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铎说着,肃然起敬。
大周朝的王都,乃是一座古城,往前数去,不知道换了多少国姓,这座城池外的护城河里,亦是不知道沉淀了多少王侯将相的鲜血。
有了一个能看得穿的豁口,蓝田军将士们,亦是士气高涨了几分,吭哧吭哧的挖了起来。
段怡将手中的水袋递给了郑铎,朝着一旁硕果仅存的一颗大树下走去。
郑铎瞧着身前虎视眈眈的长孙二郎,头皮一麻,快步的跟随着段怡而去。
他抿了抿嘴唇,犹疑了片刻,说道,“即便如今老夫已经成了你的降将,但是先前我说过的话,也不会收回来。”
“王都就是王都,沈青安自身实力非凡。且手下兵力,远非你们一道之地所能比拟的。”
郑铎说着,颇为唏嘘。
“周天子有禁卫军,崔子更有玄应军,沈青安藏了一支军队,名叫银影。”
他说着,想起了段怡的父亲,沉默了一会儿,在一旁的青石头上坐了下来。
“银影人数不多,但是个个武艺高强,随便哪一个人拿出来,都可军中为将。你在襄阳城遇到的田楚英,便只不过是银影中普通的一人罢了。”
段怡听到这里,神色认真起来。
她同田楚英对战过,那人功夫不弱,可以说同她在伯仲之间,即便她的武功一日千里,再回过头去,她觉得自己能够轻松杀死田楚英。
可若是银影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田楚英的程度,那就当真是难缠了。
“将军可知晓,那沈青安为何要背叛陈鹤清,又同我父亲段思贤有何过节?”
郑铎摇了摇头,“说来惭愧,老夫也是近年方才知晓,原来沈青安从前乃是郑王旧部,同你父亲师出同门,他们之间有什么过节,我是不知。”
郑铎顿了顿说道,“不过老夫从前一直镇守北关,在沈青安很小的时候,便认识他了。”
“你年纪小,只知大周同北蛮不睦,常年征战。可早些年中原强势,北蛮之地十分贫瘠,需要中原的粮草丝绸。曾经我们也送公主和亲,互相开市,过过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
“那会儿在北关,两族通婚并非是个稀奇事。”
段怡惊讶的睁大了眼睛,“所以沈青安便是两族通婚的结果?”
郑铎点了点头,“他的父亲,当时也算是京都有头有脸的人物,当时是去北关镀金的,便在那里结识了沈青安的母亲。我认识他的时候,两国已经开战。”
“沈青安的父亲回了京都,却是将他拉在了那里。北蛮入侵城中,杀了不少平民百姓。”
“边城的人都群情激愤,几乎是见到北人便杀。沈青安的母亲也被杀死了,我们赶到的时候,他被吊起来示众,险些丢了性命。”
“我们救下了他,他伤好了之后,便离开了边关,不知所踪了。”
段怡想着,十有八九,沈青安离开边城,入了江湖。然后在江湖中遇到了贵人,也就是段思贤的师父。那老师父带着沈青安,一起投到了郑王麾下。
看来那老师父挑人,倒是有些共同的特点。
选的都是疯批世家子,一个个身世曲折得像是山路十八弯似的。
“说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郑铎说着,思绪又跳跃到了现在。
“后来见到他的时候,他是朝廷派给我的副将,同我一道镇守北关。周遭的人,好似都不知晓他的身世,我并非多嘴之人,又看中他身上有大才,从未透露过半个字。”
“起初我还担心,他身上有北人的血,怕是未必对我大周忠心。可他一直都兢兢业业的,除了杀敌手段残暴之外,并未有过任何逾矩之举。”
“老夫伤了腿,离开北关之时,他便接替了我,成为一方大将。”
郑铎说着,有些唏嘘,“老夫也没有想到,再后来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燕王了。”
“我同沈青安渊源深厚,虽然并不赞同他的血腥手段,但是那陈鹤清又有什么好的呢?他同样屠城之主,并非明君。”
郑铎的话语音未尽。
但段铭却是十分明白他的意思,左右是要选择一个主君。一个是臭鱼,一个是烂虾,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选一个有交集的熟人,乃是人之常情。
他说着,又自嘲的摇了摇头。
“这人年纪大了,总是啰嗦,说话也说不到重点。那沈青安的过往,我同将军说来有何用?原本是要说那京都的军力布防。”
“那禁军统领,名叫尉迟案,使的乃是大关刀,此人有勇有谋,是不可多得的将帅之才。起初周天子还在的时候,尉迟案是禁军统领,如今换了沈青安坐天下,他还是禁军统领。”
不等段怡往深里琢磨。
那郑铎又说起了银影军,“银影军是燕王嫡系,比禁卫军更加得到他的信赖。”
段怡点了点头,“那其中可有一个名叫谷雨的刺客?”
郑铎一愣,“沈青安手底下有六员猛将,平日里领军作战。谷雨不在六人当中,被称作是隐形的第七人。那人杀人如麻,京都都在流传,若是朝堂之上,有人对燕王不敬。”琇書蛧
“那么到了夜里,谷雨便会登门,收割人性命。”
他一顿,询问道,“主公可是在襄阳城中,见到过谷雨?”
段怡点了点头,“沈青安派他去监视田楚英,我同谷雨有私仇,下次见面,乃是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局面。郑老将军不必理会这个,继续说那六员猛将即可。”
“那六个人,京都人闻风丧胆。那头一个,名叫荆玉,是个白面书生,擅长使用的兵器,乃是一杆竹笛……”
郑铎说到一半,却是话锋一转,又道,“说到这荆玉,就不得回过头来说我先前说的话,这一回那陈鹤清必败无疑。别看他如今围城,好似十分的嚣张。”
“可是”,郑铎说着,神色认真起来。
“主公若是信我,便晚一些攻城,离那陈鹤清远一些。不出三日,他们便要出大问题了。”
“什么问题?那姓荆的有何古怪之处?”
段怡来了兴致,这田楚英当初搞什么四虎将,十有八九,便是在模仿他的师父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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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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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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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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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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