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言,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这两个看是不着边际的谚语,却是薛衣侯在过去近十六年里最真实的写照了。
薛衣侯前世短短的一生中,三分之二的时间只是屌丝一枚,可即便生活不富裕,但也从未短了吃喝,甚至业余生活也是颇为精彩。
相比之下,这一世,他虽出生在一个富裕人家,身份更是高贵,可身份能吃么,能喝么,能玩么?
富贵的身份对应的是这个世界极度落后的生存条件以及匮乏枯燥的业余生活。
吃穿不愁,可那或蒸或煮的饭菜,说是寡然无味都是客气的,至于穿着,就更不用说了,夏日里没有吸汗而又凉爽的纤维布料,冬日里没有轻便保暖的鹅毛羽绒,更不用论款式之多样时髦了。
住的是木屋,虽古色古香,却没有一丝现代化的气息。
行的靠两条腿,最多就是马匹,论舒适,别说是飞机、汽车了,就算是跟摩托车也没有可比性。
一番对比之下,两方世界,孰优孰劣,孰奢孰俭?
既然上天让薛衣侯来到了这里,甚至没有完全的抹去他前世的记忆,那么自然不会委屈了自己。
既然这个世界没有,那就靠自己创造好了。
于是,十几年中,薛衣侯带来了炼铁之术,升级了服装业,改进了饭食等等不一而足,可谓给整个薛家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其他的事情想的多,在另外的方面自然而然就变得懈怠了,比如……修行。
薛衣侯自以为是个勤奋的人,呃……好吧,纯熟个人观点,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哪怕身居野外或者寄人篱下,也绝对不愿委屈了自己的……胃。
一块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的肉干,经数道工序精致烧烤,外加一壶度数不高却清冽可口的美酒,此时此刻,就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呐,只是可怜了一对父女,默默品味着什么叫做报应不爽。
当然,薛衣侯是个公平的人,鉴于之前越云喜帮了个不值一提的小忙,他还是很大方的用刀子削下了手指大小的肉条作为回报,但不要以为这是他良心发作,看看后者那吃下肉条后喜不自禁却越发难以自持的模样,就知道了,这根本就是没安什么好心。
肉好吃么?
好吃。
可惜不给了。
酒好喝……不,是好闻么?
老者表示很无语,还不如自己的女儿,至少能尝一口肉条,而他却只能借着酒香以解馋虫。
“呔,小子可恶,莫非真的以为老夫做不了歹人么?”终于,老者愤怒了,而且还是怒火中烧。
“嘿,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薛衣侯做出一副怕怕的模样,但说出的话,却是充满了讥讽。
“小爷今天就告诉你一个道理,叫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何西,莫欺少年穷。”
嚯,薛家十四郎直接就将道理升华到了哲理的高度,偏偏还让人难以反驳。
老者听的那叫一个咬牙切齿,可目光一看到那壶美酒,却最终英雄气短,重重的叹息一声,“小子,老夫……老夫就破例收你为徒,如何?”
这算是条件么?
薛衣侯呆滞当场。
这老头不会是傻了吧?或者说小爷在哪个方面表现出了拜师的渴望么?
可看着老者一副吃定了自己的模样,好像没有那么简单啊。
“收我为徒?却不知老丈以为有什么可以教我的呢?”谨慎起见,薛衣侯并没有矢口拒绝,而是试探道。
“老夫善于炼器……”
“停,打铁匠这么高尚的职业,您老还是自个留着吧。”薛衣侯不等老者说完,便出口打断了。
“你……不知好歹,既如此,那武经修行如何?”老者大怒,却意外的给出了另外一个选择。
听到此,薛衣侯的眼睛不禁眯了起来。
只怕这才是老者的依仗吧。
只是自己甚至都没见过老者的武经修为,后者又哪里来的这般自信呢?自信自己必然会甘之若饴的拜他为师?
“老丈似乎有什么事情在隐瞒小子啊?”薛衣侯的神色不自觉的阴沉了起来。
“小子,别忘了,你可是睡了一整天。而在这一天的时间里,可是有很多事情发生的。”老者反倒深沉起来了。
“你派人调查小子?”薛衣侯猛地站起,一双眸子更是眯起,放射出毒蛇般的寒芒。
“薛家灭门,仇怨不共戴天,小子,你能够有现在这般表现,要么就是个薄情寡义之徒,否则,这份坚忍心智就是老夫也是佩服的紧呐。”老者不为所动,只是看向薛衣侯的神色越发的复杂起来。
“啊?!”却是一旁的越云喜惊叫出声。
显然,这个单纯的女子想到了早上薛衣侯说过的话。
“难道那些都是真的,不是故意博我同情的胡乱编造?”琇書網
“既然老丈已经知道,却不知何以教我?莫非小子拜你为师就能报得血海深仇么?”薛衣侯渐渐的平息了心头的激动,毫不掩饰自己的怀疑。
且不说那北阴伯是何等人物,只是二十五县所拥有的底蕴,若是随便碰上一个乡野村夫,便大言不惭的说自己拥有屠灭他们的能力,与其相信这份运气,还不如找个万丈悬崖纵身一跳来的便宜,或许就真的能够大难不死得遇仙人留下的遗泽呢?
“因为老夫姓聂。”似乎很不满于薛衣侯的怀疑,老者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姓氏。
“姓聂了不起么?”薛衣侯嗤之以鼻。
当今天下,区别身份的高低贵贱,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姓氏。
所谓姓氏,其中姓代表着血缘,而氏代表的则是部族,同姓则意味着同一血缘,而同氏则代表着来自相同的氏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不断繁衍,开枝散叶,到了现在,同姓者未必同氏,而同氏者更是未必同姓,但唯有真正的贵族才能同时拥有姓跟氏,便是像北阴薛家,因为是新进地主阶级,也是只有姓而无氏的。
现如今,姓之中,最高贵的无疑便是姬姓了,乃是真正的皇姓,跟周天子同根同源。而同为姬姓,却又有不同的氏,这不同的氏族便组成了大周天下最早的诸侯,哪怕到了现在,列国之中,依旧有韩、燕两国的大王姓姬。
据薛衣侯了解,当今天下已经衍生出了一百多个姓,其中便有好事者根据当权者的地位对其进行了排列,以分出高低贵贱。而这其中,聂姓不过排名末尾,是属于那种出现不久,没有太多历史,更谈不上影响力的姓氏,其地位甚至还比不得薛姓。
所以,仅凭姓氏,薛衣侯自是有不屑的资格。
“哼,小小年纪却是有眼无珠,也好,老夫沉溺的时间太长了,未免便为后人遗忘。”老者老眼一瞪,冷哼一声,长身而起,右手突然向后一张,厉啸道,“剑来。”
嗡!嗖!!
一道匹练突然洞穿厅堂的房门,眨眼间便飞入了老者的掌中,却不正是那青铜长剑么?
一剑在手,老者的气质陡然变得陌生起来,那是一种让人难以直视的锋芒毕露。
握剑之后,老者毫不停留,手腕反转,身形疾动,便当场舞动起来。
在外人看来,老者的剑招简直是毫无章法、惨不忍睹,可偏偏让薛衣侯无比震惊动容。
倒不是说薛衣侯的眼力有多么的高明,只是因为某种程度的共鸣罢了。
毫无章法的剑招,看不出武经套路,确切的讲根本就不是出自武经套路,甚至还夹杂着一些本不属于长剑施展的招式,却在老者的手中心随意动,看似杂乱,却不着痕迹,宛若一个不按套路出手的棋弈高手,于眼花缭乱中便布下了必杀之局。
不过几息的时间,老者便停下了舞动,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下粗喘的气息,也不管呆滞当场的薛衣侯,从其手中一把抢过酒壶后,便回返了自己的卧室。
良久之后,薛衣侯才僵硬的扭转脖子,目之所及的地面上,不知何时出现了四个大字——吾乃聂政。
轰隆!
薛衣侯只觉得全身一震,脑海轰鸣……
“喜儿姑娘,若是不嫌弃的话,这块肉就送给你了。”也不知过了多久,转醒过来的薛衣侯突然变得格外冷静,将手中削了近半的肉干塞进越云喜的手中之后,便阴沉着脸向着院子外走去,不多时便融入了浓浓的夜色。
惊喜来的太快也太大,薛衣侯在有种不真实感的同时反而变得忐忑起来,所以他要好好的静一静,想一想。
透过房门的空隙,老者目睹薛衣侯走出院子,这才转身走到了床边,张口喝下一口美酒,一时间,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了。
“那小子倒是有不少好东西啊,此酒之美,怕是世间少有啊。”自语一声后,老者一屁股坐到了床边,借着油灯,从草席下掏出了一纸书信。
雪白的纸张,同样的世所罕见,通篇更是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篆,而落款处则是——闲庭小筑。
老者又重复看了一遍书信,最后将其放到了油灯旁点燃。
“老夫自以为可以平平淡淡的安享晚年,看顾着喜儿长大成人,寻一个好的归宿,却是忘了,一日入江湖,终生在江湖,却哪里逃脱得过,这就是宿命啊。”老者深叹一声,接连喝了两口美酒,一时间,老脸之上已经有了熏意。
“罢了,此次就权当报了他们的救命之恩。江湖总该属于年轻人的,至于我这个老头子,过一日算一日吧。”
珍重的将未饮尽的酒壶放到床头,老者哼哼唧唧的爬上了床,自此睡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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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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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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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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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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