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丛林不断传来细碎的脚步之声,越发的频繁,一开始还想着隐蔽,到了后来根本就是明目张胆了。
先是矢锋卒,紧接着又是大群穿盔贯甲的武士,加起来总有近两百人,戟戈林立,将这方寸之地层层包围。
之所以判断后来的那群人是武士而非兵卒,区别就在于是否精锐。
按照大周律令,各诸侯国必须承担起为国募兵之职责。这条律令的制订原本是为了削减国库的花费,却也最终变向的增强了诸侯的实力,这才有了后面的春秋列国,群雄争霸。
而到了现在,也不知是何缘故,这条律令不仅没有废除,反而在下面的各诸侯国之间也开始施行。
就以楚国为例,它就要求下面的各郡各县都必须招募并豢养一定数额的军队,到了战时可随时调入战场征伐。
当然,各诸侯国也不是傻子,大周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又怎么可能重蹈覆辙,所以,制定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有两点,其一是中央集权下的军队不得懈怠,辅以最好的训练、待遇甚至免除军属一切徭役。其二是各郡各县所养的军队,没有报备不得跨越界限,而到了战时,更是必须毫无条件的交出指挥权。
经过种种的限制,军权对于各郡各县而言,就失去了吸引力。与其耗费精力与金钱去打造一支根本就难以为自己所掌控的军队,不如多养一些武士。
如此一来,就造成了各郡各县所属军队素质低劣、纪律涣散且军械简陋的现象,而相比之下,武士就强了不止一筹了。
且看眼前这近两百之人,各个兵锋甲亮,除了装备有戟戈之类的长兵器外,更是每人都配有短剑,只这一点,就不是兵卒所能拥有的,至少不是北阴郡下辖的军队能配置的起的。
至于家臣,虽大多出自于武士,但到了他们这个阶层之后,因为任务的需要,已经极少会穿盔甲了,至少不会再穿那沉重而又普通的盔甲。
只是四处打量了一眼,薛衣侯便已经心中有数。可随之便又是苦笑,知道了又如何?
且不说自己这一方满是妇孺,根本不可能从这么多敌人的面前突围,更不要忘了,面前还有一个持节境的老狐狸呢。
却说阴自薛衣侯等人中走出,走的很慢,甚至在与薛之秋、薛衣侯擦肩而过时,而特意的停滞了一番,大有耀武扬威之意,而事实证明,或许是太过意外,竟然没有人出手阻拦,最终还是到了黑袍家老的身前。
“啊、啊……佛、秦!”深深看了眼面前的老者,阴下意识的张嘴叫了两声,努力发声,却显得晦涩朦胧。
“哎,苦了我的儿,这么多年装聋作哑,却是连话都说不清了。”家老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回过味来,那“佛、秦”应该是“父亲”,也就是自己了。
想到此,哪怕心硬如磐石,一时间,老眼也略有了湿润。
眼前这个身材瘦小,甚至有些佝偻的“丑八怪”,总归是他的亲骨肉啊。
家老膝下共有两子一女,当然,这是表面上的,罕为人知的是他其实有三个儿子,阴便是最小的一个。
当年,阴诞生时因为身体有异,加之又是妾室所出,并不为他这个做父亲所喜,在家养了六年后,便因为某些原因遗弃了,并最终为薛家收养,一直到现在。
当然,所谓的遗弃,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事实上根本就是专门针对薛家布下的局。
北阴伯生性多疑,为了能够更好的掌控下辖各县的情况,便以各种方式布设眼线,而这种眼线有高有低,低等眼线需要时常的将各县的动静予以汇报,如此也极容易暴露,而一旦暴露,便是无故消失的命运,到时哪怕是北阴伯也只能装聋作哑说不出个什么来。
而高级眼线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完全不需要有任何的行动,甚至潜意识里将自己当做二十六县之人,只有在最为紧要的关头,才会予以启用。
像阴这样的人,不止在薛家,其他二十五县也都有,而且因为长年表现出的能力以及忠诚,很多都有了一定的地位。
这些人要么一生不被启用,一旦启用,便是各县倾覆之时。
正因为高级眼线的重要性,所以在选择上,自然极为谨慎。
家老作为家臣中最有威望之人,自然备受北阴伯信任跟器重,而家老也没有辜负这份信任,在听到这个计划后,几乎毫不犹豫就将自己本就不甚喜欢的小儿子“忍痛割爱”。
薛家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一时的善举捡到的孤儿,并全力栽培了近二十年,却给自己埋下了致命的祸根。
……
似乎感觉自己这鼓励的话有敷衍之嫌,黑袍家老想了想,便缓缓的抬起手臂,在矮了半头的阴肩膀上拍了拍。
嗤!
一声利刃入肉的轻响。
在所有人惊异的目光下,不知何时,阴的手中多出了柄匕首,自下而上笔直了刺穿了家老那条搭在其肩膀的手臂,正好处于手肘的关节处。
透臂而过的匕首尖端,涂上了一层的血色,更有鲜血汩汩的从匕首的血槽处涌出。
阴依然是面无表情,一眨不眨的盯着家老。而家老或许是太过惊诧又或者有着太多的疑惑,竟也是那般无动于衷的望着阴。
“逆子。”良久之后,家老本还算慈祥的脸上顿时布满了阴云,那是被信任之人出卖的愤怒。
“啊……哈、哈!”阴咧嘴惨笑,“于你,我是逆子。于薛家,我是逆臣……哈哈。”
“为什么要这么做?”家老说话中,按在阴肩头的手掌屈指间轻易的刺穿了血肉,牢牢的卡在肩胛骨中。
“你不来,我本可以为薛家尽忠。”
阴仿佛不知道疼痛为何物一般,再看家老也是如此。在这一点上,两人倒还真是一脉相承。
“尽忠?!”家老的脸皮微微一抽,他似乎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了。
“你于我,有生养之恩。薛家于我,有养育栽培之义。”阴似乎是在解释,又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我知道你讨厌我,从我出生起就是,但我不怨,因为你是我父亲。后来到了薛家,为了成为家臣,我确实吃了很多苦。一边要装聋作哑,一边又要努力的修行训练。十八年,整整十八年,相比于你养育我的六年时间,薛家给予我的更多。有心酸、劳累甚至是鄙夷,可同样的也有温暖有关怀更有堪比兄弟的同袍之谊。”说到最后,阴不由的转动目光,将不远处那相拥而眠的两人深深的映入眼帘,有痛苦更有羡慕。
“正是在薛家的这十八年时间里,我才感觉到自己是个人。喜怒哀乐、五味陈杂……真的好喜欢这种感觉。”
“哼,可你还是出卖了薛家不是么?”家老一时间也不知道心中是何滋味。
阴虽是他的儿子,但彼此间却实在太过陌生了,陌生到已经淡薄了血缘,只有利用的关系。
哪怕是现在,下意识里,家主更多的是将阴看做一个值得栽培的属下,仅此而已。
但这一刻,不知为何,他有些心痛。
家老不是阴,没有经历过这种种的一切,自是无法体会那种感觉,可这并不妨碍他去代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想想养育阴的那六年时光,自己这个做父亲的漠视,以及家中其他几个子女对阴的冷嘲热讽……
似乎,自己真的亏欠这个小儿子太多了。
“是啊,我还是出卖了薛家,所以落得现在众叛亲离的下场,哈哈,还真是报应来的快呢。”阴惨笑,露出了渗满了血丝的牙齿。
“为……为父错了,以后会好好的补偿,今日这一剑,若是能让我儿消一消怨恨,也就值得了。”幽幽一叹中,家老再无往日身居高位的风采,反而更像个父亲,抓在阴肩头的手也缓缓的松开,轻轻抚在阴的脸上,一时间竟是忘记了手指上还沾满了鲜血,阴的血。
“怨恨?!”似乎闻到了近在咫尺的血腥,阴的鼻翼不禁扇动了两下,然后摇了摇头,“没有怨……但有恨!”
说到最后,阴陡然现出一抹残忍的微笑,一直握着短匕的手在毫无征兆中猛的一拧。
短匕原本是从家老手肘骨骼的缝隙中穿过,经此一扭……
咔!!
似乎承受不住骨骼的强韧,青铜短剑生生的被拗断,与此同时,家老的整条小臂也被完全的崩断,仅连着最外层的皮肉。
骨折筋断,抚在阴脸颊的手掌顿时无力的耷拉了下去。
“啊!!!”
饶是家老毅力坚韧,这种断臂之痛也让他惨叫出声,条件反射下,空着的左掌便印在了阴的胸膛。
咔嚓!
胸骨断裂。
且不说家老早已过了锻骨的阶段,持节境的高绝修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提升了骨头的硬度,这才使得连青铜短匕都给崩断了。相比之下,阴虽也经过了锻骨,但其无论坚硬还是韧性就大大不如了。
家老突受断臂之痛,条件反射下的含愤一掌,其威力可想而知。
这一掌印在阴的胸口,不仅仅只是震断了其胸骨,就连里面的五脏六腑怕是都碎了。
噗!
果不其然,被一掌击飞的阴,张口之中,喷出的不仅有鲜血,更夹杂着内脏的碎肉。
“我儿!”
一掌打出,家老便已后悔,在看到阴落地后,已然慢慢的失去了生机,更是痛的须发皆张。
这世上,还有比父子相杀更悲惨的么?
虎毒尚不食子啊,可现在,自己竟然真的击杀了儿子。
可这一切都是为什么?
难道儿子对自己就那么的恨么?既然如此,那么之前在薛县的时候,他又为何答应自己提供薛衣侯的行踪?为什么?
家老自以为活了这么多年,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可对眼前这个儿子,竟是一点都看不透了。
“咳、咳……”飞落于地的阴,一连在地上滚出了数丈才停了下来,只感觉整个胸膛都在燃烧,想要张口吸一口凉气,却不料立时就牵动了肺腑,一阵猛咳,竟是吐出了半块肺叶。
要死了么?
是的,肺都吐出来了,怕是神仙也难救了。
呆滞的望着那半块落入尘埃的肺叶,阴没有难过,反而是满身的轻松,终于可以解脱了。
还有遗憾么?
阴艰难的想要支撑起身子,却很快就栽倒于地。
此刻,阴似乎又回到了儿时,回到了那座生养了自己的偌大院子里,都是一样的无助。
他想起身,站起来,因为有遗憾。
如果可以,他真的想走到林的身边,然后一脚将可恶的雷霆踢开,那混蛋占了自己的位置。
于那黑袍家老,是家老,不是父亲,阴确实没有怨,但却有恨,原因很简单,他杀了林,自己心爱的女人。
正如雷霆死之前说的那般,整个缇骑司中,除了年长的左、右伯,其他几个男人哪个不为林倾心。
不是因为林长的有多漂亮,心地有多善良,仅仅是朝夕相处,长年来积攒下来的情愫啊。ωωω.χΙυΜЬ.Cǒm
阴的视野越发的模糊,意识也在渐渐的沉沦,但凭着某种感觉,他还是找到了林所在的方向,于是,费尽全身力气的向那里爬去,如同蜗牛一般,在身后留下长长的血迹,只因为每爬动一寸,都会让他吐出一口血,夹杂着内脏的血。
近了,应该更近了。
阴在心中不住的对自己打气,此时,外界的一切都仿佛消失在了他的感知之中,只有林。
可就在他爬出一半的时候,突然停了,不是因为没有了力气,凭着多年在缇骑司的训练,哪怕没有力气,他也坚信凭着意志,必定能够爬到林的身边。
之所以停,是因为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所以……放弃了。
“哎……林,对不起,我做了错事,配不上……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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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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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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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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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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