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掌河山>第九十一章 无名小贼
  好在崔子更没有继续发问,便被那大栅栏后头的景象给吸引了。

  虽然如今已经是半夜了,可这里灯火通明,一座三层的佛塔拔地而起,在那塔得周围,搭着架子。上下往来的工匠,忙忙碌碌的,一边干着活儿,一边唱着蜀地的小曲儿。

  段怡显然是这里的常客。

  两个抬着木料的壮汉,瞧见了她,热情的向她打起招呼来,“三娘许久不来了,关老爷子前脚刚刚走,倒是错过了。”

  段三笑了笑,“今儿个不寻他。算算时日嫂嫂怕不是要生了,到时候记得请我喝喜酒。”

  那打头的壮汉一听,顿时乐得合不拢嘴儿,“就这几日了,祈郎中说是个闺女。我都生了三个儿子了,好不容得一个闺女。”

  “我们卖苦力的,没有读过什么书,可能取三娘的怡字?”

  段怡哈哈的笑了出声,“那倒是我得了好处,搞不好日后还要沾你闺女的光了。”

  壮汉也跟着哈哈哈的笑了起来,他扛着木头,朝前行去,还不望一步三回首,“到时候叫祈郎中给您送红鸡蛋儿!”

  段怡点了点头,领着崔子更一拐,进入了一条小巷子里。

  同外头热火朝天的情形不同,这里倒是安安静静地,几个穿着打扮十分艳丽的婆子,端了小凳子坐在门前嗑着瓜子儿,见到段怡三人过来,抬头看了一眼,又收回了视线。

  这三个人,一看就不会来她们这里的客人,不用浪费口舌。

  又拐了好几个弯儿,崔子更只觉得这里像是迷宫似的,绕来绕去不说,还一会儿上天一会儿下地的,根本就搞不清楚,只是是在上山还是在下山,还是在穿山。

  直到三人走的巷子越来越僻静,几乎听不到歌声,段怡方才在一棵老桂花树前停下了脚步。

  “看到那个树墩子了么?原本是个老槐树。这屋子的主人叫做老鬼,老鬼怕撞鬼,所以把老槐树给砍了,新种了桂树。”

  段怡抬手一指,同崔子更说道。

  身后的苏筠已经一跃而上,咚咚的敲起门来,他敲的声音两短一长,颇有节奏。

  不一会儿的功夫,门便开了,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妇人,伸出脑袋看了看,见是段怡,脸上一喜,“三娘来了,快来劝劝我家那个老东西,也不瞅瞅自己多大年纪了,还非要折腾来折腾去。”

  她说着,警惕的看了一眼崔子更,见段怡没有解释,她迟疑了片刻,也没有多问。

  段怡余光一瞟,瞧见那主屋窗户上的人影儿,眉头一挑,“看来家中有贵客,先我们一步。”

  老鬼原本姓魏,是这锦城之中,一个没有名气的盗墓贼。

  这是家中祖传的本事,兴许是盗墓太过有损阴德,老鬼家中八代单传,到了他这一代索性绝了后,寻了多少妾室,也是一无所出。

  待过了四十岁之后,他灰了心,索性死了一回,遣散了后宅,只留了老妻一人。又在那坟山之上,立了自己的衣冠冢,抛弃了原本的名望,换了住所,只让人叫他老鬼。Χiυmъ.cοΜ

  这宅子便只有他们夫妻二人住着,显然现在除了他们之外,还有第三人。

  老鬼的妻子闻言,眼眶一红,“这回老东西遇险,差点儿丢了命。多亏这位大兄弟,在墓里头伸了一把手,要不然的话,老鬼断的,可就不是手指头了。”

  她说着,屋子里传来了一个老者说话的声音,“可是三娘来了,我就知晓,苏筠那小子,无事不登三宝殿。”

  说话间,正屋的门一下子被打开了,一个短小精悍的老者,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他穿着短打,虽然干瘦,却看上去精神抖擞的,一张脸蜡黄得像是被烟熏过了的腊肉,在他的右手食指处,裹着白布,应该就是苏筠说的伤了。

  在他的身边,站在一个白面男子,约莫四十来岁,留着一嘴的大胡子,他的腰间挂着一把弯刀,一看便是个不起眼的江湖人士。

  段怡瞧在眼中,记在了心里,她不动声色的看了那白面男子一眼。

  站在上头的老鬼眼中精光一闪,说道,“这位是黄雎,同我做一个行当的,在西北颇有名气。这回我们下同一个墓,多亏他救了我一命。”

  “行走江湖的规矩,段三你再清楚不过,救命之恩大过天,兄弟不能不讲义气。”

  老鬼说着,又指了指段怡,“这位是我的小友段三,富贵人家的姑娘不懂事,瞧什么都好奇。咱们带出来的东西捏手里,那都是死物,得靠有本事的人花出去不是么?”

  那黄雎恍然大悟,朝着段怡拱了拱手,“鬼兄既然有贵客登门,那黄某便先告辞一步,明日再寻哥哥饮酒。”

  老鬼点了点头,目送那黄雎离去,转身进了门。

  崔子更瞧着这院子的门,缓缓关上,巷子里最后一丝灯笼的光亮,都瞧不见了,方才压低了声音,问道,“可信么?”

  段怡笑了笑,径直的进了门,“老鬼比我们老段家的门匾还可信。”

  那个叫老鬼的老者,拿出一颗古怪的木头,放到鼻子边吸了吸,“救命之恩大过天,段三救了我三次,我得为了她死三回,方才会坑她。”

  他说着,看了崔子更一眼,“我们这一行的,虽然是亡命之徒,但多少也懂一些奇门异术,旁的看不出来,至少看得出来,哪些人是惹不起的。”

  “我們管这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

  他说着,走到了桌案前,拿出了一个卷轴,递给了段怡,“这回下的大墓,我都画下来了,就知晓你想看,一早准备好了。”

  崔子更听着他的话,余光打量着四周。

  这间屋子,说是会客的堂屋,不如说是一间库房,博古架子上,地上,到处都随意的放着一些古玩,一看便是来路不正的。

  老鬼瞟到他的一举一动,却是没有做声,“以前都是祈郎中或者小王爷来拿,今儿个你自己个来了,可是有旁的事?”

  段怡没有接茬儿,却是看着老鬼的手问道,“你是老手,很少遇险,平日里都是独行侠,鲜少同旁的人一起下墓,那黄雎是怎么回事?”

  虽然她知晓老鬼十分的厉害,

  老鬼摇了摇头,“这回阴沟里翻了船了,同你说的那个大墓没事儿。回城的路上,却是偶然发现了个小小的将军墓,就在离锦城不远的地方。”

  “岂料里头凶险得很。黄雎比我先下去,救了我一命。刀口舔血,哪里有不遇险的。”

  段怡想了想,从怀中掏出了一方绢帛,递给了老鬼,“有一张残图,想要你帮我看看,是在什么地方?已知的是在锦城周遭,应该有地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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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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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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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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