼两家客栈以外,全部都是经营布匹成衣,几乎垄断了广陵城的布料行业。
浣衣坊这种集中经营的模式,虽然有其独到之处,却也给各家商铺造成了极大的竞争压力。
生意有做的好,自然也就有赔本赚吆喝的,很不幸,万紫轩便属于后者。
要说,这万紫轩的商铺位置也算不错,虽然处于浣衣坊长街的中间,但其对面却是酒楼。如此,便能或多或少的沾些酒楼的人气,生意即便比不过长街两头的商铺,按理也不会太差。
可现实是,自从半年前,店里的裁缝突然无故离开,生意便一落千丈。
顶替的裁缝手艺也算不错,可偏偏却是个榆木脑袋,同样的布料,从他手中剪裁出来,来来回回就那么几种烂大街的款式,实在是乏善可陈。
为这个问题,上至东家下到掌柜可谓是伤透了脑筋,面对日渐萧条的生意,无奈中也饱含着愤怒。
所谓同样是冤家,万紫轩也算是经营了很长时间的老字号,手中积累了不少的熟客,若非原来的裁缝不告而别,怎么可能落到这般田地。
可话又说回来了,无缘无故中,裁缝怎么会突然离开呢?
万紫轩的东家以及掌柜不是傻子,如何看不出其中的缘由,无非是被同行在背地里捅了刀子而已。
甚至于是谁干的,他们也是心知肚明。
可知道了又如何?若是再想不到应对的办法,商铺怕是用不了多久就要关门大吉了。
“喂,有活人没有,生意上门了,还不招呼着?”一道颇为嚣张的声音,陡然打破了万紫轩的平静,将趴伏在柜台打盹的掌柜惊醒。
掌柜的是个干瘦的小老儿,五六十岁的相貌,上等丝绸做的衣装穿在他的身上颇有些肥大,因为睡觉的缘故,其脑袋上的璞头都歪了。
只见这掌柜的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待看清铺子里赫然多了两个客人后,精神不由的一振,急忙整理了下仪容,小跑着从柜台后冲了出来,与此同时,脸上也现出了谄媚的笑容。
“哎呀,怠慢贵客了,小老儿当真该死,快请坐,请上座。”
“你是这的掌柜?”进来之人无疑便是薛衣侯跟越云喜了。
此时只见薛衣侯下巴微抬,满是一副趾高气昂的贵公子模样,这倒也不是装出来的,反而是过往十五年的本色出演了。
“公子慧眼,小老儿正是。”能当上一家商铺的掌柜,自然是不缺看人的眼光以及察言观色的本领的。
只见面前的两位,一男一女,衣着分外的华贵,且不说料子,只是这款式,就让掌柜的眼睛大亮,从业几十年竟然从未见过。
同样的款式,穿在男子的身上尽显身材之修长,卓尔不凡。穿在女子的身上,不仅没有突兀感,反而处处彰显出勃勃的英气。
再看颜色的搭配,最醒目的无疑还是男子身上的橙红色,走在大街上,怕是想不惹人注目都难呐。
“这俩少年,出身自是不用说,非富即贵,对衣着的眼光也定然是极高的,若是能发展成本店的顾客甚至是常客,那……”掌柜的心中一喜,但随即就黯然了下来。
若是放在以前,面对这样的顾客,或许还有自信的资本,可是现在……
薛衣侯并没在意掌柜的失神,自打走进店铺,眼睛便四处打量。
这万紫轩的铺面倒是不小,只是门面就分成了三个区域,正中的柜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颜色不一的面料,而在左侧则放了不下于十个衣架,上面撑着男女成衣,样式各不相同。在右侧却是由屏风隔开,隐约可见里面摆有案几蒲团,想来是待客之用。
那里也是掌柜之前口中的上座了。
“掌柜的,你们这可有比较新颖的衣着款式?”薛衣侯指了指左侧的摆架,神色之中,毫不掩饰对那些样品的嗤之以鼻。
“这……”掌柜也算是个能说会道之人,可此时却是面露难色,一番迟疑,不知该如何开口。
“小爷也就不卖关子了。此次来,是有笔大生意跟你们谈,让你们东家出来吧。”薛衣侯不耐烦的摆了摆手,也不用掌柜的邀请,对着身后的越云喜使了个眼色,便自顾的向着屏风后的待客区走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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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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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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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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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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