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尺青铜长剑依然握在胖子的手中,另外一端则刺入了薛衣侯的左肋,入肉三寸,鲜血淋漓。
但不同的是,受创的薛衣侯却是一脸的冷笑,反观胖子,却在颤抖,空着的右手死死的抓着脖子。
汩汩鲜血喷涌着冲破五指的阻隔,自缝隙中激射,染红了薛衣侯胸前的衣衫。
“你、你……”胖子原本就不小的眼睛,此时更是瞪得堪比牛目,紧缩的瞳孔中写满了疑惑、不甘以及恐惧。
“自以为是。”薛衣侯一声冷哼,厌恶中膝盖前屈,将胖子顶开,后者踉跄着连退数步,最终还是栽到了尘土之中。
没有了胖子臃肿体格的阻挡,薛衣侯右手反握的两尺短剑便清晰的呈现于高瘦男子的眼中。
“你的剑……”被称作黑狗的高瘦男子除了刚才的一声惊呼,很快便重归平静,此时看都没看依然在地上垂死挣扎的胖子,毫无表情的脸上渐渐的浮现凝重之色。
薛衣侯没有回答,只是咬牙将刺入左肋的青铜长剑拔出。
事实上,不用他回答,黑狗若还猜不出,就真的是傻子了。
如此一想,胖子死的不冤,他太自以为是了。
以为凭着自己的不识常伦以及刻意表现出的轻敌,可以激怒对手,甚至让对方警惕之下露出破绽,而往日,他也确实凭借这番手段屡屡得逞,可惜,今天却是遇到了命中的煞星。
正所谓,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
胖子的一味求险,终于在今天付出了代价,而且还是自己的性命。
不疑有他,薛衣侯之前所流露出的紧张以及那看似下意识的触摸腰带,都只是在给胖子下套而已。
而事实表明,他成功了。
以左肋的轻伤,换取了胖子的性命。
这个买卖,在任何高明商贾看来,都是无比值得的。
“承蒙主人看重,赐姓为熊,单名一个‘朗’字,因心黑手辣,故而被人称黑狗。”高瘦男子,不,是熊朗主动介绍道,这番举动算是对薛衣侯的尊重以及认可了。
“哼,一介奴隶,却还没有资格知道小爷的名讳。”薛衣侯却是嗤之以鼻。
家臣出自武士,虽待遇地位颇高,但真正论起来,依然还是属于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之列,故而他这番话倒也不错。
区区一个奴隶,又有何资格知道薛衣侯的名字,再怎么说,他还都是薛家的嫡子,未来的家主,是属于士大夫行列,哪怕是无品的士大夫。
可惜,熊朗显然就不这么认为了。
事实上,他跟胖子又有不同,虽依然还是家臣的身份,但蒙主人赐姓,地位上已经堪比家族子弟了。
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仅凭一个“熊”姓,就足够让熊朗愤怒。
“我会亲手将你的皮剥下来,取最精华的部分,作为我手中短剑的剑鞘。”熊朗开口,缓缓从宽大的长袖中取出了一柄无鞘的青铜短剑,长及两尺,倒是跟薛衣侯手中的短剑有些类似。
嗤!!!
另外一边,薛衣侯仿佛失聪了一般,将浅吟锯送入嘴边咬住,空出左手,紧了紧腰带,对左肋的伤势做了最为简单的处理。
这番动作看似跟之前猪头的轻视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绝非薛衣侯故意使然。
因为前世的记忆,薛衣侯向来秉承的是实用主义。现在与其跟熊朗做口舌之争,不如为接下来的苦战做准备,而处理伤势无疑就是重中之重了。
至于熊朗口中那些威胁的话……若是威胁能够杀人的话,还要武经何用,还要手中的利刃何用?
当然,薛衣侯也不否认,自己的这番惺惺作态,不无蛊惑对手之意。
故意做出狂傲的姿态,为的便是尽力遮掩自身的修为。
入室境锻骨十四周天,真正说起来,哪怕是薛衣侯,都有些气馁。他虽不知道眼前这个熊朗的修为,但直觉使然,绝对比自己高了不只一筹。
修为上的高低也还罢了,更为重要的是临战的经验。
薛衣侯能够轻松的一击必杀那胖子,其实还是在于取巧,只是这个巧并不在技术层次,而是心理战。
心理战上,薛衣侯自认不弱于对手,可真正的实战经验就完全不同了。
有了那胖子的前车之鉴,熊朗显然绝无可能再做蠢事,可以预见,即将到来的争斗,必将是一场恶战。
在这种情况下,薛衣侯唯一的胜算便是出其不意,尽量的让对手摸不清自己的根底,然后找准机会,施以绝杀,为此,哪怕付出一些代价。
短剑对短剑,两人的兵器大致相同。在没有摸清对方底细的情况下,悍然出手,并非智者所取也。
所以,熊朗在观察,相同的,处理完伤势的薛衣侯也在观察。
身材、武器、姿势以及气息上的起伏,通过这些不起眼的细节,往往能够看出本质的端倪。
熊朗,身材高瘦,就意味着骨架很大,照此例,走的应该是大开大合的路数,偏偏用的又是两尺短剑。
所谓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一寸短,一寸险,但凡短兵器,大多剑走偏锋,走快走巧又走险,看似跟大开大合又有些矛盾,但两者却并非水火难容。
还有熊朗所站的姿势,不丁不八,看似全身破绽,实则是一种临战最放松的状态,在此状态下,可以瞬间做出任何的应对,攻若风火,守似泼雨,进则迅雷,退也必然不会拖泥带水。
还有气势,所谓气势,包含气跟势,气是气息,势为士气。气息悠长则稳,短促便急,士气高亢为盛,低迷则衰。但与人对阵,却并非是气势高为优,需知盛极必衰,长时间保持旺盛的气势,对于精力、心神的消耗是巨大的,必定难以持久,一旦被拖入持久战,则极容易盛极而衰,到了那时,就有性命之忧了。所以,但凡真正的高手,都会随时对气势进行调整,在保证体力、精力的同时,也能最快的应对战机或者危险。琇書蛧
而熊朗在这方面做的无疑极好,至少远超过薛衣侯自己。
气息时短时长,士气时高时低,完全不为外界所干扰,同时又会给对手造成迷惑。
果然,只是稍许的对峙之后,薛衣侯便败下阵来。
心理素质毕竟不同于实战经验,相比于熊朗这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死士,薛衣侯还是太嫩了。
眼看内心越发的焦虑,薛衣侯知道再也不能等下去了,所以只能率先出手。
清风颤,薛家典藏孜赢阶身法,不比蝴蝶步来的翩翩优美,看似直来直去,却是侧身施展,双腿更是如同螃蟹一般横向的移动,步幅很小,但频率却极快。
由于清风颤对于节奏的把控太过严苛,所以虽依然在孜赢阶,但修行的难度却是极高,若是难以领悟真髓,反倒会画虎类犬,故而家族子弟中少有人问津。
出动中,身法似清风拂柳,数丈距离,眨眼而逝。
举手间,浅吟锯已然直刺出一道凛冽银芒。
脚踏清风,手上使的一式剑法——左翼追。
左翼追,正是翼双飞的那残缺的一式,阴柔若羽翼翔空,俊逸、快绝又不失内敛,最适追击刺杀。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上手间,便是最强杀招。
再看熊朗,冷漠的眼眸陡然紧缩,凭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如何看不出薛衣侯这一招的狠厉。
锋锐难当,必要避其锋芒。
死士,虽不惜命,但却并不等于盲目蛮干。
为达目的,他们可以舍身迎击,也可以缩头退避。
于是熊朗退,上身不动如山,双腿却是交替后移,速度上虽然稍逊,但还是能够拖延正面相接的时间。
熊朗在等,因为他知道,越是锐不可当的杀招,越难以持久。只需等到对方气势稍弱,便是反击的最佳时机,更何况,虽同样是退,也是讲究技巧的。
就比如熊朗,虽在退,但双腿厮摩大地,却是掀起了阵阵烟尘。
烟尘起,可遮掩视线,借此隐蔽身形,更可迷人眼。
这并非是什么招式,而是实实在在靠着无数次的战斗总结出的经验罢了。
薛衣侯进,熊朗退,但前进的速度总归快过后退,更何况薛衣侯又是主动求了个先手,所以两人间的距离,还是无可避免的飞快拉近。
眼看着浅吟锯的锋芒已经触及熊朗的左胸,再进稍许,便可见红,但熊朗却仿若未觉。
这是要学薛衣侯那般以伤换命么?
或许吧,毕竟,要论狠,熊朗未必就比薛衣侯差。
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
左胸虽是心口要害,却非触之即死,毕竟在心脏前还有筋肉、骨骼的保护不是。哪怕触及肌肤,也还要再近数寸,方可建功。
此时,薛衣侯手中的剑势几乎到了最顶峰,于此时抵挡,实在有些得不偿失。
熊朗相信,凭着打熬出的筋骨,足以将对手的气势拖下顶峰,而那时便是他反击的最佳时机。
当然,为了避免重蹈胖子的覆辙,熊朗更加的谨慎起来。
实战经验固然宝贵,却是一把双刃剑,伤人的同时,也极有可能伤己,一旦超过限度,转为经验主义,那可就是自寻死路了。
于是,保险起见,当利刃刺入肌肤后,熊朗还是轻微的颤抖了一下。
咔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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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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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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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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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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