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先生果然说得没有错,他们这一门没有一个好东西!Χiυmъ.cοΜ
段怡气愤地趴了一会儿,随即又打起了精神来,她的手腕一转,从笔架上取下一只最细的笔,沾了沾墨汁,在桌案上的白纸上,画了起来。
听完段好的话之后,她便知晓,现如今的太子殿下,那个位置是坐不长久的,只不过没有想到,这不长久来得这么快。
她学过工笔,画物之时不说一模一样,至少样式花纹,是断然不会错的。
那宝葫芦簪子并不复杂,寥寥几笔,那纸上便勾勒出了一个大概来。
段好的话,有几个很大的问题。
首先,那宝葫芦簪子,不可能是段家的传家之宝。
段家在段文昌发迹之前,那都是吃糠咽菜的平头百姓,不可能同国玺扯上什么关系。那东西,必是后得的。
段怡想着,整个簪子的外形已经画了出来,她凭借着记忆,开始画起簪体上的花纹来。
其次,老神棍血淋淋的前车之鉴摆在眼前,段文昌能够做到宰相,绝对不可能大声嚷嚷说自己手中有同河山印有关的物件。
陛下知否,有两种可能性。
段怡提起笔,停了停,又在一旁的砚台里蘸了蘸,看了桌面上的那根假簪子一眼,细细的画了起来。
一来,陛下不知。是段娴卷昏了头,一心想要做人上人,私下透露了河山印的消息。阮贵妃迫切想要,说明东宫有不臣之心,迟早要同陛下拼个你死我活;
段文昌瞒着老夫人卢氏,说明他想要辅佐的主人,同老夫人卢氏看重的东宫,不是同一个人。
二来,陛下知晓。段文昌乃是天子心腹,这簪子中空,里头藏着的应该就是同楚光邑手上的那张羊皮碎一样的碎片舆图。既然是图,便可以描下来。
段文昌一早就拓好了图,献给了陛下,那玉葫芦簪子便可以用来钓鱼了。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鱼还没有上钩,便被毫不知情的她,转手将鱼饵送掉了。而假的鱼饵,却是无意之中,钓出了东宫的野心。
无论是哪一个,段文昌同卢家都不是一条心,东宫都是要兵行险着的。
从段文昌前脚到剑南,后脚东宫被废来看,她觉得十有八九是第二种。
簪体已经画完,段怡不光是手,连呼吸都轻了几分,宝葫芦晶莹剔透的,带着淡淡的润泽之感,虽然看似不复杂,却是比那簪体繁杂的花纹,更加难画。
兴许是大周气数将尽,今上昏聩不说,子嗣也都不怎么出众。三皇子同五皇子,已经算得上是拿得出手的成年皇子了。
东宫若在,他们是无关紧要的闲王;可东宫被废,二人的地位瞬间不可同日而语。
陛下却放心的把他们交到了段文昌手中。
这简直就像是把剑南作为了角斗场,让二人角逐,谁能够拿下河山印,拿下剑南道,谁就是下一任太子一般……
段怡想着,收了笔,她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有什么要再添加的了,便将笔扔进了清水筒里。
那带着墨的水一入筒中,瞬间清水筒变得漆黑了起来。
她自嘲的笑了笑,双目亮晶晶的,“怎么办呢?我们剑南道被小瞧了呢!”
这第三个问题便是,段好不是口口声声说她不得宠爱,顾杏在府中无权无势,永远被段娴踩在脚下么?那么这等家族秘事,她又是从何得知的?
不光知晓,还知晓得如此的详细,恰好的说与了她听。
再则是崔子更。
她赠与簪子给崔子更的时候,他便已经知晓了那宝葫芦簪子的秘密。
他一个江南王庶子,虽然那会儿执掌了玄应军,可也绝非是手眼能够直接安插进宰相夫人卧室里的存在,他是如何知晓的?
段怡想着,甩了甩头,朝着窗外看去。
锦城鲜少有这么秋高气爽的天气,通常都是黏黏糊糊闷闷的。
带着凉意的秋风,仿佛能吹散脑中的阴霾,让人精神抖擞起来。
“想不明白的地方,便先不想;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好了”。
段怡想着,将那一副画好的宝葫芦簪子,卷了起来,随手塞进了一旁的装画的瓷桶里。
她换掉了那一身扎眼的鹅黄色襦裙,还有手腕上的大珠子,换了一身轻便的衣衫,又将发髻梳得简单了些,提溜了自己的长枪,在院子中耍了几下,轻轻一跃,翻墙而去。
正剁着排骨的知路听到响动,提溜着大砍刀跑了出来,惊呼出声,“姑娘你又上哪里去!”
她家姑娘,淑女了没有几日,又原形毕露了。
知路想着,嘟囔了几声,眨巴着大眼睛,朝着知桥看了过去,“你离开那亭子的时候,可曾瞧见有什么可疑之人,在那里晃悠?姑娘的山景都被破坏了,正寻人赔钱呢!”
知桥心中咯噔一下,原本想要追着段怡出去,可这么一被打岔,便再也追不上了。
若是她没有猜错的话,十有八九是长孙凌自以为聪明的毁尸灭迹!
……
这厢段怡出了青云巷,将手放到嘴边,吹出了声儿。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便欢快的跑了过来,在她身边蹭了蹭。
段怡伸出手来,摸了摸那马儿的鬃毛,“朝风,这几日无聊透顶了吧?”
马儿嘶鸣了几声,甩了甩尾巴。
段怡一个翻身,上了马背。
这匹马儿,便是当年她从万马丛中挑选出来的那一匹,原本是舅父顾旭昭的坐骑,她骑着回来之后,外祖父便将这朝风送给了她。
六年之前,这锦城里的人,都只识得朝风,无人认得段怡。
可现如今,一听这马蹄声响,便是三岁小儿亦知,段怡来了。
“朝风,咱们去买些好酒好肉,去看贾参军”,段怡说着,提起了缰绳,驾的一声,飞奔而去。
风吹在她的脸上,让她整个人都欢欣雀跃了起来。
这锦城东头,离顾家不远有一处小巷子,离得远远地,便能够闻到一股子卤肉的香味儿,夹杂着花椒的麻香,简直馋得人口水直流。
整整一条巷子,全都是各种小门小脸的酒肆食铺,比起那些达官贵人爱去的酒楼画舫,这里才是锦城老饕客们爱来的地方。
段怡是这里的熟客,一下马,好些招呼声便迎面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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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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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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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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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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